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白兔糖(GL)>第67章 

  季童就这样游荡了大半天,每到一处都浑身肌肉紧绷,只待看到沈含烟的那一刻立马拔腿逃跑,然后躲进角落把沈含烟细细看清楚。

  直到浑身都开始酸痛时,季童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可笑——邶城有多大、交通有多糟,出国四年,是彻底忘了么?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花去三四个小时不在话下。她不知道沈含烟现在住哪,只知道沈含烟在K大任教,所以选酒店的时候,刻意选了跟K大完全相反的城市另一端。

  简而言之,这里应该远远超过沈含烟的日常活动范围了,她凭什么觉得会偶遇沈含烟?

  想通了这一层,季童的胆子就大起来。

  知道遇不到沈含烟,反而更想遇到沈含烟。

  她走进地铁站,研究了一下线路,大着胆子坐上了开往K大方向的地铁,转了两条线后,在距离K大还有两站的地方下了车。

  她在心里说:出息了啊季童。

  本来想坐到离K大还有五站的地方就下车的,没想到一坐,就大胆坐到还有两站的地方来了。

  其实这附近的学术氛围已经很浓了,有很多专业书店,卖的都是别处不常见的专业书。

  季童随便推开其中的一扇门走进去。

  她在其间流连,其实里面的那些书她都看不懂。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又开始紧绷,传来阵阵酸痛,最后连带着胃都痛了。

  眼神不经意掠过书架时,猛然一滞。



  在那化学方面的书架前,立着一个纤长的身影,正背对季童。

  黑发,垂到后背一半的位置,发尾做了一点点卷,穿着一件很有格调的黑色长款大衣,腰带没系,松松的垂在身后,脚上一双浅棕色的短靴。

  季童的胃由隐隐作痛,变成了一阵剧烈的抽痛。

  她站在原地咽了咽唾沫。

  她知道自己应该躲开,躲到女人看不到的地方,可她双腿像生了根一样钉在原地,一是因为她双腿发僵几乎忘了该怎么走路。

  二是因为她近乎贪婪的,想对着女人的背影多看一秒,哪怕就一秒呢。

  于是她呆呆站在原地,直到书架前的女人选好了书转身,季童绝望的闭上了眼:完了。

  她要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了。

  那她四年的忍耐算什么。

  那她捱过了每一个想念到胃痛的夜晚算什么。

  那她想变成养两只猫孤独终老的老太太的决心算什么。

  不都为了兑现她对沈含烟的那个承诺——她会放过沈含烟,再也不去打扰吗?

  她这样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不就把这么多年的坚持通通击成粉碎了吗?

  她绝望的闭着眼,觉得沈含烟清冷的声音随时就要在她耳边响起了:“季童?”

  沈含烟应该还是会跟她打招呼的吧。

  毕竟沈含烟在两人分别以前,还愿意那样形容她的名字——“童话的童”。

  就为了那一句,她可以远渡重洋,一个人忍过无数个孤独的日日夜夜。

  然而,想象中那个清冷的声音一直没在她耳边响起。

  她睁开眼,书架前的女人早已消失不见了,她惶然转身,看向收银台,又是一愣。

  随即笑了,几乎有点凄然——

  是啊,邶城有多大,K大附近的书店有多少间啊,怎么可能她刚好走进了其中一间,就真的偶遇了沈含烟。

  她刚才看到的女人此时在收银台前结账,侧脸清晰的露出来,很清丽,但和沈含烟毫无关系。

  季童深吸一口气,推开书店的门走了出去。

  脸上凉凉的,她抬头去看,邶城也下雪了啊。

  纷纷扬扬,让她想起四年前她和沈含烟见最后一面的那天,也是下着这样的雪。

  她拢着大衣走了。

  ******

  就在季童走出书店十分钟后,书店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一个身材纤长、面容清冷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走到刚才季童深深凝视过的化学书架前,找了一圈,取出其中一本,来到收银台。

  刚好今天值班的是与她相熟的店员,笑着跟她打招呼:“沈教授,你们学校旁边书店的这本书卖完了啊?”

  沈含烟点点头:“嗯,特意坐两站地铁来买的。”

  店员收完钱:“小票给你塞腰封里了。”

  沈含烟应一声“好”,推门走出书店。

  走出店外没两步,也不知是这本书腰封比较松还是怎么,收银小票飘到了地上,沈含烟弯腰去捡,看到地上有两个比周围更深一点的鞋印。

  好像刚刚有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抬头望着落雪的天。

  其实沈含烟今天挺忙的,买完书还要匆匆赶回K大,要不是这个小插曲的话,她一定不会站在书店门口,抬头望一眼落雪的天。

  恍然想起:四年前她的女孩来跟她告别的时候,那天,也下这样的大雪吧。

  ******

  从书店出来后,季童地铁也没坐,直接打了辆车,几乎是逃一般回了酒店房间,一把关上门后,还把防盗锁扣也扣上,自己靠在门后喘了半天气,还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晚饭本来还想去吃烤鸭的,这下子,又变成在房间点三明治了。

  她发现她太高估自己了。

  她怎么会以为,在时隔四年看到沈含烟以后,她能自如的应对呢?

