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白兔糖(GL)>第90章 

  季童一路上觉得自己很可笑。

  沈含烟应该早就走了,她现在跑去机场干什么呢?好像一个明知自己得了绝症的人,又不甘心就这样赴死,拼命把那些没用的中药抓来吃。

  苦死人,还没用,图什么。

  她匆匆停了车,跑到国际出发的安检口,在偌大的机场里茫然的不停的跑。

  她早就已经习惯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了,她甚至能穿着高跟鞋骑自行车,可她今天跑得脚都痛了,依然没看到她想象中的清冷身影。

  当然了,她现在真在机场逮到沈含烟的概率,可能比彩票中奖还要小,她不是不清楚这一点。

  她站在吵嚷的机场里茫然无措,像一个茫茫海面上弄丢了自己救生艇的人。

  只能不停的下沉,下沉,看着自己嘴里的最后一口气鼓出绝望的泡沫。

  她开着车走了。

  她回了沈含烟家。

  拿钥匙开门进去,她不敢进沈含烟的卧室,总觉得那会惹沈含烟生气似的,她走到沙发边,直接躺了上去。

  她为什么不是警犬?为什么不能凭沙发上灰尘的味道闻出沈含烟走了多久了?

  她就这样蜷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说是睡也不准确,她不算睡着,也不算醒着,不算做梦,也不算大脑一片空白,就是脑子里一片昏沉沉的,想着她和沈含烟经历的所有那些事。

  她知道天亮了,因为窗帘没拉,她能感到眼皮之外的光线越来越亮。

  这时门外竟然传来了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

  季童一下子坐起来——沈含烟竟然还没走?!

  接着走进来一个白衬衫黑西裤的年轻男人,和季童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哦妈的,房产中介。

  中介显然没想到屋里会有人,吓了一跳:“那个,我带人来看房。”

  季童点点头:“这是我姐姐的房子,看吧。”

  中介松了口气:“哦哦妹妹啊。”难怪有钥匙呢。

  他带着身后的中年夫妻穿了鞋套进来参观:“房子装修很好很有格调,房主是个大学教授,以前都是自住的,现在去国外了才想卖……”

  就是昨天跟季童说的那一套。

  季童呆呆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

  中年夫妻参观完一圈,对中介说:“房子是不错,就是价格有点高,我们考虑考虑。”

  中介:“当然当然,买房是大事嘛,只是在这地段买到这样品质的房子,这价格真不高了。”

  中介跟季童说:“打扰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季童:“好。”

  中介:“你这段时间是要住这么?因为你姐没跟我说这事,以后我带客户来看房之前……”

  季童摇摇头:“我也要走了,以后再也不来了。”

  她把钥匙递给中介:“你收着吧。”

  中介:“哦,好。”

  他看着面前的年轻女人,像一抹游魂一样飘了出去。

  ******

  沈含烟要卖掉房子这件事,让季童彻底认清了她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

  她对这里半分留恋也没有了,季童那句“因为我在这里”变成了一个荒唐的笑话。

  沈含烟怎么会因为季童在这里而回头?

  季童像大病了一场,死不掉,只好重新振作。

  每天去公司上班,吃饭,开会,下班,应酬,宅家。

  有一天她拍拍小米:“你看我脸色怎么样?”

  小米仔细看了看:“不错啊,你最近是不是做了什么医美项目?”

  季童觉得有点好笑。

  那么,她是不是可以这样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了?

  哦妈的,她还是不能。

  她抓起包就往停车场跑去,一路往医院开,路上给沈含烟打了几个电话,都是关机。

  看来沈含烟不用这个号码了。

  她停了车又匆匆跑进医院,去住院每一层楼的护士站、拿着沈含烟的照片问:“你见过她来看一个病人么?”

  她不知道她跟沈含烟之间应该如何了结,但她不能接受这样无疾而终,医院变成了她唯一还能去的和沈含烟相关的地方。

  那么,至少让她死个明白吧,让她知道沈含烟爱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让她的一颗心再也不想死灰复燃。

  所有护士都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知道。”

  季童问到后来又开始哭了,她知道自己不该哭,可她忍不住。

  原来人痛到一定地步,真的再没余力去管有没有人看见自己的狼狈。

  直到她哭着爬了一层安全楼梯到另一层楼的护士站,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你、你见过她来看一个病人么?”

