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其它小说>猎罪者全知闲>第1章 一、序幕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傍晚。

  灿灿的桂花缀满枝头,与士多店门口盐水菠萝的清甜混杂在一起,弥漫在小学边上窄窄的街巷。伴随着一声滋味悠长的吆喝,小摊上,铁锅的边沿腾地溢出一团白茫茫的水汽,竹筒粽子的香气窜进了杜小清的鼻尖。

  杜小清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正在念小学四年级。她的眼神不自然地飘向香味的来源,悄悄咽了咽口水,用力抱紧了怀里的一套画具,快步走过被各式诱人小吃占据的街道。

  已是深秋,天气转凉,小孩们大多都在校服外套里穿上连帽衫。放眼望去,轻巧鲜艳的小兜帽从脖子后探了出来,随着他们蹦蹦跳跳的动作上下起伏,十分可爱。

  只有杜小清还穿着一件改小的灰色女式外套,尺寸不太合身,被笨重地裹在校服外,连手背都盖住了。暖则暖矣,然而与同学们入时又利落的打扮相比,实在算不上美观。但杜小清从来没有抱怨过衣服不好看,每当想起妈妈眯着眼睛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线为自己裁衣的场景,她便无法生出半分嫌弃之心。

  况且,美好的事物并非与她彻底绝缘。

  小清的美术老师曾对她的绘画天分表示惊叹,在得知小姑娘家境贫寒以后,便爽快提出让她每周三下午到美术室去,老师利用课外拓展时间,亲自对小清进行一对一的绘画指导。

  只是,对于捉襟见肘的杜家而言,买纸笔、画板和颜料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支出。穷人家的孩子早谙世事,面对每天早出晚归维持生计的杜母,小清迟疑再三,还是没有开口向妈妈索要零花钱。

  杜母下班很晚,小清从来都是一个人上学放学。从几个月前开始,每天放学之后,她便独自一人到公园里捡些瓶瓶罐罐卖到废品站,换得一些钱,攒了将近一学期,这才终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画具。

  美术老师说,小清对色彩的感悟力很强,只要努力,将来一定会有大成就的。她这句鼓励的话,无异于在贫穷内向的小女孩心里种下了一颗润满的种子,假以时日终会开出动人的花朵。

  轻纱似的黄昏将整座城市笼罩,杜母今天回家的时间比往常要早一些。

  她手里提着一袋子青菜,叶尖儿有些蔫黄,是她赶在菜市场收摊前用极低的价钱买下来的。菜品确实已经不太新鲜,只好在摘洗的时候更用心一些。

  她臂弯里搭着一件红色的儿童外套,当费劲地伸手开门时,不甚将钥匙掉落在地上,蹦出一声脆响。进门以后,她将衣服放在显眼处,以便女儿回家第一眼就能看见。

  杜母是一名钟点工。新雇主为人很和气,见杜母勤快又老实,又知晓她一个单亲妈妈抚养小孩的艰辛,便将自家孩子从前没怎么穿过的衣服送给了杜母。虽说是旧物,但那质地一摸便知是好料,裁剪合度,样式一点儿都不过时,杜母欢喜地谢受了。

  小清长相肖母,肤白眼大,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小梨涡,被明快的颜色一衬,就显得尤为娇俏可爱。杜母模样生得柔弱,但刚强都长在骨子里。当年她不顾旁人的劝解与非议,毅然与酗酒家暴的前夫离婚,又在远亲的帮助下,孤身一人带着襁褓中的女儿来到大城市谋生。背井离乡,举目无亲,小清刚出生那阵子经常生病,很快就花光了她的积蓄,对女儿的愧疚与绝望犹如巨蛇勒紧了胸膛,她曾不止一次有过轻生的念头。

  幸好,小清还是健康快乐地长大了,而且十分懂事,尽管这份懂事有时实在教人心疼。记得有一次,母女俩在看一部家庭剧,剧中的女儿热泪盈眶地对她妈妈说,下辈子我还要当您的女儿。晚上睡觉的时候,杜小清扯了扯杜母的枕巾,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妈妈,下辈子我来当妈妈吧,我养你,你不要太辛苦了。”