  刚才把书店的女人错认成沈含烟的遭遇,深深点醒了她,让她认清自己连偷看沈含烟一眼的能力都没有。

  现在这么大的邶城,又变得处处都是陷阱了,她不再能踏出房门半步——谁知道在哪里就会真的偶遇沈含烟。

  只有逃到机场、逃回英国,她才觉得安全。

  可回国这一趟,她总得搞清楚沈含烟那边发生了什么。

  吃完三明治,季童在房间里来回来去踱步——问汪晨肯定是不现实的,一来她不想联系汪晨,二来汪晨那样厌恶的语气,一定也不愿与她多谈,要不也不会直接挂电话。

  现在怎么办?以前她所认识的人中,还有谁可能与沈含烟有联系?

  骆嘉远?

  其实季童也并不想联系骆嘉远,毕竟那是和她同一时期喜欢过沈含烟的人,她一度甚至以为骆嘉远会成为沈含烟的选择。

  而且,她没骆嘉远的手机号。

  季童往酒店柔软的鹅绒大床上一扑,开始在网上搜索骆嘉远。

  骆嘉远的人生,一如季童所料想的平顺。虽然比不上沈含烟那么耀眼,但也是青年研究者中的代表人物。

  不过她查骆嘉远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骆嘉远已经离开张愚教授门下了,自己另开了实验室单干,而这之后的成绩,就比不上之前了。

  骆嘉远为什么要离开张愚?他不是张愚很得意的门生么?

  季童立马又去搜张愚。

  一搜才知道,张愚出事了,在一款新型材料推向市场的时候,发生了重大的专利纠纷。

  张愚本来就不像顾峥那样是个学痴,几番考量之下,他决定退出研究界自保,之后就是游山玩水,很偶尔做做讲座。

  张愚到了这把年纪,他的隐退对自己影响其实不大了,倒是张愚以前的那些学生,失去了张愚这把大伞,都和骆嘉远一样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季童的第一反应是——沈含烟也会受影响么?

  想到沈含烟二十七岁就成了特任教授,至少她的学术之路应该没怎么受影响。

  季童又想——那沈含烟还能赚到她想要的那么多钱么?

  这就不知道了,季童想,或许她可以问问骆嘉远。

  她又在网上继续查骆嘉远。

  她的检索能力不错,在一篇实验招募帖中,还真被她把骆嘉远的手机号给找到了。

  拿过手机准备拨号的时候,她却又犹豫起来。

  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来了,好像心上压着一块大石,沉甸甸的喘不过气。

  她在心里嘲笑自己:别说偶遇沈含烟了,哪怕跟任何与沈含烟有关的人联系,都能让她紧张成这样。

  她平复了好几次呼吸,也没能让那股窒息感消失,只好暂时丢开手机,走到窗边。

  哦妈的,她都忘了。

  今天是平安夜啊。

  自从离开邶城以后,季童就对过各种节兴趣缺缺,之前跟莫春丽在一起的时候还好,莫春丽总会拉着她庆祝一番。

  跟莫春丽分手以后,季童就不再过任何节日了,甚至因各种节日引发的商场关门、人群聚集、交通不便,她都觉得麻烦。

  有什么好过的呢?她最多就是从阁楼倾斜的气窗往外望一眼,粉白手指抵在窗棱上,这样想着。

  只是今天也不知是回国了还是怎么的,往窗外望这一眼,却让她心思动了动。

  好热闹啊。

  这些热闹,却都与她毫无关系。即便回到了曾经生长十九年的邶城,她也并没有回到故乡的感觉。

  大概在这里,已经再没有一个能被称作“家”的地方了。

  那间小小的出租屋,一度成为了她和沈含烟的“家”的地方,早已被沈含烟退了。

  唯一剩下可怀念沈含烟的地方,只有季家老宅的那间书房。

  季童出国前,给书房换了锁,所有的钥匙被她塞进行李箱,远远带去英国。她看着季唯民和汪晨说:“谁都不能再进这间书房,打扫阿姨也不行。”

  季唯民张了张嘴,被汪晨挽住胳膊:“女孩子大了,总有些自己的小心思,你就顺着她吧。”

  她有一瞬微妙的眯眼,与季童一个不着痕迹的眼神对视。

  两人都知道,她们在交锋中无声的谈妥了一个条件——季童远走他乡,作为交换,汪晨不得入侵她的书房。

  这时,季童望着满街的圣诞彩灯想:去远远的看那书房一眼吧?