  护士叹了口气:“怎么又是你啊?”

  哦妈的,是上次把她赶出去的那个护士。

  季童哭着说:“我真不是来惹事的。”

  护士又看了看她手机里的照片:“她是你什么人啊?”

  季童:“我姐姐。”

  护士:“姐姐也不行啊。”

  季童忽然哭得抽抽起来:“不是姐姐,是我从十八岁开始,爱了很多很多年的人!”

  她终于说出来了。

  她爱沈含烟,而且爱了很多很多年。

  可她不是对着沈含烟说出来的,是对着一个陌生的护士说出来的。

  她带着满脸的眼泪和鼻涕转身跑了。

  ******

  接下来的一周,季童每天都来医院。

  她已经不抱能打听到什么的天真幻想了,她只是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她只是像一个绝症晚期的病人,需要找一个地方,看自己是就会这样病死,还是奇迹般的生还。

  只有时间能给她答案。

  她每天呆呆坐在医院的花园里,看着眼前的木槿花比昨天多开了两朵,而旁边的月季,又被昨夜的一场风雨吹落了好几片花瓣。

  有时候季童能远远看到,见证了她一切狼狈的那个护士和其他护士一起,去医院食堂打饭。

  她会朝季童坐着的花园里远远看两眼,但还好,没过来把季童赶走。

  季童松了一口气。

  她就这样坐了一周后,有一天护士向她走来,季童心想妈的,终于要来赶我了。

  护士走到她面前摊开手掌,里面居然是两颗大白兔奶糖。

  她问季童:“吃吗?”

  季童鼻子一酸。

  以前沈含烟生日的时候,她还在漫天大雪里跑去给沈含烟买过大白兔呢。

  那时她好快乐。

  有沈含烟在身边的日子,她好痛苦,可也好快乐。



  季童觉得她不能在这护士面前再哭出来了,她拼命忍耐以至于打了一个嗝,为了掩饰这阵尴尬,她慌忙抓起护士手里的两颗大白兔:“谢谢。”

  护士叹了口气:“这还是你姐姐以前给我们的大白兔。”

  季童一下子看住她。

  护士:“你姐姐好像很喜欢吃大白兔,以前经常给每个护士发。”

  “你想找你姐姐是吗?”护士说:“我告诉你她在哪。”

  ******

  季童坐飞机去了蜀城。

  走进医院的时候她深吸了一口气,外面炽烈的阳光突然变成一阵冰凉,她小臂上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

  她在病房外站了很久,总觉得这件事不是真的。

  直到她推门进去,看到雪白床单的病床上,同样雪白的一张脸——沈含烟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

  季童走过去,吸吸鼻子:“你怎么没看书呢?沈教授,你不是最珍惜时间的吗?”

  沈含烟很慢很慢的扭头看着她,然后,叹了一口气。

  季童笑了一下:“你看不动书了是不是?我帮你啊。”

  她从自己那个艳得刺眼的粉色包里掏出一本杂志,而她被沈含烟买走的那个脏粉色包此时就放在病房沙发上。

  季童对着杂志连念了几个没营养的笑话,又问沈含烟:“以你的智商,应该觉得这些笑话很无聊吧?”

  沈含烟对着她含糊不清的叫了句:“季童。”

  季童站起来:“我先去找一趟医生,看看你怎样才能好起来。”

  “如果你不好的话,我就每天给你念这本杂志,后面还有星座分析,比笑话更无聊,气死你。”

  ******

  季童坐到医生诊室的时候,医生松了一大口气:“我就说她年纪轻轻一个女娃儿,怎么一个亲人都没有。”

  季童:“以后我都会守在这的,还有医药费,医生,我们家很有钱,特别特别有钱,你一定一切都用最好的,千万别怕坑我们。”

  医生:“你怎么说话呢?”

