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白兔糖(GL)>第65章 

  春节之后,没多久就是情人节,莫春丽送了季童一盒牛奶巧克力,但并没说什么。

  季童默默吃掉了,突然想起和沈含烟同住的时候,沈含烟把一块过期的牛奶巧克力扔进了厨房垃圾桶。

  就是一块很普通的、从便利店买来的巧克力,季童当时却觉得很可惜,心想为什么要丢掉呢?为什么不给她呢?

  她觉得自己有点毛病,连过期的巧克力都想吃。

  来英国后有一件好事,就是她知道再无偶遇沈含烟的任何可能后,渐渐的敢想沈含烟了。

  三月莺飞草长,她们读书的城市开满了樱花,莫春丽对季童告白了。

  莫春丽是一个热烈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对季童告白时,选择了发信息的方式。

  季童坐在自己巴掌大的小卧室里,那是阁楼的一个房间,有倾斜的屋顶,推开窗,就能看到窗外大团大团粉白的樱花。

  她看着手机上莫春丽发来的“我喜欢你”,内心并没感到惊讶,她知道这是一个必然的发展。

  她回复莫春丽:【我们试试吧。】

  放下手机,她望着窗外的樱花,一片平静。

  在这场远离沈含烟的自我放逐中,她总觉得自己生活得越平稳、越正常,就越不会回去打沈含烟似的。

  所以她学习,看展,恋爱。

  莫春丽从不在季童面前提起沈含烟了,那她会偶尔在沈含烟面前提起季童吗?

  季童知道莫春丽和沈含烟有联系,因为有一次,她和莫春丽临时兴起去一家泰国餐厅吃饭,莫春丽去洗手间了,手机就放在桌上。

  那时季童本来在冬阴功汤里专心找她爱吃的蘑菇,然后莫春丽放在虾片和咖喱蟹之间的手机就震动起来,季童一瞥屏幕,立刻触电一样移开眼神。

  她以为她已经敢想沈含烟了。

  可为什么当“沈含烟”三个字真实的出现在面前时,依然觉得如此刺目。

  季童几乎是颤抖着把勺子丢在了盘子里,她无心找蘑菇了,还把冬阴功汤汁溅得到处都是。

  迟迟未断的电话声,对她像一种凌迟。

  她知道此时如果她接起来,只要她不说话,她就能听到电话那端一个久违的清冷声音,跨越七千多公里的距离,对她说:“喂。”

  如果她运气好一点,还能听到更多的几个字:“喂,莫春丽。”

  如果她运气更好一点,还能听到再多的几个字:“怎么不说话?”

  然后,沈含烟才会因为怀疑信号不好,而挂断电话。

  季童数了数,最幸运的情况,她总共能听到沈含烟说十个字。

  可是她敢接么?

  她不敢。

  她只能默默缩在沙发角落,期盼沈含烟赶快把电话挂断。

  别说十个字了。

  哪怕只是在电话里听到沈含烟轻轻的呼吸声,她觉得她这么久的努力,就要前功尽弃了。

  她一定会不顾一切飞回邶城,冲到沈含烟面前,哪怕当沈含烟的噩梦,哪怕沈含烟厌恶她的心机,她也一定死死缠着扭着沈含烟不放。

  唉沈含烟。

  地球这么大,为什么我逃不开你呢?

  季童心里很清楚,就算她逃到赤道,逃到北极,逃到百慕大三角。

  逃不开,就是逃不开啊。

  ******

  季童不知那电话响了多久,只知道莫春丽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说起遇到一个女生的口红颜色特别好看。

  季童就笑着回应了两句。

  她没有提醒莫春丽有个未接来电,莫春丽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也没说什么就把手机收回口袋了。

  谁都没有提起“沈含烟”这个话题,好像沈含烟变成了一个禁忌,和一个秘密。

  莫春丽的禁忌,和季童的秘密。

  ******

  季童觉得和莫春丽谈恋爱好像闯关。

  比如第一次约会去了游乐场,季童坐在过山车上往下俯冲的时候,听着莫春丽在她身边尖叫,她心想:好像我可以。

  只是为什么她又会想,如果是沈含烟,一定会冷着一张脸,不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比如第一次牵手是在周末的一个乡村集市,季童在一堆金色的南瓜和草莓果酱间被莫春丽抓住了手,她闻着那些香甜的气味心想:好像我可以。

  只是为什么她又会想,沈含烟的手指很凉,但其实沈含烟是个热心人。

  比如第一次拥抱是在季童学校的路灯下,那时已经快到夏天了,路灯周围有小虫拍打翅膀的声音,莫春丽突然来抱她的时候,她本能的缩了一下,可莫春丽更用力的抱着她,她就没躲了,心想:好像我可以。

  只是为什么她又会想,沈含烟的拥抱里,有清新的洗衣粉味道,不知道现在那个怀抱,留给何人了。

  季童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好大一跳,以至于莫春丽在放开季童时,看到季童双眼是红的也吓了一跳:“怎么了你?是因为我抱你么?”