  那一刹那,泪水冲破了杜母的眼眶,就算过往再艰难,她也对命运生不出哪怕一句的怨言,女儿就是她灰暗的人生之中唯一的光亮。

  杜母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按理说,平时的这个时间,小清也该到家了。小学离她们住的地方只有不到一公里的距离,也不需要过马路,她每天送孩子上学,放学就让小清和同学结伴回来。

  她不甚在意地笑了笑,转身打开冰箱,孩子最近长身体,老是喊饿,今天时间充裕,就给她烧一道鲜肉丸子吧。

  这辈子前头苦是苦了点儿,但日子终归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归家的行人步伐匆匆,夜色如一片鸦羽飘落在地上。

  巷口外,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车轮碾过一地细碎的桂花,气味馥烈。

  灯光昏暗的巷子里,隐约可见散落一地的水彩,崭新的画笔被掰成两半,破碎地躺在了污浊的水泥地上。

  警笛的轰鸣由远而近,令喧闹的街道霎时变得无比寂静。

  门外传来突兀的敲门声,杜母急忙跑去开门,经过挂着外套的椅背时,她不慎将衣服勾落在地上,小小的红衣散落一地,恍似一朵倏尔绽放的血花。

  -

  二十年后。

  王宗将摩托车停在郊外一个废旧的仓库前,推开嘶哑沉重的大门。空气中充斥着铁锈与腥臭的气味,他的视线落在了蜷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猎物身上。

  小孩浑身□□,脖子上紧紧套着一个铁项圈,像狗一样被拴在栏杆上,稚嫩的背部隆起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纵横血痕,伤口边缘还有化脓的迹象。

  “那个姓温的臭条子已经被我甩掉了,他不可能把你带走的。”王宗的眼中透出桀厉的光芒,他弯下腰,粗粝的手抚上孩子幼滑的脖颈,享受着急促的脉搏在他掌心奔突:“小亲亲,你真的太不乖了,为什么要喊?知道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吗?”

  他的语调蓦地一冷:“以前也有过像你一样不听话的哥哥姐姐,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有趣哦……”

  话音未落,一个迅疾的身影从黑暗中扑出,在他身后快而狠地飞起一脚,踢中了王宗的侧腰。他半身顿时一麻,晃荡着倒退两步。未等他彻底反应过来,又见一记反勾拳迎面袭来,重重挥向他的侧颊。王宗后背抵着墙角,剧痛让视线变成黑白,一个逆光的高瘦身影覆在了他蓦然睁大的眼中。

  “是你!”他啐出一口血沫,心有不甘地盯着不远处的年轻男人。

  那人头发微卷,皮肤奶白,眼眸圆润分明,流露出无害又无辜的气质。若非方才几下切肤之痛,王宗怎么也不会想到,白天碰见的那个迷迷瞪瞪的小警察和眼前的这个出手狠辣的角色居然是同一人。

  就这片刻的工夫,已有埋伏多时的警察鱼贯而入,一拥而上将犯人制服。年轻男人弯下腰,从王宗身上搜出钥匙,小心地取下孩子脖上血迹斑斑的项圈,舒展长臂,将这团脆弱的小生命牢牢护在怀里。

  被押上警车之际,王宗突然顿住脚步,皮笑肉不笑地对那个年轻人说:“上一次我也是栽倒在一个姓温的条子手上,看来我和这个姓氏实在有缘。”

  这不是王宗第一次犯下猥亵儿童的罪行。

  二十年前,一名年仅十岁的女孩在放学途中被王宗掳走,随后遭到侵犯。因孩子尖叫反抗,王宗用砖头敲破她的头颅后扬长而去。等到她在冷巷之中被拾荒者发现的时候,早已断气多时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注定要犯罪的人在可以被法律包庇的年龄里萌生恶念更令人绝望的事情了,被缉拿归案的王宗竟最终因年不满十四周岁而逃脱了制裁,只在少管所里关了三年。被释放之后,身无长技的王宗便成日与地痞流氓混迹,坊间传闻他曾意外救了一位大人物的命,从此更加不加收敛、横行无忌。

