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不做人后我爆红了>第95章 何遇就是姜家圣子?

  约翰原本是中世纪欧洲某个强国的贵族, 可惜天生体弱,从小百病缠身,据说极有可能活不过18岁。

  为此,他父母从他出生起, 就常年派人到处去寻访天下名医, 想救他们儿子的命。

  可努力了十几年, 寻来的每位名医都摇头表示自己对约翰那每况愈下、已经岌岌可危的身体无能为力。

  直到寻来了一位据说有点特殊本事的道医——也就是何遇的师父。

  那时候的何遇不叫何遇,也不叫姜白,真正叫什么已经无从考究, 因为他是他师父从战场上捡来的襁褓婴儿, 看他天生通灵天赋极高,才放在身边精心培养, 给取名叫姜白。

  约翰命不久矣的18岁那年遇见姜白,姜白才5岁, 跟在师父身边来给他看病。

  那时,何遇师父也说他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根本无药可医。但他可以用一种道术, 把他的生命封存静止在那一刻,那样他生命的枯萎也会停下来不再衰败。

  可封存他生命的这段时间, 想要维持他生命不灭, 人还能「活」着,就需要非常大的代价,那就是:生饮活人血。

  虽然听着有些骇人听闻,但救子心切的他父母还是不管不顾地答应了。

  毕竟, 那个时候奴隶不值钱, 而他家有成千上万的奴隶, 哪怕每天取一个奴隶的血饮用, 也能让他延活很多年。

  就这样,他被何遇的师父炼成了活死尸。

  可成了活死尸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不仅每天都对鲜血有渴求,还畏光喜暗,更没法食用人类的食物,身体也变得冰冷毫无温度,接触阳光身体还会有被灼烧之感、会有那种被烧成灰烬的恐惧。

  他根本,就变成了只能藏在阴暗里的怪物。

  有段时间他浑身还长毛,毛发褪去之后,皮肤变得坚硬,指甲也变得漆黑锋利,甚至还长出獠牙,獠牙让他有了兽性的暴/虐之欲,不再满足于绅士地取用奴隶之血,而是想要去撕咬猎物、生吞活撕。

  一开始还好,生在权贵之家的他有取之不尽的鲜血来源,能稍稍控制住这种暴/虐之欲。就算他去做了捕猎之事,他家也能帮他遮掩兜住。

  可后来政权更迭,他家的权贵没了,父母倒了,他也就没了足够的血源,对鲜血疯狂渴求的他只能自己去捕猎,然后就制造了一个又一个被吸食干血液的惨案。

  渐渐地,世人就察觉到了他这样的存在,他就被称之为「吸血鬼」。

  为此,人们对他开始展开大搜捕,势要将他这种妖怪邪物捉住消灭。

  一时之间,他就成了臭水沟的老鼠,人人喊打。

  甚至连他的父母,都对他恶之至极。

  正在这个时候,被全世界抛弃、且无处藏身的他被时隔多年再次出现的何遇他师父找到,把他带回了中土。

  那时候,中土正在发生战乱,到处血流成河,他的「食物」就不缺了。

  何遇他师父不仅收留了他,还教他怎么修炼,把他那活死尸的身体修炼得无比强悍,强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还有他的力量和速度也逐渐变强,强到人类的极限根本达不到的程度。他甚至不再惧怕阳光,能在白天跟正常的活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

  这让他曾一度以为,他变回了人类,真正活了过来。

  可何遇师父却告诉他,他已经不再是人类,他是另外一个物种——僵尸,将会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对于这话,他差不多是相信的。因为过去了几十年,他的样子始终停留在18岁那年,没有丝毫改变。

  可对于何遇师父,他感觉其实是复杂的。

  他既救过他的命,也曾陷他于万劫不复之地;可在他绝望无处容身之时,又亦师亦父地收留了他、教他一身本事;更是在他欣喜自己终于活过来之际,又泼他一盆冷水,说他已经变成了僵尸。

  而何遇师父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也跟他坦白了,说当初之所以会用这种办法「救」他,是因为他是非常难得一见的阴煞之体,至臻至纯,最适合炼制成僵尸之祖祭献给他们姜家的老祖宗,助他复活成神。

  他当时听得很愤怒、很伤心,因为他跟何遇师父相处了几十年,早已把他当成父亲般的存在。可到头来,他为他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利用他?!