  反正,在季唯民觊觎过沈含烟后,在季童做出设计威胁沈含烟的事后,季家老宅已变成全世界沈含烟最不想去的地方了。

  季童拿过大衣和围巾,心想:嗯,不会在那遇到沈含烟的。

  她走出了房间。

  ******

  人的记忆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

  离开四年,邶城的变化已经很大了。比如季家老宅隔一个路口的位置,竟然开了一家网红蛋糕店,今年圣诞还推出了樱桃味的潘娜托尼,平安夜正是卖疯的时候。

  季童打车路过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这里还在大排长龙,七七八八停满了车,路都堵了。

  季童很好脾气的跟司机说:“我就在这里下车,自己走过去吧。”

  司机松了口气,在她下车的时候还特意说:“平安夜快乐!”

  季童笑笑回复:“平安夜快乐。”

  只不过一下车、独自拢着大衣往前走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

  她并不快乐。

  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比如以前的莫春丽、同学、教授,现在的同事、哪怕偶遇的出租车司机,她会笑。

  但那笑容像劣质零食外的一层虚假包装,内里只有一根光秃秃的糖棍,芝麻只印在外面那层透明的塑料纸上,轻轻一扯,就掉了。

  她往季家老宅走的时候,对于能不能找回些许快乐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把握。

  一切都变得陌生起来,比如新开的蛋糕店有着刺眼的橙红招牌,脚下的地砖换成了她不熟悉的形状,就连以前带点老旧味道的铁栏杆也被漆成了冷硬的黑。

  季童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想:不知沈含烟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四年没见,她也会像这周遭景物一样变得那么陌生吗?

  季童几乎想夺路而逃了,却一直固执的在这条小路上,慢慢挪动着脚步。

  她发现,让她迫切想要逃走的原因,和让她坚持走在这里的原因,都是同一个。

  那就是四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成百上千万分分秒秒,她从没放下过沈含烟。

  哪怕只是想起这个名字,就如冰凉的雪片落在最柔软的心尖,让人浑身一抖。

  这时,季童忽然闻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

  在她走得够远、把路口蛋糕店的味道甩开以后,那种她熟悉的味道就钻了出来。

  今天下了雪,现在已经停了,灰扑扑的堆在路边,传来一种季童熟悉的、泥土的味道,冷冷硬硬的,却很清新。

  季童高中时曾无数次走过这条路,在无数次晚自习下课的时分,她都闻到过这种泥土的味道,而那时,沈含烟总会在家给她留一盏暖黄的灯。

  季童的心,一下子舒展了不少。

  如果这熟悉的味道没变的话,也许,沈含烟的改变也不会像她所想的那样剧烈吧。

  她说不上这是什么心理,好像沈含烟变得少一点,她和沈含烟的牵连就多一点似的。

  季童抛下了些许纠结,脚步就加快。很快,季家那栋三层老宅就在她眼前了,冬天墙面的爬山虎都是枯藤,露出一块块的墙砖。

  季童站在花园外,望着二楼的主卧亮着一盏灯,而三楼黑黝黝一片,无论是她的卧室,还是沈含烟曾用过的书房,都永远的失去了它们的主人,变作蔷薇枯萎的荒芜花园。

  沈含烟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而她除了来这里,甚至连一个思念沈含烟的地方都没有。

  一想到这,她的心就像被过厚的雪压住的松枝,簌簌的颤动了起来。

  舍不得离开。

  她拢着大衣,仰头望着三楼没开灯的那间书房,也不知站了多久,手和脚都冷得有些发僵。

  这时一个熟悉的男声在离她几米远的地方响起:“季童?”透着浓浓的惊讶。

  季童在意识到这是季唯民的声音并转头的时候,根本还没意识到任何危险,因为她只闻到了一股陌生的香水味。

  她先是看到季唯民身边,站着个身姿纤瘦的女人,然后视线往上移,看到了一张她无比熟悉又陌生的脸。

  或者说,全世界她最想象不到的一张脸。

  是沈含烟。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就像季童呆站着来不及反应一样,沈含烟也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

  她俩在一场大雪过后的平安夜,毫无防备的静静对视。

  季童先是呆呆的、不带任何情绪的看着沈含烟。

  沈含烟好像瘦了点,那张冷白的脸就显得更清冷了。穿着轻暖的黑色羊绒大衣,和同色高领的羊绒毛衣,包裹住她天鹅一样的脖子。黑色长发发尾做了一点点卷,泛着光泽垂在肩头。

  与书店那个季童错认成她的女人很相似,只不过真正的沈含烟,要更清冷、更精致、更有风度也更有钱。

  沈含烟果然变得和以前那么不一样了。

  季童的心扎了一下,第一反应马上想:沈含烟这一身,从昂贵的品牌大衣到柔顺的头发护理,要花多少钱?是她一个大学教授的收入能承担的吗?