  “我就是说……”季童的声音低下去:“我想她好起来。”

  医生叹了口气:“当医生的又哪个不希望病人好起来呢?不是钱的问题,医药费她自己也预存了很多,是治疗方案的问题。”

  当医生嘴里说出“小脑肿瘤”几个字时,一切好像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季童于是明白了,为什么一向稳重的沈含烟走路会常常摔倒,为什么一向严谨的沈含烟洗碗时偶尔会手滑把碗打破。

  为什么沈含烟那么讨厌浪费时间,为什么沈含烟说她没有奢侈浪费的资格。

  因为沈含烟的人生,就是他妈的没有时间了。

  因为沈含烟打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上好像绑着一颗定时炸弹,当同龄人谈笑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喝下午茶的时候,她耳边都是生命倒计时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医生说:“现在有两种治疗方案。”

  “一种是继续用药物治疗,就像她这么多年所做的一样,但你知道,她的情况现在已经很糟了。”

  “另一种是手术治疗,因为她肿瘤的位置比较特殊,即便找到我这里来,我也没办法保证她能安然无恙的下手术台。”

  季童:“如果继续用药物治疗,她还有多久时间?”

  医生:“随着肿瘤开始压迫神经,她恶化的速度会越来越快。”

  季童没什么表情的又问了一次:“多久?”

  医生:“可能只有半年。”

  季童:“如果手术,她有多大概率能活下来?”

  医生:“这不是演电视剧,医生没办法给你一个确切的数字……”

  季童没什么表情的又重复了一次:“多大概率?麻烦告诉我。”

  医生看着眼前的女孩,眼睛圆圆的,玻璃一样的眼珠,没化妆,一张脸通透到有些苍白的地步。

  明明是稚嫩的长相,但眼神和语气里,有种平静的坚决,好像能承受一切。

  医生叹了口气:“可能百分之三十。”

  季童已经查过了,沈含烟之所以来蜀都H医,是因为这位教授是全国做高难度小脑瘤手术的第一把刀。

  他说百分之三十,那就是最乐观的估计了。

  季童点点头:“我知道了,我能回去跟我姐商量一下么?”

  医生:“当然,病人自己也在考虑。”

  “不过你们要抓紧,如果想做手术,一周之内就得决定然后马上上手术台,不然她的身体状况继续恶化下去,很可能没办法承受这么大的手术了。”

  ******

  季童回到病房,沈含烟还是和先前一样,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

  沈含烟不缺钱,所以病房是独立一间,很安静,窗外能看到枝头的一点绿意,还能偶尔听到一阵清脆脆的鸟鸣,好像是一种季童在邶城从没听到过的鸟。

  季童走到窗边看了看,楼下风景不错,有个小花园,开着淡粉白色的月季,还有很小的白色蝴蝶绕着花丛飞着。

  阳光明晃晃,再往远处望去的话,能望到医院外面有火锅店,麻辣烫店,锅盔店。

  季童回到病床边坐下,手里拿着她从包里掏出来的杂志:“你是天蝎座对吧?和我一样。”

  她翻到星座运程那一页开始念:“稍显低迷的运势,前进的步伐会越来越吃力,生活方面建议主动做‘断舍离’……”

  她放下杂志,说:“我呸。”

  沈含烟静静看着她。

  季童:“关于治病你是怎么想的?要不要做手术?我告诉你,我很想吃医院外面那家火锅,三嫂子老火锅。”

  沈含烟口齿含糊的说:“我会做手术的。”

  季童吸吸鼻子:“是因为我找来了吗?是因为你不想在我面前显得胆小没面子吗?”

  沈含烟慢慢摇头:“因为……我想活下去,因为……你还活在这世界上。”

  季童:“如果我不来,等你治好了病,你会回去找我么?”