  有的罪恶根本不配得到宽恕,哪怕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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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高瘦的青年快步走进酒吧大门,只见他身穿浅褐色连帽卫衣,戴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背着一个流行款的双肩包,这副打扮低调又不失朝气,旁人很难看得出温白凡已经快三十了。再者,比起七年前初出茅庐那会儿,他现在的性子倒要活泼许多。

  “这还没真正寒冬腊月呢,我就开始盼春风了。”温白凡挑了个僻静的卡座坐下,在室内暖风里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将身上的围巾、外套一层层解下来,语气有些苦恼,“怎么跟拆木乃伊似的。”

  “木乃伊身体被掏空了,确实不太抗冻。”罗飞在他对面落座,调侃了一句,又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是真不知道你每年的体测都怎么混过去的,人强马壮的23号竟然混进了你这样的废物点心。”

  朝城警署大楼位于光明区镇海路23号,行内人都直接把那里称之为23号。

  “明叔,给我来杯劲儿大一点的。”温白凡扬手朝店长招呼了一声,一面朝掌心哈着气,一面不甚在意地辩解道:“嘿,我可是特别调查组的人,处处跟别人一样还能叫特别吗?”

  他的眼神灵动,虹膜的颜色较之常人略浅,神情里流露着一种明快的疏懒。

  罗飞坏笑,嘴皮子一碰便抖出最近发生在温白凡身上的一件糗事,“可不嘛,您可太特别了,路见不平拔腿追贼,追到一半居然迷了路,还脚一滑扑通掉河里去,这事儿一般人可干不出来。”一想到温白凡划拉上岸时瑟瑟发抖的模样,罗飞就笑得停不下,“一叨哥哥,想你堂堂刑侦届鬼见愁,竟然也有被小鬼牵着鼻子走的时候呀。”

  温白凡有个外号,叫做“温柔一叨”,不仅因为他姓温,也不仅因为他长得一派温文尔雅,更是因为温白凡出了名温吞的性子。无论是领导对着他吹胡子瞪眼,还是下属对着他拍桌子叫嚣,他都跟没脾气似的,说什么都小鸡啄米状点头称是。而“一叨”,形容的是温白凡逮着空就跟宣传部的小姑娘们聊八卦唠家常,叨叨个没完,爱好实在令人无语。

  温白凡哼哼:“不怪老鬼太脚滑,只怪小鬼太狡猾,你是不知道,那小贼跟泥鳅似的往小巷子里一钻就没影儿了……”他单手解开衬衫最顶上的扣子,懒懒斜靠在椅背上,“你可少说两句吧,因为这事儿我已经被汪禹几个念叨得耳朵起茧了。”

  “得了吧,还念叨呢,他那是嘲讽、讥笑、奚落。”罗飞毫不留情地揭穿他,“还带公放,咱们鉴证部在走廊这头都听见了,你以为六楼的隔音有多好呢。哎你说这汪公子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来镀金的□□就是不一样。你看起来再废柴,好歹也是特别调查组的头牌耶,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尊敬上司呢,简直过混。”

  表面上,温白凡似乎最适合当个片儿警,每天蹲朝城大桥上劝人别自杀,或是走街串巷调解各起民生冲突。然而作为23号破案率第一的人物,有些时候,温白凡的笨拙糊涂更像是迷惑对手的□□,暗地里他却伺机给予犯人致命的“一刀”。当然,更多的时候,他那一身自恋至极、嗜甜如命、婆婆妈妈、晕车路痴、走路同手同脚的毛病,都是确确实实的毛病。

  温白凡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也没有很尊敬我啊,我的官衔也比你大一级呢,也压不住你这叭叭的嘴。”

  “咱俩什么交情啊,汪禹?他就一新人!”罗飞顿了顿,想起了什么,努嘴道,“说起来,现在的新人啊还真是一个比一个嚣张啊。就拿我们鉴证部来说吧,前几天从南城警署调来了一个姓乔的法医,这位大兄弟也是一点都不低调,天天开着跑车上下班儿,哎哟看得我这颗仇富的小心脏砰砰跳。”

  “哦,我有听小佳她们说过。”温白凡眨了眨眼,语气淡然,“那个人好像长得很帅啊,我倒还没见过。”

