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古代言情>临安城美食录【完结】>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他放下筷子,“孟少卿!”

  孟琼舟先是对店内络绎不绝的客人微微惊讶,然后又觉得理所当然:那人做的菜如此可口,应当如此。

  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回过头去,看见了那张熟悉的俏脸。

  “孟少卿可是要尝尝烧麦?不过现在没有散座了,不如我还是送到贵府?”

  孟琼舟摇摇头:“不必。我和你一起吃。”

  林稚有些讶然,随即笑了笑:“孟少卿不嫌弃我这儿地方小就行。”孟琼舟都不介意,他又何必借口推辞?

  给对方盛了碗小米粥,林稚面对面坐到他对面,把烧麦屉往前推了推,“尝尝合不合口味。”

  能让那些挑剔的王孙公子心甘情愿排了这么久的队伍,味道定是很可口的。

  孟琼舟从止著上拾起筷子,夹起一只烧麦,慢慢咬下一口。

  明明已经经历过这么多食客的检验,林稚此时此刻却突然紧张起来,有些忐忑地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着他一脸想知道答案的表情,孟琼舟烛火明灭的眼中泛起丝丝涟漪,“很鲜美。”

  林稚终于笑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情侣恰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