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有病的他>第41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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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那几天正好轮到谢山值班,于是两人商定年后再回老家见家长。

  谢山上班的时候,丁乐煊也没闲着,成天往丁烬家跑,让夏小星教他做菜。

  他准备跟谢山回老家见父母的时候亲自下厨做几道好菜,给谢山爸妈留下一个好印象。

  丁乐煊摆出虚心好学的姿态跟在夏小星屁股后面学做菜,而夏小星见丁乐煊这么认真学也牟足了劲儿去教。两人每天在厨房一待就是一下午,据不完全统计,他们一共打碎五个碗,烧坏三口锅,顺带差点没把厨房给炸了。

  今天丁乐煊又把菜烧糊了,糊味顺着厨房飘出来,呛的人直咳嗽。

  正巧丁烬下班接言言放学回来,言言捂着鼻子说道:“爸爸,小叔叔和妈妈又把菜烧糊啦。”

  夏小星从厨房跑出来开窗户透气,见父子二人站在门口迟迟不进来,说:“一会儿就没味儿了,快进来吧。”

  “丁乐煊又把什么烧糊了?”丁烬问。

  “西红柿炒鸡蛋。”

  丁烬嘴角抽搐,“这么简单的菜他也能烧糊?!”

  最开始丁乐煊想让夏小星教他做难度系数高一点的菜,他想在谢山爸妈面前好好露一手,然而现实是骨感的,丁乐煊没有做饭的天赋,在烧坏了几回菜之后,他开始琢磨做点简单的家常菜。

  家常菜做起来倒是顺手多了,但丁乐煊时常控制不好该放多少调料,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而今天夏小星不过离开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没掌握好火候将菜给烧糊了。

  “天啊!做饭好难啊!”丁乐煊痛苦地仰天长啸。

  夏小星是个老好人,他安慰丁乐煊道:“没事,你已经进步很多了。”

  丁乐煊斜眼看向夏小星,“小嫂子,你说这话不违心吗?”

  夏小星干笑几声,煞有介事的拿抹布擦桌子。

  丁烬走过来拿过夏小星手里的抹布,让他去一边歇着。

  丁烬一边收拾被丁乐煊弄得一团乱的厨房,一边说:“你要不还是放弃学做饭这事吧。”

  丁乐煊撇嘴,其实他也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学做饭,再过两天就要跟谢山回老家了,以他现在的水平,不把谢山家的厨房炸了就算谢天谢地。

  这时门铃响了,言言从沙发上弹起来一路小跑过去开门,“小婶婶好!”

  “言言好。”谢山笑着摸了摸言言的头,将手里的毛绒公仔递给了言言。

  “哇!是大狗狗!”言言将毛绒公仔抱进怀里兴奋的蹦了起来。

  “你每次来都给言言买东西,他床头的玩偶都快堆满了。”夏小星说道。

  谢山笑了笑,“下班路过正好看到,言言又喜欢,就买了。”

  谢山耸耸鼻子,问道:“是有东西糊了吗?”

  丁烬从厨房探出头,“你来了正好,赶紧把丁乐煊带走,他都快把我家厨房炸了。”

  丁乐煊不满地睨了丁烬一眼,反驳道:“我才没有呢!”

  丁烬嘴巴不饶人,怼道:“是没有,但是也快了。”

  谢山唇角勾了勾,他对丁乐煊伸出手,“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的路上路过卖烤红薯的摊子,谢山买了一个烤红薯。红薯从中间一分为二,金灿灿的瓤向外散着热气,捧在手心里热乎的紧,咬一口下去唇齿间溢满甜味,径直甜进了心里。

  谢山问:“好吃吗?”

  丁乐煊吃的正香,闻言点头如捣蒜,“好吃!”

