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穿回宋朝做经纪人>第28章 邀约

  《花木兰》戏曲时长一个半时辰,随着木兰荣归故乡而完满落幕。

  观众们离席的时候还意犹未尽,走出勾栏还津津乐道。

  萧桐正准备往后台走去,听到有个闺秀对同伴愤愤不平地道:“不行,我回去得让我爹把婚约给退了,然后争取入宫当女官!花木兰一介平民都能立军功,我一个饱读诗书的官家女子,又怎么能把大好人生浪费在相夫教子,生儿育女上呢?”

  同伴激动地道:“嗯,我支持你!我回去以后也要说服爹娘让我自由出入勾栏,打算过两天带我小妹来再看一遍!”

  萧桐望着她们的背影,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没想到这部《花木兰》对她们触动真有这么大。

  接下来的日子,汴京的官宦之家岂不是要乱套了?

  闺秀们高举自由旗帜,拒绝包办婚姻,开始追求事业,或是拿着家里的零钱天天出入勾栏,看到喜欢的艺伎一掷千金。

  想想就刺激!

  “萧当家!”

  就在萧桐沉迷于想象,笑得无法自拔的时候,身后传来梁菲菲的声音。

  她立即转过身,是梁菲菲和梁公子还有李渝,敛起了笑容,客气地问候了他们,又道:“几位看过以后,觉得这戏曲如何?”

  梁公子首先道:“剧情曲折丰富,唱词文采斐然,精神可歌可泣,给我们看到了一个从前没看过的清湖。”

  今夜,他看着台上的司清湖穿着戎装挥剑杀敌,着实被震撼到了。虽然和以前仙气飘飘的形象判若两人,但谁又能不说这是另一种美?他对司清湖的钟爱更又厚了几分。

  不过从打赏环节后,他心里就一直不是滋味。

  以前都喜欢清湖的都是男子,男女授受不亲,清湖也不怎么和他们打交道。

  现在忽然多了一堆女子,感觉多了许多情敌。这些女子,比他更容易接近清湖,借着同性的便宜,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

  梁菲菲用行动证明,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

  “萧当家,我可不可以约清湖姐姐吃一顿饭?”梁菲菲诚恳地望着萧桐。

  萧桐一惊,这么快吗?她都还没开始营销,梁菲菲就要做清湖的头号老婆粉了?

  “二百两够吗?”见萧桐不说话,梁菲菲主动开价。

  二百两?她真的怀疑这梁菲菲的钱是大风刮来的,方才才打赏了一百两,现在还能出此高价请司清湖吃饭。

  “这……”

  萧桐无奈地笑了,扫视他们三人,如此热情,一时竟不知如何拒绝。

  梁菲菲顺着萧桐的目光,看到堂兄,一下子明白过来,大步上前,把梁公子挤到了后面,道:“你放心,我一定不带堂兄!”

  那日堂兄和司清湖闹不愉快后和她提起过,并哀求她支招。她不是没支过招,只是都没成功,可见清湖姐姐有多不待见她堂兄,她也没办法了!

  梁公子指着梁菲菲,气得浑身发抖,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她的门票还是他帮忙买的,要不是他,她怎么能认识清湖?

  现在她抢了他爱慕的女神,还不带上他!

  萧桐仍是犹豫,不管是谁,所有宴会应酬都得征求过司清湖的意思。况且接下来的日子司清湖都得登台继续演《花木兰》,抽空和她们吃饭会不会把她累着?

  “人人都道司清湖清高自重,为众多郎君仰慕。不知我可否加入,与她见上一面?”

  似水如歌的声音传来,声音温润有礼,可以听出此人教养极好。

  郑芸领着一个婢女一个女护卫走到萧桐身边。

  众人赶紧朝她施了一礼,只有李渝因为方才勾栏场上的斗争,脸色很不友善,行礼也不情不愿的。

  萧桐打量着郑芸,身着红色华服,头上戴珠钗和金色华胜,那浑身散发的贵气和典雅,在场所有人都不能企及,果然是出自皇家宗室的。

  她已经听人说了,这个人是官家的姑姑,当今长公主的女儿。

  今晚这莲花棚,当真是贵客云集,相当精彩。

  郑芸又道:“萧当家意下如何,我与菲菲一起和司清湖见面?”

