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一曲昔年>第14章

  程斯年拿起桌上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然后朝门口走去。

  “祝你好运!”

  程斯年也想祝自己好运,大概学生时代都有这种情况吧,不论自己是不是犯了错,只要是被班主任叫住或是叫去办公室,都会心慌。

  不过却并不是因为犯错还是其他什么,而是因为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征文活动。

  可以参加此次征文活动的是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而获得此次征文比赛的第一名除了奖金外,还可以在高考的总成绩上再加三十分,但能选择的院校院系上却有限,只能在联合此次征文赛上的学校中选择。

  班主任找她说的就是这件事,即便不能获得第一名,但参与这次活动本身对她来说就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因为每所学校的参赛名额有限,而参与这场活动确实对高三学生的复习来说会相对耽误一些,所以班主任提前跟她说,也是想问问她的意见。

  、获奖

  程斯年趁着午休的时间给叶邵礼打了一通电话,得知确实是他提议的此事,只不过却不会当此次征文的评委,所以她参赛,能不能获奖还是未知数,他给程斯年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机会,却也让众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起点,至于结果如何,就看程斯年自己的了。

  她肯定是要参与此次征文活动的,她心知按照自己以往的成绩与晋城大学录取线其实相差的并不是那三十分,可上一世她出国进修过一段时间,英语成绩在近几次的测试中分数也都还不错,假期的时间她也没有白白浪费,除了数学成绩真的是让她无能为力,其他学科的成绩应该都能提高一些。

  只要有一点可能,她都要为此而努力!

  其实这件事,倒不是叶邵礼为了程斯年而专门提议的,前年他便提议过这件事,只不过最后却不了了之了,只不过今年被程斯年赶上罢了。

  “橙姐,求大腿呀!”放学的时候,这件事已经在学校传开了,傅汎伸手搂住程斯年的脖子。

  “嗯,有个小任务,挣点零花钱,你要试试吗?”这件事程斯年假期的时候就想过,重生回来之后,她不仅在学业上下了功夫,也把前世写过的那些东西都记录下来,不过就是没有检查有没有错字,还有就是一些小短篇和发表过的软文都是手稿。

  假期的时候,她给房东打了电话,表示她会出钱让她把家里的网线接上,她在网上连载的小说收益一直不错,假期的时候她把第一篇小说完结了,现在开始连载第二篇。

  她文档里、U盘里还有手稿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整理一下,但却要找一个极细心又信得过的人,显然傅汎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这就要带我飞?你这大腿当的可以啊。”傅汎松开勾住程斯年的手。

  “不过就是可能会耽误你时间,改错千字十元,录入十五。”程斯年是按照上一世的统一价说的,不过这个时候还达不到这个价位,但她并不想亏待傅汎。

  “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钱就算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傅汎伸手用拳头打了程斯年肩膀一下,语气有些不善,年少的时候,总是觉得跟好朋友谈钱就是伤感情,我把你当闺蜜,那我的就是你的,所以不要跟我客气,不然我们就不是好朋友。

  程斯年愣了愣,才恍惚觉得自己自回来之后,跟傅汎的相处模式一直按照自己当初27岁的状态来,却忘记如今两人其实还都不满18岁,她这样的话说出来,确实有点伤感情,如果是当年18岁的自己可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那你空闲时间帮帮我,等高考之后,我带你出去玩,不许拒绝,你这可是帮了我大忙的。”程斯年伸手拍了拍傅汎的手臂。

  程斯年还记得自己当初跟傅汎两人对高考一点都不紧张,那年两人还经常逃课出去玩,逛遍了附近城市,吃了许多许多小吃,不过这一次,两人倒是开始有点用功的倾向了,只不过却是各自努力,其实对于傅汎来说,帮她检查手稿和改错字对她好处是很大的,傅汎数学成绩极好,语文成绩一般,尤其是作文,这也是班主任不喜她的原因,要不是当初分文理班的时候她家人都让她学文,她自己是一定选择理科的,如果她能认真看进去,成绩还是能提升一下的。