  季童笑着摇头揉揉眼睛:“好像飞进小虫子了。”

  她在心里说,没出息啊季童。

  为什么只要想到沈含烟有可能和别人在一起,就忍不住红了眼睛呢。

  她觉得自己闯过了一关,又闯过了一关,好像什么都可以了。

  只是为什么当莫春丽第一次想要吻她的时候,在漆黑的电影院,季童无论怎样双手紧握成拳告诉自己“你可以”,却还是忍不住扭开了头。

  只有莫春丽手指上的焦糖爆米花味道留在了她的侧脸。

  后来莫春丽就没做什么了,两人一起走出电影院的时候,空气里飘荡着夏夜独有的气息,一辆收工的冰淇淋车路过,莫春丽絮絮说着刚才电影里的情节。

  季童低着头,小声的说:“对不起。”

  莫春丽大度的笑笑:“没关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很有耐心,可以等你准备好。”

  那时季童的心狠狠刺痛了一下。

  莫春丽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而沈含烟是一个很没耐心的人。

  她一度与季童那样亲近,却终究没有那份耐心,再教季童更多东西了。

  ******

  离放假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季唯民给季童打电话:“暑假要回来的吧?”

  汪晨在旁边说:“当然要回来了,我们都很想你。”

  季童笑着问:“晨阿姨,你猜我喜欢吃红烧鲈鱼还是清蒸?”

  汪晨一愣。

  季童直接把电话挂了。

  她哪里敢回国呢,哪怕不回国顺了汪晨的意,她也不在意。

  季童不回,莫春丽也就留在了英国,两人一起看了很多的展,参加了很多次聚会,做了很多顿饭。

  季童来英国后,已经不是高中时那个总被人欺负的怪咖了。

  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时髦的衣服,爱上了喝金酒,聚会的时候她做两道中国菜,总是被抢的连一颗豆豉都不剩。

  她第一次做的时候莫春丽挺惊讶:“想不到你居然会做菜。”

  季童笑笑:“不难。”

  她没法告诉莫春丽,她会做的每一道菜,都是她和沈含烟同住出租屋的那段时间,沈含烟一道道交给她的。

  还有与人相处的分寸感,以及在最看重的事上半步都不要退让,那些事,都是沈含烟一点点教给她的。

  她俨然发现自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之一,好像另一个沈含烟。

  那时她才发现沈含烟在两人相处的短短时间里,到底教了她多少东西,多到就算没有沈含烟,她也可以生活的很好。

  好像沈含烟早有预谋一场离别,她功成身退,在季童的世界里不留一丝痕迹。

  季童在心里默默想:沈含烟,你是很早就开始把我当成你的累赘么?所以教会我这么多事,好让我不要赖着你缠着你。

  你放心,我不会的。

  ******

  第二个假期过去,第三个假期过去。

  季唯民开始逐渐意识到:“季童,你是故意躲着不回国么?你还是对我……”

  季童打断他:“季唯民。”

  “我长大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我做每个决定的原因,并非是你。”

  季唯民在电话那端沉默良久。

  最后叹了口气:“那么久不回,烤鸭的滋味你都要忘了。”

  季童发现季唯民老了,他语气里的怅然是真的,他开始渴慕骨血亲情了。

  可那又怎么样呢?

  他把事情做到这地步,季童想要的,他从来没给过,现在他想要的,季童也不会给他了。

  不过季唯民说的没错,她咂摸了一下嘴。

  真的,烤鸭是什么滋味她都要忘记了。学校附近吃不到什么地道的中餐,她和莫春丽季渐渐的不去吃了。

  可是为什么,最想忘的事,还是忘不掉。

  季童升入大三的那一年,莫春丽开始读博,并进入了当地的一家律所开始实习。她们的朋友圈子渐渐相融,季童能跟莫春丽的朋友聊一些最新时装资讯,莫春丽也能在季童朋友被房东欺负的时候随手帮点小忙。

  她们俨然是朋友圈里最稳定的一对情侣,从没人看她俩吵过架,参加任何聚会,总是牵着手一起来,又牵着手一起离开。

  没人知道季童在公寓里垂头丧气的对莫春丽道了多少次歉:“对不起。”

  接吻等等亲密的事,她总是不可以。

  莫春丽总是说:“没关系,我很有耐心,我能等到你准备好。”

  等季童从什么桎梏里准备好呢?

