就这样,两人吭哧吭哧地蹬着自行车闯进了无边的夜色中。

  不出五米远,傅随云“PIA”地摔倒了。

  “……”萧歌默默停下单车看了他一眼。

  “你不会骑自行车?”萧歌问。

  傅随云拍拍裤子上的灰,毅然决然地站了起来,矢口否认:“不,我会!”

  好吧。

  于是两人继续蹬车。

  夜色多么好!令人心神往!

  “PIA”,傅总又摔倒了。

  这次萧歌不再发问了,只是跳下单车来提议:“我们换个交通工具吧。”

  哪知道傅随云又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不!我会骑!”

  萧歌总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就像“放开我,我没疯”一样。

  不过行吧,萧歌想了想,再摔上个几次傅随云就会老老实实地放弃了。男人了解男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不断地损他面子比较好。

  于是萧歌暂时保持了沉默。

  不料在磕磕绊绊摔了四五次之后,傅随云一下子就学会了骑单车,全过程不到十分钟。技巧十分之娴熟,直接就从新手阶段跳到了可以双手离开车把的水平。

  对此傅随云相当满意,满意中暗藏着一丝兴奋。

  “萧萧,你看,我学什么都很快,完全配得上你。”他昂起头告诉萧歌,“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的,谢谢你带我接触到新事物。”

  其实聊到现在,萧歌渐渐对傅随云有一点改观了。

  在原书的剧情中,傅随云对主角受舔狗无下限,对其他人冷漠无情,性格喜怒不定,后期还执迷不悟,在被主角受拒绝以后也坚持纠缠到底,没完没了。

  这些设定无疑都是真的,但萧歌也渐渐看到了他性格里某些可爱的地方。

  例如知恩图报、喜欢一个人时会耐心思考对方的需求、乐意放弃自己的优势灰头土脸地走进对方的世界里去。

  而且该说毕竟是个豪门老总吗?傅随云学习技能的速度的确挺快的,过于常人。

  所以萧歌只是微微笑了,难得没有吐槽他,反而称赞了一句:“了不起,比我学得快多了。”

  傅随云美滋滋地将手一招,说:“跟我来!”

  然后他们俩就穿梭过夜风,穿梭过霓虹与交通灯,一路骑到了……农贸市场去。

  傅总:“等着,朕这就去为你把西红柿的价钱从从一块八一斤讲到一块五一斤!你会不会爱上这样务实的我!”

  萧歌:“……”

  果然,他就不应该相信这本书里有哪个脑子正常的角色。

  萧歌秒速收起了先前对傅随云的一切肯定心态,冷漠地回答:“不会。”会才见鬼了。

  傅随云大感意外!

  怎么会!

  傅随云遭受了巨大的打击!!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傻了,也许是因为他的一身定制西装和这里的环境太格格不入了,也许是今夜的月光格外使人失智吧,总之萧歌沉默了半晌,终究还是开口提点了他一下。

  “走吧,这次换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当年我就是在那种地方赚到白手起家的资金的。”萧歌说,“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到底什么才是平凡的生活。”

  傅随云听了一怔,接着赶紧微微颔首。

  萧歌描述得这么严肃,一定是个意义非凡的地方吧?傅总心里美滋滋的,萧歌竟然愿意带他去意义这么重大的地方了!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天桥底下。

  藏好单车,萧歌神色庄严地向鼻梁处架上一副墨镜,抱起了一只二胡。

  傅随云:?

  这才是平凡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