  “至于赏银,自然少不了的。”郑芸又补充道。

  李渝小声地嘀咕,“菲菲才不跟你一起。”

  郑芸听在耳里,看了一眼李渝,脸上云淡风轻,思想和素养不在一个档次,便不与她计较。

  萧桐笑了笑,只得和她们说,回去征求过司清湖意思后再派人送信上门答复。

  勾栏内的看客都走尽了,偌大的场地漆黑空荡。萧桐目送着梁菲菲、郑芸等人离开,总算能喘会气了。

  她排《花木兰》只是想把女观众带入勾栏,注入新的消费力量,缔造一条产品和演艺结合的产业链,没想过要打造出一个姬圈小姐姐。

  司清湖是弯是直她也不知道。上辈子她见识过许多艺人,若本身是异性恋,有原则的艺人是极其反感姬腐营销的。司清湖要是直的,以她的脾性,她要敢给她卖姬人设,怕是要被削!

  还是多观察一段日子,和司清湖商量好再决定。

  郑芸走到勾栏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暗淡无光的勾栏内,只剩萧桐颀长的身影。

  她微笑了一下,原来此人便是《汴京风华》的创刊人,《花木兰》的幕后操纵手。

  比起戏台上漂亮俊俏的花木兰,她似乎对这个聪明有趣的萧四郎更感兴趣!

  第二日午时,萧桐提着一个小食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司清湖的院子。

  昨晚司清湖主动抱了她,她知道她已经接纳她,把她当朋友看待了。所以现在,她也不会再像以前那般顾虑重重,担心影响司清湖的声誉而丝毫不敢示好了。

  她们同是女子,既然是朋友、是合作伙伴,坦坦荡荡,为什么要害怕别人的流言蜚语?

  “清湖,我给你送汤来了。”

  萧桐敲敲门,抬起声音道。

  司清湖自从昨夜见了李渝后,回来后心情一直很沉重,早上醒过来后便坐在窗前,沉默地望着院子的花草。

  不管怎么问她都不回答,灵儿担心得很。

  听见萧桐的声音,司清湖脸上总算有了颜色,起身迎出去。

  萧桐走进屋,兴高采烈地道:“奶奶看你演出太辛苦了,特意吩咐萧家厨房给你熬了鸡汤。”

  这萧四郎近日来小姐的院子是不是太过太频繁了?灵儿甚至觉得小姐心情不好是因为被她打扰了,她迅速接过食盒,冷冷地道:“谢谢萧当家,这汤我伺候小姐喝,您慢走!”

  这嘴快得,像是机关枪似的,噼里啪啦。

  萧桐怔愣立在原地,毫无招架之力。

  司清湖沉默了一会,看着灵儿:“你先出去吧……灵儿!”

  灵儿一怔,简直难以置信。她委屈巴巴地把食盒塞回萧桐手中,哦了一声,乖乖出去了。

  萧桐隔着抹布把陶瓷炖盅从食盒捧出来,掀开盖子,黄色的鸡汤清澈透明,只有少许油漂浮表面。

  里面还有鸡肉、小片灵芝、红枣、枸杞,看起来很有食欲。

  浓浓的香味散溢出来,让人一闻就馋了嘴。

  萧桐舀了一碗端到她面前,司清湖忽然道:“是老夫人给我做的?”

  “嗯,奶奶看你接下来几日都要演出,着实太辛苦了。她还让我亲自送来呢!”