  沈含烟扯起嘴角很艰难的笑了一下:“会。”

  季童不管不顾的到来,终于冲破了她的最后一道防线。

  季童趴在沈含烟的床边,把沈含烟的手放在她脸上。

  她那么年轻,才二十三岁,脸上饱满的肌肤充满胶原蛋白膨膨的,而沈含烟也年轻,才二十七岁,胳膊和腿却都已变得沉甸甸的,像垂老的暮年人,深受高血压和头疼呕吐的折磨,连视力眼也开始受到影响。

  季童想,要是沈含烟能像妖精一样,从她身上吸/精血就好了。

  她是不是就能把自己的生命力渡给沈含烟?

  但如果不能,她就一直这样守着沈含烟,陪着沈含烟。

  如果沈含烟在人间,她就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类。如果沈含烟去地狱,她就做永世不超生的恶鬼。如果沈含烟上天堂,她就做沈含烟天使翅膀上的一根羽毛。

  她的嘴在沈含烟的手下一张一合:“沈含烟,你都决定做手术了却拖着不告诉医生,是不是怕自己死了?”

  “我告诉你,你别怕,你死了我还活着,我一辈子记得你,你就不算真的消失。还有你的墓碑上,我会刻上‘妻:沈含烟’,另一边就刻‘妻:季童所立’,等我死了,我就跟你葬在一起。”

  “在我死之前,我会拼命吃拼命喝拼命看书拼命旅游,你喜欢看名著是吗?你还有哪些想看没看的,有多少统统告诉我,我用一辈子慢慢看,所有这些你没来得及看没来得及体验的,我都攒在心里,等我去地狱或天堂讲给你听。”

  “所以沈含烟,有我在,你别怕。”

  ******

  季童把沈含烟要做手术的决定告诉医生,回到病房后,沈含烟手机响了。

  季童接起来:“喂。”

  中介的声音传来:“沈小姐,好消息,你的房子卖出去了。”

  季童心想妈的,对哦,之前怎么就忘了中介肯定有沈含烟的新手机号呢?

  虽然沈含烟肯定不会接她电话的。

  季童:“我不是沈小姐,我是她妹妹。”

  中介:“哦哦对,上次见过的。”

  后续的事情,就统统由季童处理了,沈含烟不需要再操心。

  季童发现,沈含烟早已委托了一个律师,把卖房子的钱全留给她。

  她回到病床边,病房冷气开得足,她给沈含烟掖掖被子:“你把房子卖了也好,等你好了,我们重新买个更大的,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我现在很有钱了你知道吧?公司是我的了,季唯民所有的钱都是我的了。”

  沈含烟,这不就是你想要的么?

  在你死之前,把所有你能想到的人生障碍全部帮我扫平,希望我未来的人生一片坦途。

  可我告诉你,我比你还要贪心。

  我不止要这些,还要你活着,活着跟我一起享受。

  季童从十八岁开始,以为她是跟奚玉抢沈含烟,二十二岁时,以为她是跟季唯民抢沈含烟,再后来,以为她是跟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抢沈含烟。

  到头来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原来,她一直是跟死神抢沈含烟。

  可是没关系,这么多年她都习惯了,跟谁抢她都不怕,就算沈含烟到了地狱,她也会挥舞着刀枪冲进去,牛头马面算什么,魑魅魍魉又算什么,就算双目血红的饿鬼逼上前来,她也会把沈含烟抢回怀里,带回人间。

  从前她是个很胆小的人,却也是个什么都不怕的人。

  现在她是个很勇敢的人,却也是个心怀恐惧的人。

  她所有的勇气、拼杀、怯懦、眼泪,都是因为——沈含烟。

  她紧紧握着沈含烟的手,沈含烟费力的说:“你回一趟邶城。”

  季童:“别想支开我。”

  沈含烟:“不是,是……日记。”

  ******

  季童给沈含烟请好护工,坐上了回邶城的飞机。

  蜀城飞邶城三个小时,季童一早走,下午就可以回来。

  她先去找中介拿沈含烟家的钥匙,打开门,房子还跟她最后来的那一次一样。

  她走进卧室,打开衣柜,找到最深处的一个小小夹层。

  那夹层有多隐秘呢?要不是沈含烟亲口说出来,无论是季童,还是后来买房子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发现这一所在。

