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弗朗西斯的小偷【完结番外】>第七十五章 请偷走我的全部(上)

  距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时间对于朗闻昔来说度日如年。

  付斯礼因为保送,从五月中旬就再也没有去过学校了,刚开始朗闻昔还早出晚归装成按时去上学的样子,到后来他也懒得装了,直接撒谎说是压力大不想去学校。

  付斯礼也没有多问,反正自己也能给他补课。

  面对成堆的复习题,朗闻昔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付斯礼为了让朗闻昔更好的复习,外公的一天三顿饭都是由他去送,除非当天朗闻昔完成了全部背诵,付斯礼才会同意他和自己一起去医院。

  而外公的情况一直没有好转,透析带来的副作用让外公的情况并不乐观,医疗费带来的巨大开销已经让朗闻昔吃不消了。

  朗闻昔从福利院打包了外公所有的东西带回了自己的小出租屋,其中一张外公藏在枕头里的红色存折,存折的背后用铅笔歪扭的写着:

  ‘给我的昔昔。’

  这是外公全部的退休金,外公一分钱都没舍得花,一共十三万。

  可这远远填不满换肾手术带来的经济空缺,朗闻昔靠打工攒的钱不足三万,离五十万遥遥无期的感觉,似乎摆在朗闻昔面前的两条路,其中一条已经走到死胡同。

  屈服于现实是救外公最好的办法。

  朗闻昔的心不在焉被付斯礼察觉了,付斯礼敲了敲桌面,“想什么呢?”

  “啊?”

  “《梦莹天姆吟留别》你还差最后一句,是什么?”

  是什么来着?朗闻昔和付斯礼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瞅了对方半天,付斯礼伸手在朗闻昔的脑门弹了一下,说:“祖宗,这首诗已经背了半个小时了。”

  朗闻昔吃痛地揉着脑门,又抓了抓头发,耷拉着脑袋有些无精打采,付斯礼停下手中扇着的蒲扇,说:“今天先到这儿吧,走,带你出去散散。”

  付斯礼说完将还在发懵的朗闻昔拉了起来。

  春末夏初的五月,气温适宜的夜晚。

  霓虹之下恢复了城市原本的生机,摆摊的商贩聚集在了步行街的附近,食物的香气、人潮的涌动、灯火的斑斓,组成了喧嚣。

  朗闻昔很久没有和付斯礼这样悠闲地并肩而行过了,他们的生活被学业负担、家庭负担、经济负担充斥着,忙碌变成了生活的常态。

  突然放松的朗闻昔有点不适应,他张望着四周,好像忘了另一种生活的模样。他看着路人褪去了行色匆匆的模样,安逸地独享着夜晚的自由。

  可心里埋着事儿的朗闻昔却没有办法像他们那样,完完全全的将自己置身事外,这些藏于心里的负担让朗闻昔变得有些沉默寡言。

  付斯礼也注意到了朗闻昔的变化,只不过他知道的并不多。

  “饿吗?”付斯礼握住了朗闻昔的手腕,以前朗闻昔路过炸香肠摊的时候总会买一根的,而今天他路过时连看都没看。

  朗闻昔摇了摇头,说:“不饿。”

  “我饿,我想吃炸香肠。”付斯礼伸手勾了勾朗闻昔的手指。

  “那你吃啊。”朗闻昔没有意会到付斯礼的意思。

  “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陪我呗。”付斯礼边说边拉着他朝炸肠摊走。

  付斯礼将老板炸好香肠递到了朗闻昔的手中,嘱咐道,“烫,你拿下面点儿。”

  街边的石凳上,两人吃着烤肠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付斯礼朝着朗闻昔的方向挪了挪屁|股,他的手指悄悄地落在了朗闻昔的手背上,又顺着他的虎口钻进了他的掌心,而后握住了他的手藏于背后。

  朗闻昔下意识想抽回手的动作,被付斯礼识破了。

  “别人看不见。”付斯礼低声说道,手指不安分地在朗闻昔的掌心里摩挲了一下。

  掌心传来的触感让朗闻昔的心跟着一起被挠了一下,他低着头脸红到了脖根子,耳朵尖儿也泛起了淡淡的红。

  “朗闻昔。”付斯礼叼着竹签轻轻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嗯。”朗闻昔回应着付斯礼。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吧?”付斯礼问出了这段时间以来的心结,他有种奇怪的预感,这种预感让他一次次地产生了担忧,朗闻昔给他一种握不住的感觉。

  或许是从贾一衡他们那里听说了太多关于高中毕业即分手的说法,对于大多数的小情侣来讲,高中毕业都像是爱情的转折点,异地、距离、新的环境、新的人都将成为了情侣关系的变数。

  “……”这一次,朗闻昔迟迟没有回应付斯礼。

  付斯礼用臂弯揽过朗闻昔的脖子,另一只手捏到了他的痒痒肉,“怎么?打算移情别恋了?”

  朗闻昔被他的‘偷袭’逗笑了,他躲着付斯礼的挠痒,“不敢、不敢!痒!”

