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所在的教堂位于哥谭市的郊区, 哥谭不同于全球其他的城市, 其他地方的郊区虽然也人烟稀少, 但总会给人一种幽静、空气好、山青水绿的感觉, 但哥谭只会给人阴森的感觉。

  康斯坦丁去过很多阴森的地方,但那些地方基本上是因为恶魔的存在而散发出一种惊悚感,但哥谭确是因为恶人们的存在变成了这样,是因为真真正正的人, 而不是一些非自然的生物。

  “我不是很明白, 就区区一个城市, 怎么就管不了了呢?”

  孟跟在大队伍的后面,是的,除却原本的几个人, 戈登还从警局抽调了几名自己非常信任的警察同行。

  其实戈登和布鲁斯也想说, 就一个城市啊,为什么努力了这么多, 现状还是没有得到改变, 史蒂夫也有些纳闷, 明明他年轻的时候哥谭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城市, 怎么等他醒来,哥谭成了人人避而远之的存在。

  “我觉得就是你们采取的措施太不强硬了,就像阿卡姆的那些罪犯, 虽然各国法律都对精神病患者犯罪有相应的宽恕,但像阿卡姆的那群人,他们大多数犯罪都不止一次了吧, 这很明显就是蓄意犯罪啊,这哪是重症精神病患者可以做出的举动。”

  “尤其是那个什么小丑,都成了蝙蝠侠的头号死敌了,你们的法律竟然不让他死,我实在想不明白。好吧,虽然他确实精神上有些问题,但他哪里像精神分裂患者一样分不清幻象和现实,我看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这个社会,起码是社会的黑暗面,否则他怎么可能变成这样。”

  孟在来到哥谭后,才发现哥谭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恐怖,而这种恐怖是多方面造成的。

  “该判死刑的判死刑,该修改法律的修改法律,市政府该换人的换人,这些才是强硬的措施。”

  “我们提过要修改法律,但没有人支持我们,他们宁愿支持那些恶人,也不愿支持我们。”布鲁斯难得出了声,他何尝不知道这些,但想要彻底改变又何其难。

  “布鲁斯,你不能怪那些普通人。”卡琳娜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就没办法在这座城市生活。”这些都是实话,当你无力改变周围时,你只能改变自己。

  “对啊。”孟在一旁附和道。“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哥谭的两极分化太严重了,富的富死,穷的穷死,就像你,没事儿包艘船带维密天使出海,一个电话就能把全球最好的厨师叫过来给你做饭,穷人连三餐都得不到保障,失业率也高的出奇。”

  虽然某看似花花公子·实则哥谭骑士的韦恩先生很想反驳,但为了守住自己的秘密,只好忍气吞声。

  “你想想啊,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连生存下去都是问题,他们怎么可能去关心其他的东西?只有把所有人的温饱解决了,让他们有地方住,有工作可以干,有固定的收入,让他们不再为生存发愁,他们才有可能关心社会的其他方面,这里必定包括治安,包括司法公平。”

  “人总是要往高处走的,不是吗?每个人都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当一个社会繁荣稳定了,人们才有可能挣到大钱,所以,你们现在做的不是去改变法律,而是去给人们创造就业机会,尤其像韦恩集团,可以起带头作用啊,当他们在你的手底下吃到甜头以后,他们自然而然会拥护你,不要小看穷人的力量啊,他们如果团结起来,什么都可以做到,我的国家就是例子。”

  去拉拢权贵,没有用的,他们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而他们的利益跟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绝对是背道而驰的,去改变现有哥谭市的社会法则,必定会损坏其根本利益,而底层人又看不到这些东西带给他们的好处,肯定是不会支持的。

  孟的话,无疑让布鲁斯醍醐灌顶。

  “你研究过哥谭的社会现状?”