  还让萧桐亲自送来?怎么感觉怪怪的。

  司清湖心里有个不好的预感,师姐的嘴,应该能守得住吧?但愿是她想多了。

  她喝起了汤来,入口清甜,暖洋洋的淌进胃里。

  明明和萧桐八字还没一撇,她也不敢确定未来会一直喜欢萧桐。但喝着萧桐奶奶为她准备的汤,就有总被长辈认可的感觉,十分幸福。

  萧桐又道:“对了,清湖,那梁菲菲还有长公主的女儿郑芸想请你吃饭,你觉得怎样?”

  听到梁菲菲,司清湖很容易就想到了李渝,她神色一凝,汤匙停在了唇边。

  她不想再和那个家的人有任何瓜葛,和梁菲菲见面,该不会碰上李渝吧?

  “就她们两个吗?”

  她回过神来,继续喝汤。

  得到萧桐肯定的回答后,她才放下心来,答应了。

  她的演出每日一场,就一个半时辰,赴一场宴会的时间还是抽得出来的,只是有点新鲜。

  “怎么忽然会有女客想见我?”

  萧桐就知道司清湖一时不习惯女客,笑道:“你知道吗,你演花木兰女扮男装的时候特别俊,还能打,昨晚那些女观众一边看,一边疯狂地喊要嫁给你!”

  司清湖一个震悚,握汤匙的手都抖了,热汤洒在左手的手背上,汤匙从手中滑落,摔回碗里,发出叮的一声响。

  司清湖被烫到,疼得轻轻一叫,反射般站起来。

  “怎么了?”

  萧桐赶紧拿起司清湖被烫到的手,白皙柔嫩的肌肤泛起了粉红,她不断地吹着。

  这汤从萧家到牙行,一路散去了不少热,又盛到碗里这么久,倒也不会很烫,就是洒下来的时候阵痛。

  但是望着萧桐紧张的样子,司清湖就忍不住想多攫取一些。

  自从萧桐发过誓后,对她总是规规矩矩,看着还很淡漠,只有当她受伤的时候,才会情不自禁流露出关心。如此稀罕,她又怎么舍得不多要一些?

  萧桐依照司清湖的指示,找到了药油,悉心为她涂上,待她好了一些,才用抹布将洒下来的汤擦干。

  望着剩下一大盅的汤,司清湖瞅了瞅萧桐,故作可怜地道:“我还想喝,可是手伤了。”

  萧桐没有多想,道:“没关系,我喂你吧!”

  她一手捧碗,一手舀起汤,轻轻吹了吹,送到司清湖嘴边。

  司清湖对上她温润的眸光,张开柔软的唇瓣,像是喝了一口蜂蜜,心里甜甜的。

  萧桐也觉得自己是个见色起意的人。只要一遇上司清湖,耐心就特别好。一盅汤,舀了几十汤匙,还小心翼翼地吹温后送到对方嘴里,自己喝汤都没这么细心过!

  司清湖水光闪动的眼睛瞬也不顺地望着她,粉红的脸颊敛着一丝羞涩,如此小女生的模样,让萧桐想到要把她打造成姬圈天菜,人设还是攻这件事,心里突然哭笑不得。

  这真的攻吗,受里受气的样子,反差会不会太大了?

  目光落在司清湖受伤的手背,忽然反应过来,心里纳闷地道,“这伤的不是左手吗?我为什么要喂她?”

  门外,灵儿把屋里两人的一举一动看在了眼内,此时正站在一边,捂着嘴泣不成声,哭得身子也一抽一抽的。

  司清湖十三岁出道后,她就跟随左右,也就是这一年,小姐被萧桐缠上了。

  司清湖出行,她当街碰瓷拦马车;司清湖去逛街,她买人吓唬她们,企图跳出来假装英雄救美;司清湖演出,她还坐在上席阴魂不散!

  从那个时候起,除了照顾司清湖的饮食起居,她给自己落下使命,就是赶走萧四郎,保护好司清湖!

  没想到最后,她家小姐,还是被萧四郎这头女纨绔给拱了!

  作者有话要说:  萧当家: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我,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