  见朗闻昔终于笑了的付斯礼松开了他,付斯礼揉了揉朗闻昔的头发,沉声说道:“就算再远,都不可以分开。”

  “嗯。”朗闻昔的回答多少有些心虚,他‘嗯’的声音非常得小,但对于付斯礼来说就是一种肯定。

  他们并肩而坐,朗闻昔揣着无法言说的心事,疲惫的感觉与焦虑的情绪让他的快乐来得快、去得也快,他想在付斯礼的肩膀上靠一靠,可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他却不能这么做。

  ——被诟病的爱情,总是见不得光。

  穿过熙攘的人群,避开灯火的通明,他们离开主道时,付斯礼拉住了朗闻昔的手,在这段灯光昏暗的小巷里,他们终于‘大大方方’的牵起了彼此。

  小巷的尽头是步行街的辅道,付斯礼带着朗闻昔来到了他常去的音像店里,这家店已经开了十多年了,付斯礼的第一次盘磁带就是在这里买的。

  音像店不大,陈设也比较老旧,但好在可以试听。

  看着一排排被码放整齐的磁带,看着他不认识的明星,朗闻昔突然响起自己为什么不爱听音乐的原因,他从未得到过一个随时听,他甚至不知道磁带是如何插进去的;后来出了CD机,但对于他来说两者都是一种奢侈,更别提MP3这种新的电子设备。

  他手机中唯一的歌曲是付斯礼总在哼唱的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朗闻昔没有时间像同龄人那样去欣赏流行音乐。在别人讨论着周杰伦、林俊杰和蔡依林的时候,他要么是在打零工、要么是在画墙、要么是在为了‘活着’的路上而奔波,他更像是个负重前行的中年人,忙碌让他渐渐失去了年华中最好的模样。

  朗闻昔跟在付斯礼的身后,看着他熟稔的将唱片放进了CD机中,他取下耳机放在了朗闻昔的耳朵上,音乐随时光碟的转动,缓缓地流淌出了提琴与钢琴的伴奏声。

  这是一首英文歌,朗闻昔听不懂歌手唱的是什么,但曲调的舒缓宁静让他有种瞬间放松的感觉,他看了一眼付斯礼手中CD的封面,沉闷的阴天里,墨绿色的草地上,男人孤独的背影在画面中像是黑色的幽灵,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画中的一方天地。

  歌曲只有短短的三分钟,三分钟结束后,朗闻昔将耳机递回到了付斯礼的手中。

  “好听,但听不懂。”

  “我也没办法全部听明白,但是喜欢旋律。”付斯礼说着,切了下一个曲子,“这是Brett Anderson《Wilderness》专辑中的《A Different Place》,他唱的是六月里,他和他的爱人在伦敦的分别。”

  说完,付斯礼将一只耳机挂在了朗闻昔的耳朵上,然后俯在他另外一侧的耳畔低声说道:“这首歌里有一句歌词是:These are the thoughts that take me to a different place。意思是:正是这些想法带我去不同的地方。你看,我可以帮你翻译,所以你不需要担心听不懂这些东西。很多的事情你可以放心的交给我。”

  “……”

  “朗闻昔,你还有我。”

  付斯礼和朗闻昔站在架子的后面,避于隐秘的角落。付斯礼用额头轻触着对方的额头,四目相对间,涌出付斯礼眼底的爱意卷席着朗闻昔摇摇欲坠的喜欢。

  这份喜欢打从一开始就沉重的,当他鼓足勇气托起‘沉重’时,又有新的不可抗力从天而降。

  “想吻你。”付斯礼的呼吸落在朗闻昔面庞。

  那一刻,朗闻昔无所顾忌地倾身向前轻吻在了付斯礼的唇上,他望着付斯礼的眼睛轻轻合上,耳边的音乐还在继续,但世界却显得无比得安静。

  一吻过后,付斯礼取出了唱片机中的CD,放进了盒子中,他拉着朗闻昔来到了收银台。

  唱片店的老板是付斯礼的老熟人,他瞅了一眼付斯礼,指了指自己的电脑,又指了指他们头顶的监控。

  付斯礼立刻意会了老板的意思,他拿着CD清了清嗓子说:“要这个。”

  老板翘着二郎腿汲着拖鞋,一边嗑瓜子一边挥了挥手说:“送你们了。”

  “谢了。”

  五月的夜风吹不散炙热的浓情,他们相拥于月色之下。

  于付斯礼而言是一场奔赴未来的缱绻。

  于朗闻昔而言是最后一次难以割舍的缠|绵。

  朗闻昔用力地抓牢了付斯礼的臂弯,沉溺在翻涌的疼痛与快|感之中,这是一场冗长的欢愉。

  休息片刻之后,朗闻昔并不想就这样结束,他忍着全身散架的酸痛压在了付斯礼的身上,吻着他的喉结,亲腻地喊着他的名字。

  付斯礼推了推朗闻昔,笑着说道:“别点火了,容易复燃。”

  “我、想要你一次。”朗闻昔说着,吻上了他的耳垂,“就一次!”

  那种发自骨髓的热望,让付斯礼非常受用,他并不忌讳谁上谁下的问题,只要爱着对方,似乎这些都显得无关紧要。

  爱情里总要有些妥协才能变得长久,付斯礼愿意为他做出一切的让步。

  付斯礼一手环着朗闻昔的腰,一手引导着朗闻昔探索着自己的初次涉足之地,付斯礼在他的耳边低声耳语道:“我教你。”

  ——付斯礼,我终于得到了你。

  ——请偷走我的全部,亲爱的朗闻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