  季童从小见惯好东西,很知道这些的花费。

  然后她视线从沈含烟脸上挪开,变为看着沈含烟和季唯民两人,两人都穿着黑色大衣,隔着很微妙的距离,而在季唯民开口叫季童以前,两人好像压低声絮絮说着些什么。

  季童的脑子反应不过来:沈含烟为什么和季唯民在一起?

  为什么平安夜的沈含烟,和全世界她最讨厌的季唯民在一起?

  其实三人打照面也就是这么一瞬间的事,然后季童就听到季家老宅的大门被一把拉开,汪晨噼里啪啦的拖鞋声响彻在花园里,然后她拉开花园门冲了出来。

  看到怼在门口的季童,她也愣了一下。

  但她注意力显然不在季童身上,而在几米远的季唯民和沈含烟身上。

  她怒气冲冲的说:“沈含烟,亏你还是大学教授,你平时一直找唯民就算了,连平安夜你也要缠着他吗?”

  季童呆呆的,又把眼神移回沈含烟脸上。

  因为穿着黑色大衣,沈含烟那张清冷的脸白到似乎在泛光,像今天刚刚下起、还没来得及落在地上的雪,那么干净。

  可汪晨的话是什么意思?

  沈含烟倒是淡定,在汪晨冲出来以后,那张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还是那样淡淡的。

  好像理直气壮似的。

  冷白的脸泛起的光,幻化出一根无形的钢钉,扎进季童眼底,让她几乎想闭眼不面对眼前的一幕。

  季唯民这时开口了,对汪晨:“你光着脚跑出来干什么?袜子也不穿,快进去。”

  汪晨冷笑一声:“你是担心我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担心我骂她?”

  她因气急败坏而显得面容扭曲,与沈含烟那张清冷而淡定的脸,形成那么强烈的对比。

  季童转身就跑。

  刚才整个过程,除了偶遇时沈含烟来不及挪开眼神,等到汪晨跑出来以后,沈含烟就再没看季童一眼了。

  好像只当她不存在似的。

  季童越跑越快,嘴里哈出一团一团的白气,很快,凛冽的冷风从嗓子眼灌进肺里,带来刀割一般的痛感。

  脖子上长长一条的围巾不断往下掉,她不断拎起来往肩后甩。

  她恍然想起,上一次这么在冬夜拼尽全力奔跑,是为了去便利店买一包大白兔。

  那一次是沈含烟生日,她不要沈含烟吃季唯民订的蛋糕,她要沈含烟吃她买的大白兔。

  沈含烟守着蛋糕在家等她,所以她去买大白兔的脚步越跑越快。

  曾经她决心,全世界的甜,都只能由她给沈含烟。

  而四年以后,她再一次这样拼尽全力奔跑,却只为了把沈含烟远远甩在身后。

  沈含烟居然在她出国四年以后,在这样的平安夜,与季唯民并肩走在一起?

  怎么会这样?

  ******

  季童也不知跑过了多少个路口,也不知是不是在往她酒店的方向跑,她像只没头没脑的苍蝇,在这她认不清的世界横冲直装,在她的一双复眼里,世界早已变成了一片片的支离破碎。

  直到跑得最后一丝力气也不剩,她才停下来,在一盏闪烁不定的路灯下撑着双膝,弯着腰大口大口的呼吸。

  等到稍微缓过来一点了,她立马打了辆车,逃回酒店房间里锁上门。

  连大衣都没来得及脱,就把自己塞进被子里,枕头死死的蒙在头上。

  她不想面对这个世界,她从没想到今晚的短短一瞬,会让她彻底沦为一个小丑,让她四年的坚持变为了一个笑话。

  她那么想保护沈含烟的干净。

  她不想让沈含烟和季唯民那样的人搅在一起,也不想让沈含烟和奚玉那样的人搅在一起,诚然这里面有她对沈含烟自私的占有欲作祟,但最重要的,她不想沈含烟因一时心软弄脏了自己的干净。

  为此她不惜暴露心机,拍下沈含烟的luo照去威胁沈含烟,然后用一辈子的自我放逐赎罪,让沈含烟往一片澄澈的光明里走。

  然而,然而。

  季童头蒙在枕头下,无声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