  以前冬天的时候他总爱买烤红薯吃,但都不如和谢山分一个烤红薯吃的香。

  “乐乐,其实你不用做这些,你人到了我爸妈就已经很开心了。”谢山说。

  丁乐煊舔了舔唇角,“我就是想给你爸妈留个好印象嘛,但我总也做不好。”

  “那就不做了,我会做饭就行了,饿不着你。”谢山伸手轻轻刮了一下丁乐煊的鼻尖。

  丁乐煊嘿嘿傻笑继续吃烤红薯,嘴里甜心里也甜。

  *

  回老家那天,丁乐煊和谢山起了个大早。

  衣服是昨晚就准备好的,但丁乐煊还是站在镜子前里里外外照了好半天,直到谢山催促他出门,他才磨磨蹭蹭的从镜子前离开。

  车子开过喧闹繁华的大街渐渐驶离城市,丁乐煊将脸贴在窗户上看着窗外被冰雪覆盖的田地,这是谢山从小生活的地方,每一处土地都让他心驰神往。

  车子拐进村口,在小道上拐了两圈,拐进一户人家的院子里。

  屋子里的人早就听见动静,谢父谢母从屋子里跑出来围在车边。

  丁乐煊跟着谢山从车上下来,紧张的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好了,他乖巧的说道:“叔叔阿姨好。”

  “诶,好!外面冷,快进屋!”谢父高兴的应了一声,热情的招呼他们进来。

  房子前两年翻新过,装修的一点也不比城里差,家具家电一应俱全。

  谢母一个劲儿的往丁乐煊手里塞吃的,她摸了摸丁乐煊的衣服,“这衣服也太薄了!阿姨给你拿件暖和的穿。”

  “谢谢阿姨。”丁乐煊手里捧着一堆吃的就要起身跟上,谢母把他按了回去,让他在这好生坐着。

  没一会儿,谢母拿了件花棉袄出来,“这衣服新做的,可暖和了,你快穿上看看。”

  丁乐煊连忙换上,别说,还挺合身。

  谢母笑的嘴都合不拢,一个劲儿的夸道:“这娃娃真俊!”

  丁乐煊腼腆一笑,“阿姨也好看。”

  这时,谢父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首饰盒递给丁乐煊。

  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一个金手镯,足斤足两的,在太阳光下闪着金光。

  “咱们给不了你多贵重的东西,也不知道现在的小娃娃都喜欢什么。这是我和你阿姨去镇上金店挑的,我俩不太会挑,希望你别嫌弃。”谢父说道。

  丁乐煊呆住了,他将首饰盒推回去,“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哎!收着吧!你是咱们家的儿媳妇,这是我们该给的!”谢母又把首饰盒往丁乐煊手里塞。

  丁乐煊求助的看向一旁的谢山,谢山对他笑道:“给你的,你就收下吧。”

  丁乐煊不再推拒,对谢父谢母说道:“谢谢叔叔阿姨。”

  “还叫什么叔叔阿姨啊,叫爸爸妈妈!”

  丁乐煊鼻头一酸,“爸,妈。”

  “诶!”

  谢母从兜里掏出一个厚厚的大红包,“给儿媳妇的红包,你喜欢什么就自己买。”

  “谢谢阿姨,啊不,谢谢妈。”丁乐煊接了过来。

  谢父也给了丁乐煊一个大红包,“这是爸给的。”

  “谢谢爸。”

  丁乐煊手里拿着两个沉甸甸的大红包,眼泪不争气的掉了下来。路上他设想了一百种和谢山爸妈见面的情景,想过谢山爸妈会是很好的人,只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好。

  谢山帮他擦眼泪,“我媳妇儿怎么这么爱哭呢?”

  丁乐煊不好意思的笑了,“太感动了还不行嘛!”

  到了晚上,谢父谢母早早歇下。窗外夜已深,只有谢山的屋子还亮着灯。

  丁乐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看手腕上的金手镯。

  谢山洗漱回来上了床,拿过丁乐煊的右脚开始按摩。天一冷,丁乐煊的右脚就更容易血液不循环,每天早上起床都得缓很久才能将脚抬起来,所以现在睡前谢山至少要给丁乐煊按四十分钟的脚。

  丁乐煊身上还穿着花棉袄,谢母后来又给他找了条厚实的绿棉裤穿,而他的脸因为白天吹了风而变得红扑扑的,看上去别有一番乡土风潮。

  谢山给丁乐煊按脚的时候,丁乐煊拿起一旁的红围巾盖在头上,他扯了扯谢山的袖子,“快看我!我像不像新娘子?”

  谢山唇角微微上扬,“嗯~像。”

  “那你快掀红盖头啊!”丁乐煊又催促道。

  谢山闻言将红围巾挑起一个边,露出丁乐煊的一双笑眼,“老公,我们是不是该洞房啦?”

  谢山揶揄道:“你到底想洞几回房?”

  “嘿嘿,每天都想…”丁乐煊说完就将红围巾往下拉,盖住了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