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拂去墓碑上散落的花瓣,周煜和隔云给萧湘祭拜完,周煜清了嗓子,开口道:“湘湘,今年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相亲相爱。从去年今天到现在,隔云和我生过一次气,因为我们在逛街的时候我没有为乞丐掏钱,隔云说我是坏蛋,我说隔云是笨蛋,两个人就吵起来了……”  周煜自己说这也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一声,道:“过了半天想起这件事两个人都觉得很傻……”  “是你觉得傻,我只是觉得无聊!”隔云插嘴纠正。

  周煜笑笑,顺着隔云的话说:“是的,隔云觉得这次吵架很莫名其妙,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也觉得很傻,于是两个人就不再争吵了。”

  周煜话音落下,似乎是有一阵风过,墓前下起一片缤纷的樱花雨,摇晃的树枝簌簌作响,似乎就是萧湘给两个人的轻笑。

  周煜眉眼中带着笑意瞅了一眼隔云,又道:“湘湘,今年隔云比去年更任性了,每天都喜欢撒娇、耍蛮,还想只懒到骨头里的宠物,每天早上都喜欢睡到很迟,下午要去晒太阳,又一定要人抱,还要人给他摸摸,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有要人给他弹琴,还要搂着他给他顺毛……湘湘,你说我是不是把隔云给宠坏了?”

  隔云撅起嘴:“你不宠我,我就不理你了!”

  “唉,我哪里敢啊。”周煜搂过隔云的肩膀,佯做无奈地叹气,“我只能一年比一年更宠你,免得你哪天突然说我不如以前疼你了,你就跑了。”


  隔云的尾巴顿时翘起来了,得意洋洋地说:“这还差不多。你要不是我疼我了,我就不理你了。”

  周煜笑着摇头,亲亲隔云柔软的头发,他是舍不得让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离开的。  “湘湘,明年我们两个还会一起来看你,所以请你可以在天堂里好好玩,不用担心我们。”  

  周煜和隔云走出樱花林时,正好碰上了同样是前来祭奠萧湘的徐旻浩,虽然徐旻浩很不厚道地在别人的婚礼上送上一坛骨灰,但不论怎么说他也是出于对萧湘的感情才这样做的,况且徐旻浩后来转述的话也让周煜对萧湘这件事释然很多——

  “她说她会在天堂监督你们……不许对隔云不好,不许始乱终弃,不许红杏出墙,不许对其他人太温柔——小孩子也不可以,不许……每年要去看她,要对她说两个人有多恩爱,要让她知道她的主动退出是值得的,不然她会化为厉鬼来找你们麻烦……”

  于是周煜和隔云每年都会回到上海来看看萧湘,来告诉她他们两人今年还和以前一样好。  徐旻浩对周煜也只是一时不忿,还没有到憎恨、厌恶的程度,随着时间推移,他和周煜的关系倒也没有很差。不过因为种种不凑巧的缘故,他们自婚礼之后就没有再见面了。  周煜给徐旻浩打了招呼,徐旻浩还礼,但走近了,徐旻浩上下打量了周煜,惊讶道:“周先生?您今年四十了吧?可是我觉得你好像比我还小十岁似的?还有隔云先生,您的模样和当年似乎完全没有变化嘛。”

  徐旻浩这话并不是恭维,他这个偏执狂也不怎么会恭维人,他只是照实说。周煜今年四十,但看上去似乎只有二十五六,眸光清利,身材挺拔,比三十七岁的徐旻浩还小一轮似的;而隔云按照户口簿上计算今年也三十了,但和当年比起来却好像只长了两三岁,依然是是那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清秀样子。

  周煜和隔云对视一眼,隔云嘴角微微翘起,似乎有些得意。

  徐旻浩笑问:“有什么秘诀吗?我想我妻子会很高兴知道一些奇特的保持年轻的秘方。”  周煜笑笑,简单答道:“可能是天天都在家里悠哉悠哉的,没有辛苦就不容易了老了吧。”  “是这样哦,看来我也应该把手上的工作交一下,好好休养几年。”

  徐旻浩笑着说,不过他显然只是在开玩笑。徐旻浩不比周煜、隔云这样悠哉,他们徐家在台湾虽然颇有名望,但也都是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一个三十多数天天在商场上打拼的男人,身材没有走样已经很难了,一两条皱纹也只会增加他的成熟男人味而已。

  徐旻浩又和周煜两人寒暄了两句,就各自道别了。看徐旻浩走进了樱花林,周煜这才回头对隔云说:“或者我们应该开一个化妆品或保养品的公司,以索兰食物对人类的作用来看,这个公司的产品一定会让全世界的女性疯狂的。”

  隔云撇撇嘴:“不要,在地球环境里培育那些植物很麻烦的。把你养得白白嫩嫩就够了,其他人我才不管呢。反正我们也不缺钱。”

  “白白嫩嫩?呵呵……你这小家伙……”

  周煜宠溺地揉揉隔云的刘海,换来隔云一个愤怒的目光。自从周煜十年前知道隔云实际年龄只有九岁之后,他在震惊和郁闷之后就开始称呼隔云“小家伙”,不过这个称呼有时候会引来隔云的炸毛——虽然周煜觉得隔云炸毛的样子也无敌可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当然,隔云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可爱,从一般意义上说,隔云也不是可爱型的男人,但是隔云总是能给人带来不同的惊喜,让生活充满了花样和乐趣。就拿眼前的事来说,周煜没有不幸变成一个秃顶啤酒肚的发福中年男人,全赖隔云每天精心烘培的下午点心,选用精心培育的特别的索兰动植物制成,有着和地球上完全不同的独特营养成分,对于地球生物而言这种点心就相当于传说中的仙丹灵药,吃了有易筋洗髓、延年益寿、青春常驻之功效。

  如果真的按照周煜所说的创办一个化妆品或保养品公司,那么产品所具有的效果绝对会让全世界的女人都疯狂,不过考虑一下成本和售价的问题的话,可能男人们也搞跟着疯了。可惜这件事涉及到隔云真实身份的问题,索兰的存在对于周煜之外的人而言还是一个秘密,就连周容和云熙都对外宣称是收养的(不过外界都猜测是周、云二人暗自找女人“代孕”的亲生儿子),周煜打算等日后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再告诉他们真相。

  

  回到车上,周煜征询隔云的意见:“小家伙,我们现在去哪儿?”

  隔云眼珠一转,坏主意立刻冒出来了:“我要去上海的那个房子。”

  “有什么事吗?”周煜不解。

  “没有,不想回空中别墅。”隔云一脸气鼓鼓地样子,煞有介事地说,“不要你和哑哑那么亲近,等哑哑被何隶凡搞定了我们再回去。”

  周煜哑然,好气又好笑地摇头,这个隔云,老爱和哑哑叫劲。哑哑可是他们的儿子呢,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感觉,就算真要选一个,周煜也比较喜欢云熙——因为他最像隔云。  周煜笑笑,发动了汽车。

  “那好吧,如你所愿,过几天我们再回去。”

  于是,可怜的白兔就这么被他老爸卖了,不过或许对白兔而言也是很幸福的?  

  空中别墅三层某房间——

  “小兔子,放松点,放松点,让我慢慢进去……嗯,乖,就是这样,乖,放松,放松……”  “呜……好痛……你骗我……我讨厌你……”

  

  春天,果然是个幸福的季节。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