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大周女帝(GL)>第27章 展翅高飞

  薛知景考虑了一下,她之前想逃走,主要是想回去报信,现在有了元锦可以回去报信,她便不需要这么着急了。

  现在军情这么紧急,这里需要一个人打探消息,而她是最适合的人选。

  至于其它,她反倒并没有考虑太多。

  于是薛知景详细向元锦叙述了她得到的信息,甚至将辽国和夏国准备从哪里起兵,哪里进攻,人数多少都统统告诉了她。

  元锦的眉拧着,恨不得现在立刻就回去,先手刃了雄州的指挥官陆城,然后再着人快马加鞭地告诉皇后娘娘这件事情。

  “小景,你一定要万事小心,若有不妥,先保住自己的性命要紧。”

  元锦和薛知景一样,此时虽然担心好友的安全,但心中更注重家国大事。两人又匆匆商议了在雄州城留下联络人手和地点,若是薛知景需要,就回雄州那个地方找她。

  等元锦离开,薛知景也悄悄地回了帐篷。

  剩下的时间里,薛知景每天都坚持要去驯服那匹烈马,雷打不动。她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就需要用上这匹马,必须自己先将它拿下,心里才踏实。

  每一次见她驯马,萧烈歌的脸都皱成一团,清澈的眼睛里全是少年般的单纯担忧。

  薛知景的身上被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萧烈歌强拉着她给她揉活血化瘀的药物,那药物闻着像是从南方地区过来的,这在辽国应该算是高档药品了。

  不过每次都要被扒得就剩个内衣,薛知景还莫名有些尴尬。

  若是没有她主动撩拨人家的那个事儿吧,她到不至于这样,毕竟在宫里的时候,天天被小翠帮忙穿衣服都习惯了。

  现在每天见着对方拧着眉毛,一脸认真地给她抹那刺鼻的药油,她就有一种自己做了极度不道义的事情的愧疚感。

  其实,这孩子还挺可爱的嘛~

  “嗷~”

  萧烈歌的手劲有点大,揉在薛知景的胳膊上,让她一瞬间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断了。

  这个死小孩真的不是在蓄意报复吗?

  “忍着点~”萧烈歌说完,嘴唇就紧紧地抿在了一起,看着薛知景吃痛的模样她好像有点难受,但是她从小摔打之后被揉药油都是要这么使劲的啊,不使劲就没有用了。

  不过薛知景倒是挺能忍的,不过一开始嚎了两嗓子,到了后来,除了冷汗涔涔与不时地闷哼之外,竟是少于发出声音,默默地忍着疼。

  萧烈歌又想起她一开始之所以被薛知景吸引,就是因为薛知景的眼睛里有这么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她相信就算是摔得粉身碎骨,薛知景仍然会挺着残躯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果然是她的“小奴隶”,萧烈歌在担心之余,还是很骄傲的。

  只是心里总是隐隐的有些不安。

  看着逐渐驯服那匹烈马的薛知景,萧烈歌恍惚觉得她不是自己的宠物或者奴隶,她是天边的雄鹰,迟早会展翅高飞,远远地离开自己。

  她摇了摇头,试图将自己这个古怪而让人难受的想法逐出脑海。

  终于,薛知景算是勉强驯服了那匹马,甚至还能跟它做点简单的沟通,别的不行,薛知景估计,骑着它跑是没什么大问题了。

  心情很好,薛知景笑着问萧烈歌,“你说,我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

  看着薛知景的笑容,萧烈歌的心都化了,一脸宠溺地说,“你喜欢叫它就叫它什么。”

  “叫黑鹰好不好?”薛知景摸着它的鬃毛笑着说道。

  萧烈歌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脸色顿时就僵了下去,“黑鹰”?这是在预示着什么吗?还是自己直觉所想的那样,她迟早要向着苍天飞去吗?

  过了许久,萧烈歌的脸色才恢复了柔和,“你喜欢就好。”

  萧烈歌送了薛知景一根马鞭和一把匕首。

  “这是我常用的马鞭,我喜欢红色,所以手柄都包的红绳。”萧烈歌就是有点想把自己的东西送给薛知景,而马鞭是她最喜欢的,也是她平日里握在手里最多的物件。

  这个物件送到薛知景的手里,那寓意就像是她把自己送给薛知景了一样。

  薛知景不清楚她这个隐秘的想法,但知道这是对方常用的物品,心知是带着情意的礼物,便真诚地道了个谢。

  “这把匕首是新送过来的,我们辽国上京城最厉害的铁匠师傅做的,锋利无比。我让人在上面刻了一个烈字,送给你。”

  薛知景将那匕首从刀鞘从抽了出来,刀刃纤薄锋利,刀面光可鉴人。

  刀面上刻着一个楷体的“烈”字,看起来还挺带劲的。

  “可是我都好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你。”薛知景有些尴尬,作为礼貌她觉得应该有回礼的。

  萧烈歌看着她,笑了笑,伸手撩起她的一缕秀发,“我可以要一缕你的头发吗?”