  是从少女的羞涩里?还是从沈含烟拴在季童脖子上那条隐形的锁链里?

  她俩从没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季童明白莫春丽知道答案。

  ******

  除了莫春丽,大概所有人都以为季童已经忘了沈含烟。

  因为大三那年的寒假,当季童又一次选择不回国过年、季唯民又一次要怅然挂断电话的时候,他居然问:“你还记得沈含烟姐姐么?”

  季童的心猛然一跳,带来一阵近乎窒息的感觉。

  季童努力平复了一下呼吸,才能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记得啊。”

  如果季唯民像曾经的沈含烟那么了解她的话,就能听出她现在的声音在抖了。

  可季唯民没听出来,他以为季童是真的很平静,就像说起任何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故人。

  他是在尽量跟季童找话题:“沈含烟姐姐现在可厉害了,她的一个选题获了国家级的奖,还上了新闻。上次我去参加一个企业家论坛,还碰到她了,现在不管在学术圈还是生意圈,她可都太火了。”

  季童知道,沈含烟之所以那么拼命想考张愚教授的研究生,就是想快速把研究转化为成果,推向市场。

  以沈含烟的出身来说,这样的实用主义无可厚非,并且,季童一早知道沈含烟会成功。

  像沈含烟那样头脑清晰的人。

  季童一手握着手机,坐在倾斜屋顶下的书桌边,双膝蜷在椅子上,另一手摩挲着书桌边的一道划痕。

  这里是什么时候有道划痕的?她都不知道。

  季唯民那边见她长久不接话茬,又叹了口气,好像在疑惑为什么对曾经最喜欢的沈含烟姐姐,她也不愿多说两句。

  季童直接把电话挂了,又坐在书桌前发了好一阵呆。

  刚才她是如何辛苦的闭着嘴呢,季唯民当然不知道。

  不管季唯民说什么,她都只能沉默,因为她怕一张嘴,心里的话就会从嘴里流出来。

  比如“她好吗”。

  比如“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吗”。

  比如,“她快乐吗”。

  季童盯着书桌上那道划痕,终于明白为什么觉得那么眼熟了。

  因为她心上也有一道这样的划痕。

  无论岁月更迭,变成时光永远修复不了的疤,无论何时,只要碰到沈含烟这个诱因,就痛得好像把她心脏再切开一次一样。

  所以当在英国的日子渐渐流淌,她从变得敢想沈含烟,又变得不敢想沈含烟了。

  她也不敢在网上搜沈含烟的任何消息。

  可是啊。

  季童仰面向后,靠在椅背上,从倾斜屋顶的气窗里看出去。下雨的时候这会像幅抽象画,而此时能看到墨黑的天色,缀着一两点星。

  她想,如果她的远离,能让沈含烟安心的话。

  那就一切都值得。

  ******

  当季童升入大四的时候,她以为日子就会一直这样平和下去了。

  莫春丽一边读博一边工作进行得很顺,就是整个人比以前忙不少。季童本科毕业后则不想继续读书,她开始联络一些本地的服装工作室,看看有没有实习机会。

  莫春丽甚至提出,等季童找到工作、两人的生活进一步趋于稳定之后,是不是可以考虑结婚。

  季童一愣。

  结婚么?作为一个从小没有归属感的孩子,她不止一次的想过,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她一度拥有过,是一间小而温馨的出租屋,后来,又永远的错失了。

  莫春丽明朗的笑脸让季童觉得愧疚,然而她又不能把这种愧疚转化为嘴边的“对不起”,那样,就更对不起莫春丽了。

  莫春丽说:“季童,你慢慢来,我说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等你时我乐在其中。”

  可很快发生了一件事。

  Kristen过生日的时候,聚会选在一家中餐厅,她邀请季童无论如何一定要去。

  季童其实不想去,那家中餐厅她和莫春丽一起去吃过,味道实在很难说正宗。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就是那味道虽然不正宗,但调味里一抹糖的使用,跟某人的习惯很像,季童第一次吃的时候心都抽了一下。

  但季童说自己有事的时候,Kristen看上去都快哭了:“娃娃!这可是毕业前我的最后一次生日了!”