  罗飞一听这关注点,就知道这位“全世界老子最帅谁比老子帅老子跟谁急”症患者绝对不似面上看着那么平静,没准在心里已经憋得毛都打结了,遂贴心安抚:“我瞧着也就还行吧,就比我强上那么一丁点儿。”

  温白凡闻言松了口气,“那可比我差到不知哪里去了。”

  罗飞一下被这理所当然的口吻噎住了,深呼吸,按捺住打人的冲动,在温白凡的催促下又继续说道:“那个法医据说之前在南城分局破过不少大案子,这次被调到总署来算是升迁吧,现在担任法医鉴证组的副主任。不过看资料倒是土生土长的朝城人。”

  南城临近省会,坐轻轨只需不到十五分钟。若论声色发达,南城的生活节奏自然要比朝城慢得多。不过南城离海边更近,自然条件好,许多有钱人热衷在那里置别业,富庶程度倒和作为经济中心的朝城相差无几。

  罗飞的语气有些酸溜溜:“这人不简单啊,你这几天都在跑外勤是没见着,那天是郑局长亲自带着来报道,老头子跟他说话的时候,脸上居然有笑容耶。”要知道,万年黑脸的郑阎王每次见了罗飞都恨不得将人骂掉一层皮,这两厢一比较,待遇实在悬殊得催人泪下。

  温白凡终于扳回一城,嘲笑他:“小罗不慌,要是鉴证部混不下去了就来投靠你白哥,咱们特别调查组特别需要你这种特别不要脸的同志。”

  这时候,赵明端着一只托盘走了过来,笑着打岔:“得了吧还白鸽,话这么多,你是八哥吧。”边说边将一杯威士忌递给了罗飞。

  “怎么好劳明叔亲自招待啊。”罗飞挑眉笑道,“您终于有空搭理我们啦,不耽误您被姑娘们搭讪吧?”

  “挺耽误的,回头加收百分之二十服务费吧。”

  店长赵明是那种颇有腔调的大叔,一头特意染成灰白的短发相当抢眼,举手投足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因而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年轻人。只是他似乎是个独身主义者,也不缺钱,心血来潮了就把酒吧一关,满世界地去旅行,经常一去就是好几个月。

  温白凡惆怅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长吁短叹:“唉 ,这么明晃晃一块小鲜肉,怎么就不见有人没事来找我谈谈心呢?”

  赵明好笑地睨了他一眼,将另一只杯子郑重其事地摆到温白凡面前:“你品品够劲儿不?”

  温白凡抿了一口,侧着脑袋品了半天,缓缓评道:“入口柔,一线喉。”

  罗飞指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忍不住吐槽:“来酒吧喝可可奶,你这何止是鲜肉啊,简直是生肉了,试问哪位美人啃得动?”

  “话说,今天怎么不见那位姓唐的小美人?” 店长问。

  “门口买糖炒栗子呢……喏,来了!”看到熟悉的窈窕身影走近,罗飞笑了笑,自觉地往里挪了一个空位,“明叔,麻烦一杯黑啤。”

  唐欢妍的哥哥唐笑风也是警察,七年前因公殉职。在痛失亲兄的打击下,十八岁的唐欢妍毅然决定成为一名警察。毕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她便被选进了特别调查组,和唐笑风当年的至交好友温白凡一起共事,也和罗飞渐渐熟络起来。

  “你们猜我刚进门的时候看到谁了?”唐欢妍悄悄指了一下角落,语气有些激动:“乔可均!不过看样子他准备走了。”

  温白凡转过头去,灯光昏暗,只远远看见一个男人的背影,臂弯里搭着一件深色风衣,肩宽腰劲腿长,将简单的高领毛衣和牛仔裤也穿得很有型。

  就是遗憾看不到正脸。

  “原来他在啊,幸好咱们刚才声音不大。”罗飞说道,“不过这里离警局近,碰上了倒也不稀奇。你刚跟他打招呼了吗?”

  唐欢妍剥开一颗热烘烘的炒栗子,表情有点郁闷:“我不认识人家啊打什么招呼。哎,下次你跟他介绍一下我呗。”

  “乔可均……”温白凡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就是那个新来的乔主任。”罗飞提醒他。

  “白哥,你居然不知道乔可均吗?”唐欢妍惊讶,“前几天他入职的时候,大伙儿都抢着来六楼上厕所接水泡茶,就是为了路过看他一眼。”

  罗飞没好气地啧了一声:“上厕所和接水泡茶能不连着说吗?”

