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她说–罔然>第59章

  我每天的工作是穿梭于温香艳玉之间,给店里的姐姐们端茶送水。在那个酒吧里待了两个月,我发现男人这种生物是极稀缺的。偶尔姐姐们和我开玩笑,捉弄我后还会给我几个硬币作为小费——那些硬币积少成多,后来换了两张红票子,我觉得这点还不错。

  咳,凭借我那初中毕业的有限学识,我老错以为我是住在大观园里的贾宝玉。

  待得更久了些,整天听姐姐们闲谈,我也多多少少意识到,这里的女人们并不都是单身。相反她们之中上了年纪有家有室甚至有儿有女的占了很大一部分。只几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子还整天流连于酒池肉林里,只在极少数情况下会一脸愁容说起家中催婚的爸妈。

  我不知道她们选择这条路是为了什么,她们本来有个正常的家庭,可以走上正轨,却非要固执地再搅和进这趟浑水。

  但时间流逝,这些也由不得我去多想。我没在那里待太久,因为最后这家酒吧的老板娘,也就是那个带我进来这里的女人,她决定结婚了。

  听说找的男人还不错,有房有车,也愿意拿重金娶她,不计较她那乌糟烂的过往。这很难能可贵,但凡一个正常人也不会拒绝这样的天降馅饼。

  她跟我们说她累了,坚持不下去了,姐姐们表示理解她,她们都或多或少尝过这其中的挣扎与痛苦,好在她们没有互相为难。

  酒吧歇业的前一天女人们格外放纵,那是场欲·望与□□一起交织狂舞的盛宴。我缩在角落里,透过变幻的五彩灯光,看眼前的光怪陆离。然后我点燃了人生中第二支烟,并头一回真正意义上把它给抽完。

  第二天,一切都结束了,林烟十又成了孤家寡人,我就带着那点儿钱接着浪迹天涯。

  嗐……我拍了拍发烫的脸蛋,正准备再喝一口酒,但我握着瓶子举高到头顶,一滴酒没往下漏。我摇摇头,将这空荡的酒瓶扔进垃圾桶,然后晃晃悠悠地,去找我的小电驴。

  总之这事弄到现在就纯粹一团乱麻,也得亏我林烟十心大,不然就这么几件事,随便拎出来一件都能压垮一个人。

  我拿出钥匙,左插·插右捅捅,到最后也没捅进小电驴的钥匙孔。于是我拍了一把它的驴头,坐到车座上趴下来闭上眼。

  迷迷糊糊间,我听到高跟鞋的哒哒声。与此同时我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水味,不知道哪种花的香味,不太好闻也不太讨厌。

  有个人从我背后把我搂住,“抓住你啦!”

  我心中骂了声娘并扭动着身子想挣脱开她的怀抱,这人不仅没有被我吓退反而轻笑开,“哇,原来你那么热情啊。”

  “擦,你他喵的才热情,你全家都热情!”我骂骂咧咧,出口的话却软软糯糯,那人在我身后拍了一记,我就眼前一黑昏过去了。

  、番外—五年后的生活4

  我浑浑噩噩间,做了几个梦。

  老实讲,其实最近这几年我已经很少会做梦了。

  头几年我的梦境总是错乱非常,各种东西在我眼前游离飘荡,真真假假模糊不清,以至于我醒来后甚至压根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但自从我开始兼顾照相馆的工作……作为半个老板兼首席摄影师,我每天都要和各类客人周旋,要熬夜剪片子修照片,还要参加各种培训班,回到那个狗窝的时候已经将近半夜。人嘛,在这种大脑极度疲劳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还会耗费精力想东想西呢?

  我巴不得躺床上就昏沉下去,再也醒不来,巴不得她们都不来找我——所以阿遥和夏石溪遂了我的心愿,我这四五年过得很安生,也很孤独。

  但这一次我不仅做了梦,我还做了个连环梦。

  我梦见阿遥慢吞吞走在前面,我凑上前去拉她的手,她气鼓鼓地把我的手甩开了。但林烟十锲而不舍,所以她之后也就放任我拉着她,两个人手拉手并排走在大街上。我搂着她,时不时低下头在她乌黑发间轻啄吻一口。

  大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人用那种异样的眼神看我们,似乎两个女孩子如此亲密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走了没几步,阿遥停下来,仰头跟我说她想吃山楂球。

  正常情况下,我应该马不停蹄地奔到零食店里去给她带回一包让她吃个够。但梦里我支支吾吾,推脱着不肯去。

  于是阿遥就哭了,她哭得特别可怜,像小孩一样捂住眼,抽噎着。哭到最后她上气不接下气,那张小巧的脸蛋都涨红了。我在旁边一直挠着头哄她,“遥遥,姑奶奶,不是我不给你买,你看你怀着孕呢,不能吃山楂呀。”

  等等,怀孕……我懵了片刻想不通为什么我嘴里会蹦出这种话。于是我低头看向阿遥的肚子,这才注意到她穿的并不是她最喜欢穿的礼服裙,而是一件宽松的孕妇裙。即便如此,还是能从那宽大的轮廓中看出腹部的起伏。

  我不敢置信,在她面前蹲下身,手掌轻轻抚上去,感受着里面细微的小动静。阿遥不哭了,她放下手,捧起我的脸贴到这隆起的肚子上,“你听听看,你的孩子在踢你呢。”

  如果我的意识清醒着,我会以为这绝对是她在跟我开玩笑:我是女人哦,又怎么可能让她怀孕。就算女女真能怀孕那也应该是我作为承受方吧。

  但在梦里,在那个由我构建的虚假的世界里,我那时候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阿遥怀孕了,她肚子里的就是我的孩子,我要做父亲哦不母亲了。

  这是种多么奇妙的感觉,我的一生挚爱,她腹中有一个小生命,这个小生命身体里流淌着我和阿遥的血脉。即使这血脉不名一文,但就在那一刻,我的灵魂突然找到了安身之所。

  其实在我和阿遥一起生活的两年里,在那些两个人都无事可做只能趴在窗台欣赏夜景的日子里,我们也会畅想未来。但结婚和生孩子从来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从十几岁的时候就隐隐明白,像我这样的人,不可能循规蹈矩做个正常人。

  自然,嫁给一个同样庸碌的男人,生一个注定会重蹈覆辙的孩子,也不在我的选择之内。

  倒是阿遥有时候会忽然兴起,眉飞色舞地跟我讲她的理想型生活。她说她未来要嫁个什么样的男人,生个什么样的孩子,我记得她说最好是一对兄妹,这样哥哥可以保护妹妹。

  “生孩子,那多痛啊,我才不要结婚,不要生孩子。”阿遥懒洋洋趴在窗台上,我一边帮她揉肩,一边反驳她的构想。

  “可是小十你不觉得嘛,有个孩子,她要在你身体里待十个月。你的身体滋养她,她哪怕只是蹬蹬腿你都能立刻感受到。她活着,体内流着你的血。你想想,她肯定和你长得很像,或许简直就是你的翻版,有了她之后,从此在这世上你不再是孤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