  季童把好几本日记找出来。

  这些日记本沈含烟舍不得处理,却也带不走,若不是季童这么执着而莽撞的追过去,沈含烟大概本打算让它们被遗忘在时光深处吧。

  直到发现不可能甩得掉她时,沈含烟才愿意让她知道全部的真相。

  按沈含烟本来的想法,也许很多很多年后,会有顽皮的小孩子捉迷藏时,无意发现这些日记,好奇的从衣柜夹层掏出来。

  到那时,纸张都已泛黄,字迹都已模糊。

  却会被后世的人知晓,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人那样深刻的、绝望的、无可挽回的爱过一个女孩。

  季童拿着日记,她不敢坐沈含烟的床,哪怕沈含烟不在她也觉得那是一种亵渎,于是走到客厅,蜷腿坐在沙发上,颤抖着手指翻开了日记。

  沈含烟的字可真好看哪,如她整个人一般清隽。

  “2016年8月18日,晴。

  今天天气热,而邶城的地铁总是人多,到季家时出了一身汗。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的小女孩呢,眼睛像玻璃珠一样,整个人像只小兔子。她看上去有点怕我,其实我也有点怕她,总觉得自己一身汗味,靠近她都要把她弄脏了似的。”

  “2016年8月19日,晴。

  小兔子每天早晚都要喝奶,喝奶的样子有点好笑。而且,她居然会做早饭。”

  “2016年8月25日,晴。

  为什么小兔子现在喜欢跑到书房来打游戏吃零食了?而且,我居然不反感。不过好可怕,她吃的薯片居然是甜口的!!!”

  三个感叹号,看得季童笑了起来。

  “2016年10月27日,晴。

  我把秘密告诉骆师兄了,他知道我可能活不了几年这事果然很惊讶,所有人都以为这些事该离自己很远吧,他也没答应跟我谈恋爱,这很正常,谁愿意陪一个生命正在倒计时的人体验谈恋爱这种事呢?太沉重了。不过,我也没觉得被拒绝了是什么大事。

  大事是意外得知了今天是小兔子真正的生日,可最终我也没帮她买到想吃的烤白薯,因为我摔倒了,这让我厌恶起自己的病来,如果没有摔倒,应该就能追上卖烤白薯的车了。

  更大的事是,小兔子咬了我的手指,如果我把真实的想法写下来,等我死了有人发现这本日记的话,会不会觉得我很不道德?”

  “2016年11月22日,雪。

  我发现自己没办法跟骆师兄接吻,因为我满脑子都想着另一个名字。

  如果有人在我死后凭这本日记审判我的话,那就审判吧。

  我在想的是——季童。

  今天我生日,季童不让我吃季总买的蛋糕,自己在大雪夜跑出去买了大白兔喂我,嘴对嘴。

  不知道季童是不是喝醉了,如果真是的话,那感谢世界上有喝醉这么可爱的事。

  以及,大白兔很好吃,我好像喜欢上吃大白兔了。”

  “2017年1月7日,晴。

  小兔子今天出发去英国留学了,应该再也不会回来了吧,不知道我以前费尽心思教她的那些事,能不能让她未来的人生路变得平坦一点。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可以不用教她这些,让她依赖我就好。

  我不知道对我来说,是活不了多久这件事更残酷,还是不能让小兔子依赖我这件事更残酷。”

  接下来,是她在英国的四年多时间,那段她上课、喝酒、看电影、跟莫春丽谈恋爱的日子。

  四年,四十八个月,一千四百六十天。

  沈含烟是怎么过的呢?她不知道,虽然沈含烟每天都记日记了,但每天都只有一行字——“季童,我很想你”。

  有时候字迹力透纸背,好像要把一腔思念倾注在里面,有时候字迹又轻飘飘发颤,好像病痛发作无力控制自己的身体。

  季童颤抖着肩膀把日记本放到一边,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发出一声呜咽,她生怕再也忍不住的眼泪,会滴到日记本上把沈含烟的字给弄花了。

  天哪,她竟然以为沈含烟不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