  唐欢妍吐了吐舌头,兴致盎然地分享情报:“在南城警署的时候,乔可均有个外号叫做‘死亡证人’。传说只要是他担任检方证人的案子,无论多么棘手,最后都能找到把罪犯送上刑场的证据。我有个朋友是当记者的,性格超冷静的那种,自从她见过乔可均在法庭上的样子,就被彻底迷倒了,像个花痴一样将乔可均奉为正义男神。”

  “快别说人家了,你现在也像个花痴一样。”罗飞噎了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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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气冲天的男人粗暴地撞开了门,嶙峋的枯手伸向墙上的电灯开关。白炽灯“啪”地一下在头上炸开,映出了他脸上如同刀刻般的法令纹。

  这是一栋地段不错的高级公寓,伏先生为出狱后的王宗安置了这么一个住处,倒是存了两份心思。一是冲着王宗曾当众救过他的命,即便这人再让他瞧不上,伏先生也不能太亏待他,否则没得让手下的其他兄弟寒了心。

  至于另外一个原因么,这片区域的公寓的设计是专门为单身白领设计的,没有拖家带口,也就意味着附近不太有小孩子出没,倒省了王宗私下那些令人不齿的癖好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伏先生黑白通吃多年,心肠本已冷硬至极,血缘以外的女人和孩子在他眼里都不过是商品,然而王宗的所为依然教他感到恶心。

  成堆的泡面碗、啤酒瓶和零食袋子淹没了玻璃茶几,连日未洗的衣物随意丢在锃亮的木地板上,阳台落地窗的窗帘已经多日未曾拉开,不通风的屋子里散发出腐臭的异味。

  王宗靠在沙发背上,陶醉地欣赏着被钉在墙上的曾经的战利品,泛着油光的干瘪脸上露出了异样愉悦的笑容。

  墙壁上贴了六七张照片,拍的都是不同的小孩子,有女孩,也有男孩,年纪都在五到十岁之间。每个小孩子都有两张不同的面孔,一张是无忧无虑的笑脸,一张在绝望地流泪,形成触目惊心的对比。

  几年前,王宗因绑架、虐待儿童遭到警方指控,伏先生聘了一位手段了得的律师为之辩护,最终只判了三年半。没想到的是,这才出狱不到两个月,死性不改的王宗便在他安排的住处附近找到了新的猎物。

  恶是一头怀恨的猛虎,一旦放之于野,便再难以收回笼中。

  不过,等到明天来临之时,伏先生就会欣慰地发现,他再也不必为这个使他难堪的家伙伤脑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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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黑色口罩掩去面容的男人如鬼魅般出现,他的枪口缓缓下压,抵上王宗的前额,后者扭曲的脸上滑下两道惊恐的泪水。

  本以为自己是胜券在握的猎手,却瞬息变成了嗷嗷待宰的猎物,王宗的眼里溢出野兽垂死的绝望。他疯狂地拍打着墙壁,扯着喉咙疾声嘶吼,希望有人能听到他的求救。可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为了专心致志地享受孩子们绝望的哭喊,他在住处加装了厚实的隔音材料。

  “求你饶了我!”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毫无尊严地痛哭求饶,“你、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给我留一条命,钱,或者别的,我都可以给!”

  那人轻叹了口气,枪口从王宗的前额下移,定在心脏的位置:“看来,还是不想赎罪呢,那就没办法了。”

  “我知错了!我真的错了!” 王宗抬手扇了自己一耳光,颠三倒四地赌咒发誓,“但我没有伤害那个孩子!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出门前把他锁在了卧室里,回来以后他已经不见了……”

  “错了,就要接受惩罚。”黑衣男人平静地扣动扳机,轻声道,“消失吧。”

  一切归于寂静,偌大的房间犹如空荡荡的舞台,穿堂的风让阳台与客厅之间的窗帘发出窸窣的声响。

  沉沉帷幕后,有道神秘的目光在漆黑之中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