  Kristen总叫她娃娃,还说毕业以后想去中国学功夫,学会飞檐走壁。

  季童心想,我在现实生活中也没见过哪个中国人会飞檐走壁。

  但她还是去了,带了一盒皮蛋和一包涪陵榨菜当礼物。

  当天聚会大家都很有兴致,季童却有点没精打采,她发现她来英国后总是这样,要说她对什么事很感兴趣吧好像真没有,连看漫画和打游戏都不怎么提得起劲。

  她和世界之间,好像罩上了一层玻璃。

  看不到,但手一摸,就能清晰感觉到它的存在。

  面前的菜,季童更是一口也不想动,吃一口就能让她一直心疼到胃里。她百无聊赖的在中餐馆扫视了一圈。

  然后,她看到了一个人。

  是莫春丽。

  莫春丽拥着一个短发的亚裔女孩在接吻。从季童的座位只能看到她俩的侧脸,但已能看出那女孩长得很可爱,脸上有种小兔子般怯生生的神情,像很多年前的季童。

  女孩吻得那么投入,闭着眼,脸上甚至有种虔诚的崇拜。

  季童移开了目光。

  她忽然想:不知她和沈含烟接吻的时候,脸上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神情?

  但“沈含烟”这个名字一冒出来,就像一根针扎进她脑仁里,疼得全身都抽了一下,她立刻就不敢想了。

  专心去听Kristen和朋友聊天,聊了些什么呢?顶级裁缝的家族秘辛,她一个字也没记住。

  等季童再次转头去看的时候,莫春丽和那女孩已经走了。

  季童和Kristen和朋友走出中餐厅,季童拢着一件毛茸茸的毛衣跟大家互道晚安。

  然后她坐地铁回家,心情平静到她看了一路新买的杂志。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她发现那里站了一个人。

  哦妈的,季童在心里说。

  她走过去,莫春丽转脸冲她笑了一下:“我看到你了。”

  季童点点头。

  她也猜到莫春丽可能看到她了,毕竟中餐厅也就那么大。只是如果莫春丽不提,她也永远不会提今晚的事,她和莫春丽的生活还能一直平顺下去。

  季童发现她心里一直对莫春丽怀着深深的愧疚,莫春丽做任何事她都觉得天经地义。

  可莫春丽说:“你怎么不问我跟她在一起多久了?”

  季童只好问:“多久了?”

  莫春丽:“两年。”

  “啊。”季童不知该说什么:“噢。”

  “季童,我是真的以为我可以喜欢你很久很久,也觉得我可以等你很久很久,可是今天她说,她想跟我结婚。”

  季童再次小声的:“噢。”

  “然后我发现,我竟然对这提议心动了,我才明白过来,季童,我好像已经……没那么喜欢你了。”

  “一天一天的时间过去,喜欢在不知不觉流逝,像漏过指缝的水,等我发觉的时候,掌心已经不剩多少了。”

  季童沉默下去。

  “对不起啊,季童。”

  季童赶紧摆手,到这时她终于可以说出:“是我对不起。”

  她觉得最对不起莫春丽的地方在于,在听到莫春丽那番内心剖白的时候,她想的还是沈含烟。

  为什么她对沈含烟的喜欢,并没有像指缝间的水一样慢慢漏走呢?

  每次低头去看的时候,掌心的水甚至越积越多,日子变成一块旧抹布,想念藏进缝隙,滴滴答答淌进掌心,没有出口的喜欢反而越积越多。

  还好忙碌的生活,没给她太多没时间悲春伤秋,很快到了做毕设的时候。

  教授告诉她们:“把这当作你们职业生涯的第一件衣服、也当作最后一件衣服来做,献给此生对你们影响最大的人。”

  她特意走过来对季童说:“Carey,我很期待你的作品。”

  这个中国女孩,心思细腻到对艺术有种天然的直觉,设计的衣服会说话。

  季童仰脸笑了一下。

  Kristen过来问她:“你要设计给谁?你们中国人是不是最看重家庭?”

  季童笑着:“你到时候看吧。”

  她想给设计衣服的那人,的确是家人,曾经切切实实的,给过她一个小而温暖的家。

  忙毕设忙了一段时间后,季童恍然发现,季唯民打给她的“骚扰”电话越来越少了。

  这对一个随年岁渐长而开始渴慕亲情的人来说,着实有些奇怪,但季童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

  她的关注点早不在季唯民身上了,让她越清净越好。

  她跟所有同学一样,抱着图纸穿行在宿舍和教室之间。然后,没日没夜躲在工作室,任凭针把自己的手扎得伤痕累累。

  终于到了要毕业的时候。

  季唯民满是愧疚的说:“季童,公司最近很忙,我可能没法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了。”

  季童心想,那可太好了。

  季唯民问:“如果一个人参加毕业典礼,你会觉得寂寞么?”

  季童丝毫没有在季唯民面前迂回掩饰的兴致:“会。”

  “但,不是因为你。”

  心间漫起茫茫的雾,遮盖住那个即将清晰起来的形象,有张怎样清冷的脸庞。

  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