  站在一旁的托尼有些好奇,毕竟这些话可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以说出来的。

  “我在华国上本科的时候,老师专门让我们写过关于哥谭市的论文,探讨哥谭为什么成为现在的样子以及哥谭想要改变,必须怎么做,毕竟这个城市在全球都是独一份的。”

  韦恩和戈登还有同行的警官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难过,高兴的是哥谭确实成了全球有名的城市,但令人难过的是以一种病入膏肓的形象出名。

  索性这一路上有了这个话题,也让这个构成复杂的队伍不至于尴尬。芭芭拉比想象中的要坚强许多,没有普通人经历这些后的精神奔溃,也没有长时间的哭泣不止,也许不屈和坚强的品质真的能够遗传给下一代,像布鲁斯,像托尼,像卡琳娜,也像现在的芭芭拉。

  “就是这里。”芭芭拉指着前面类似农场的地方,从他们站的位置可以看到前方不远处围着的栅栏,里面宽阔的场地中间坐落着一个白色的教堂,高耸的尖尖屋顶上放置着三个十字架,从外面看,丝毫看不出这个地方有哪里不对,甚至还会觉得教堂的外观有些漂亮。

  而教堂外,正稀稀拉拉的走进去几个人,看来这里的业务还挺繁忙,又一波集会正准备开始。

  “进去看看他们能耍出什么花样。”康斯坦丁把手中的烟扔到地上,抬脚把它踩灭。

  刚走到门口,孟就感受到了一股迎面而来的阴气,康斯坦丁也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门内,教堂的座椅上坐满了人,教堂后面还站着几排人,就连过道都挤得满满的,有的人带着口罩,有的人没有头发,有的人坐着轮椅,他们看向牧师的眼光,好像在看救世主一般。

  “这里有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吗?”

  娜塔莎他们在进去见,带上了警员为他们准备的帽子,而且他们一个个都穿着便服,不仔细看,也不知道都是谁。

  “表面上没有,但一般这些东西都不会让人看到。”

  “这个教堂的位置就不对。”孟向他们科普起来。“这个教堂背山面水,在华国只有陵墓才会这样选址,而且这里的物件明显摆放的没有问题,却产生了这么大的阴气,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猫腻。”

  其实说白了,都是一样的,无论是恶魔还是鬼怪都不喜欢阳光,只不过放到不同的国家,说法不同罢了。

  “我必须去前面的十字架背面看看。”康斯坦丁盯着前方,怎样穿过人却成了一个问题。

  “安静!”牧师的声音穿过人群到达了教堂的最后方。“切记,喧嚣是对神灵的不敬。”

  牧师拿着一本圣经,装模作样的开始讲起了话,所有的人都充分怀疑,那本书可能只有圣经的一个皮。

  “上帝施恩于我,让我把你们聚集在此,是为了消除你们的苦痛,让你们对生活重现燃起希望。”

  所有人都在注视着牧师,只有孟,拿出了包里的气垫,蹲下身子,啪啪开始在脸上乱拍,还不忘把嘴唇也上上底妆。

  “这次还是照例选取五个人,随即。”

  话音刚落,底下的人就开始纷纷举手,而孟直接把手举起来,高高的跳向空中,优秀的弹跳力直接引起了牧师的注意。

  “最后排的那名小姐,就你好了。”

  孟二话不说,拉起康斯坦丁的胳膊就往台上走,剩下的人根本不知道她准备干什么,就连康斯坦丁都有些在状况外。

  “他们在干什么?”史蒂夫问出了声。

  “中西合璧,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托尼的声音上扬,有些不太确定。

  “我可以拥抱一下你吗?我崇拜你好久了。”孟一上台,就来了个出其不备。

  牧师现是一愣,很开答应了下来:“当然。”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在拥抱的同时,有一张符纸贴到了他的身上。

  “告诉我,孩子,您被什么问题困扰?”

  “我几年只有二十二岁,却在前不久诊断出胃癌,而且恶化的很迅速,原来我一百二十斤,现在只有九十斤,还好我的男朋友一直陪着我,才让我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我可怜的孩子。”牧师拿起一根针,扎破了自己手指,把一滴鲜血滴进了碗里,又拉起孟的手,完成了同样的动作。而此时的康斯坦丁一直在看着牧师,作为一个驱魔人,最大的坏处就是,他看着那张一会儿正常,一会儿呈现魔鬼样子的面庞,简直想吐。

  牧师摇晃了几下,用手指蘸了几滴,洒在孟的头上,但她的脸色却丝毫没有好转,相反,康斯坦丁则看到了寄宿在牧师身上的恶魔痛苦的表情,只不过几秒,牧师的头上就出现了汗水。

  “牧师,怎么回事儿,我什么我的胃还是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