  薛知景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想法,只是略微有一点觉得怪,毕竟头发这种东西太私密了。

  但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下来。

  萧烈歌便用刚才她送的那把匕首,轻轻地切了一缕薛知景的头发下来,然后用一截红绳捆扎了起来,将其收起。

  “为了庆祝,今天我带你去打猎吧。”

  “好。”

  这边的林子里只有一些小型的动物,对于萧烈歌来说,在这里打猎,就像是在带着女朋友逛动物园一样,跟遛弯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薛知景对于打猎也没有什么兴趣,作为现代人,吃肉可以,直接杀生,还是有些抵触的。

  所以两人骑着马,真跟遛弯约会似的,净闲谈来着。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我哥哥当了皇帝,他把我当半个女儿一样养大的,我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大侄子,我们两个都没差几岁。不过我大侄子可笨了,干啥啥不会,唯一的一点优点就是,听我的话,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萧烈歌得意地跟薛知景分享自己的家庭情况,她好像什么都想告诉薛知景,也不知道为什么。

  薛知景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毕竟她也并没有什么想告诉萧烈歌的。

  见着薛知景噙着笑专注地看着她,听着她说话,萧烈歌特别的满足,说起话来更带劲了。

  “我们王庭,每个季度都要换一个位置的。比如春天,我们就要一起浩浩荡荡地去东边的河流密布区域,开冰河捕鱼捕鹅;夏天,则一大帮人去北边的北海边避暑,那个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很喜欢在北海边游泳,水沁凉沁凉的;秋天则去林子里追逐猎物,我告诉你啊,我可是最厉害的,每次的猎物我都是最多的。”

  “是哦,这么厉害啊?那其实你们这样的生活,也不需要中原地区的这么多货物吧?”薛知景在夸完对方之后总能不自觉地引到自己想要问的地方去。

  “怎么不需要,草原上缺太多的东西。不过主要还是汉人奸猾,我们契丹人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说话做事从来不掺假,所以两边贸易的时候,我们总是被欺负。我们卖了大量的牛羊粮食,结果却买不到足够的茶叶,这像话吗?有的时候买来的东西质量不好,对方却骗我们说东西就这样,爱要不要,这是什么道理。”

  薛知景听着,眉心便蹙了起来,萧烈歌说话说得朴素,但她听明白了。

  这是贸易的过程当中,因为信息不均等以及两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等造成的不公平现象。

  这样可不好。

  “欸,前面有只兔子。”萧烈歌眼尖地看见了。

  弯弓搭箭,萧烈歌轻松地便猎下了一只兔子,不过薛知景知道,这样看似轻松的猎移动靶,可是需要点功力的。

  若是这个时代有奥运会,射箭比赛萧烈歌绝对稳稳的是金牌获得者。

  萧烈歌的心思也不在打猎上,不过猎了几个小动物,便一起找了个空地烤制它们了。

  侍从们在一旁围着,萧烈歌则亲自处理,亲自烤制。

  薛知景见她好像很喜欢展现这个部分的才艺,便好好地当一个观众,负责鼓掌。

  树枝做成的全天然烤架,萧烈歌架上了兔子,从腰间的囊袋里面取出一些非常纤细的陶瓷瓶子,往兔子上洒着各种香料。

  薛知景闻着有胡椒的味道。

  萧烈歌说,“这个胡椒据说也是从南洋先运到大成,然后再从大成运过来的,金贵着呢。不过除了大成,从西边的贸易路上我们也能买到从大食过来的香料。”

  西边?西域吗?

  “你们也跟西边有贸易往来?”薛知景好奇地问了起来。

  “当然啦,西边是沙漠地带,除了夏国,还有不少小国家,更西边还有波斯和大食国。我们辽国的商人有时也会把从大成买来的商品卖到西边去,西边的大食国也会有一些商品循着商路卖过来,不过路途太遥远了,来的不多。”

  因为夏国的原因,大成早已断绝了路上丝绸之路的渠道,没有想到,辽国这边竟然还保持着那条古商道。

  薛知景突然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只是目前还没有成型。

  “兔子好了,来吃吧~”

  薛知景笑着接过了萧烈歌手里的一块香飘四溢的兔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