  不过程斯年也没有耽误傅汎的复习时间,都是利用晚自习放学后,两人回去,一个在电脑前录入手稿,另一个在书桌前准备征文比赛,但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写上一世她获得文学奖的那篇小说。

  其实对于征文比赛来说,程斯年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对于命题作文并不是她擅长的类型,省内的初赛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问题,月底的时候,通过初赛的选手在省重点中学统一参加复赛,最终每个省只能选出五名选手去参加全国性的决赛。

  程斯年为了这个征文比赛,月假的时候并没有回家,但也没有跟父母提这件事,这种事情关乎高考,对于她父母来说可是比她发表小说挣到了钱重要的多,那个时候农村的家长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能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以后出人头地,改变自己的人生。

  好在程斯年倒是不负众望,擦边取得了去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在省内获得了第五名,她不是写不出来那些辞藻华丽的文章,可总觉得缺少些什么,她之前想过为了比赛改变一下,可最后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

  四月末的时候,学艺术的同学回了学校,该准备最后的冲刺阶段了,当初班主任还曾经建议她去学传媒,不过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同学都开始进行冲刺阶段的学习,程斯年却一个人去了晋城,参加此次征文比赛的决赛。

  程斯年不擅与人交流,因为没有跟家长说,所以自己一个人去参加比赛,路上也碰上跟随家长一同去参赛的人,在火车卧铺上,跟着车厢众人吹嘘自家孩子怎么怎么优秀,从小多么多么听话,程斯年看着坐在她对面下铺玩手机的那个人,一时间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跟朋友探讨过的话题。

  在她们上学的这个年代,被送到市里读书的并不少,她们班级有一半都是农村或是附近城镇出来的,有成绩好考上的,也有花钱进来的,但是有家长陪读的却是了了,至少她认识的并没有,那时的家庭条件能把孩子送出来上学的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压力十分大,别说陪读了,两个人能想办法让孩子在外面的生活好一点都十分辛苦。

  但几年之后的下一代,陪读似乎成了流行的趋势,上了高中之后纷纷叫家长去陪读,仿佛谁家家长没有去陪读,就是不重视孩子一般。

  程斯年之前遇见过一个人,十六七岁的小男生,从小没有离开过父母,每天晚上都要跟他妈妈一起睡,出去上学的第一天说什么都哭着要回家,第二天就闹着跳楼说什么都不上了。

  她跟朋友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都觉得是家庭环境造成的这种情况。

  程斯年算是感同身受,她小时候内向到有些自闭,不愿与人交流,沉默到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自小跟父母相处的时间太少,以至于她对两人并没有什么濡慕之情,甚至还有些疏远和惧怕,后来父母发现她这一点之后,不得不将她送出去上学,一边锻炼她的自理能力,一边也希望改变一下她的性格,假期的时候也尝试着跟她交流,程斯年十分感谢母亲当时那个决定,那时她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性格不讨喜,甚至家庭条件也没有达到那个标准,但也是因为这个决定成就了她,后来等她终于能理解父母的时候,多次感谢过父母对她的培养。

  她的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母亲中专毕业,父亲更是初中都没有上完,但却希望她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去拥抱她所想要的自由和梦想,过她喜欢的生活。

  总决赛的时候,一共三个小时的时间,要写出两篇文章,一篇命题作文,另一篇自由发挥,程斯年便写了自己自身经历谈了教育的问题。

  程斯年回去的时候,傅汎逃了课去车站接她,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两人去了常去的烧烤店吃烧烤。

  “大佬,你不在的日子让我独守空房啊!你可得补偿我啊!”傅汎一边往餐盘里倒着醋,一边开口说。

  “你能不能统一一下称呼,我自从认识你,换过多少称呼了。”程斯年拿餐巾纸擦过杯子,然后拿了可乐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以前的时候没少喝过,这段时间倒还是第一次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