  可就在他要暴走之际,何遇师父又说,需要他祭献还需要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时间,如果他愿意的话,就回欧洲去,去发展他的僵尸种族。

  换言之就是,他还能活个数千年甚至上万年。在当时普遍人类寿命不足上百的情况下,这已经算是对他莫大的恩德了。

  所以他当时又气不起来。

  特别是何遇他师父还说,只要他能培育出比他还纯粹厉害的僵尸,或许就不用他祭献了。而且,待他祭献之时,何遇他师父或许还能归来。

  说完这事没多久,何遇他师父就过世了。

  为了是父亲也是师父的遗愿,也为了能再次见到这位亦师亦父的亲人,约翰就回到了他的家乡,开始发展他的吸血鬼家族。

  后来历经上千年,他的吸血鬼家族已经非常的强大和博广。

  而随着他自己的逐渐变强大,他渐渐摸索出了或许何遇他师父都不知道的事情。僵尸这一族,或许是真的能修炼成神的。

  随着知道的越多、本事越大,欲望也就会随之变大。

  他最初的真心和感情,就渐渐地变了质,他不再觉得自己能活个上百年就已经很满足、让他去祭献也很乐意,他想自己变成那个神。

  所以渐渐地,他开始慢慢地减少跟中土这边往来,一直在想办法怎么脱离「师门」、独自发展。

  因为何遇他师父在最初把他炼成僵尸之时,就对他的身体动过手脚。等需要他祭献的时候,不管他愿不愿意,如果他没有培养出更好的替代品,他就一定会被祭献掉。

  所以这些年来,他一边在致力寻找至臻至纯的阴煞之体培养成极品吸血鬼,一边在想办法解决埋藏在身体里的隐患。

  直到前不久,何遇找到他,说师父即将被炼制成将臣的遗体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人给盗了,还是已经变成将臣自己走了。

  虽然经过上千年岁月时光的洗刷,他对那位亦师亦父再深厚的感情也已经淡得没有什么痕迹了。但他师父的遗骨,他自己可以动甚至将其毁灭,但却不允许别人冒犯丝毫。

  而且,若是师父变成了将臣归来,他也需要提前防范,自然就赶了过来,跟何遇一起彻查这一事。

  “这么说来,”关雎听得不由地问,“你跟何遇是同门师兄弟?”

  “差不多吧。”约翰点头,但神色不是很愉快,“但那死老头并没有把我给正式收入门下。别人入门,都会有敬师茶什么的仪式。可我没有,那死老头也从来没有跟我提过这一茬,他应该是从来没想过要收我到门下吧。”

  “所以我跟何遇虽有同门之实,却无同门之名。而且我能感受得到,何遇那厮从始至终都没有把我当同门来看。”

  说着,约翰不知是自嘲还是嘲讽地轻笑了一声,“这是因为在他眼里,我是注定被祭献的祭品,卑微低贱;而他是成神候选人的圣子,尊贵不凡。”

  说到这里,约翰无比嘲讽地冷笑了一声,“殊不知,他自己也不是什么正常玩意儿,甚至也是祭品之一。”

  关雎听得意外挑眉,“何遇就是姜家的圣子?!还是祭品之一?”

  “对!”约翰点头,“姜家的圣子都是祭品之一,我曾在老头子的秘密手札里偷看到过。何遇将要祭献的是不伤不灭的魂,而我要祭献的是不老不死的身。不过他不知道自己是祭品之一,他比我更可悲。”

  关雎立马就明白了,“所以,他修炼的是魂,才一直抢占他人身躯而存活千年;而你修炼的是身体,就变成了不老不死的活死尸?”

  约翰有点意外关雎居然知道何遇那老怪物的真实面目,点头道,“是这样的没错。”

  关雎对这种迷惑行为有点不能理解了,这能成什么神啊?想了想,又问,“你们那位师父是什么人?他怎么又变成将臣了?”

  “具体是什么人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但千年前他叫无忧道人,是姜家道观的掌门,还挺有本事的,甚至还做过好几个朝代的国师,活到了一百多岁才去世。至于为什么又变成将臣……”

  约翰自己也不太清楚地摇头,“自从师父过世后,我就离开中土回了欧洲,很少回来。而何遇他也一直把我当成他经常炼制的活死尸那样的东西看待,这边有什么事,他肯定不会跟我一个祭品说。”

  “所以这些年我跟中土这边虽然一直相互来往,但也一直相互提防。就是何遇变成这样的存在,我也是二战时期才知道的。”

  “至于师父的身后事,我只知道他临终遗言曾说死后愿意捐献身体给后辈们学习炼制僵尸术,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还是前不久何遇说师父的遗体不见了,我才知道他可能真的被姜家后辈们给炼制成功了吧。”

  说着约翰饶是兴味地笑了笑,“所以我才特意赶来,来拜见一下他老人家。真的是好久不见了,也不知道变成跟我同类的他、还记不记得我。”

  那笑容里说不出是兴奋、是解恨、是嘲讽还是冷意,复杂得关雎都有点看不清他对那位师父是个什么样的感情。

  关雎想了一下,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你们那个师父,该不会就是丁家村地底下那个千年古尸吧?”

  约翰惊了,“你怎么知道?!”

  哦豁!关雎顿时有点乐了,“因为那玩意儿被我一不小心,给拍得灰飞烟灭了。”

  约翰呆了呆,然后又乐不可支地狂笑不已,“哈哈哈——”

  然后笑着笑着,整个人又有点说不出是悲是喜的疯癫之感,有种所有恩怨情仇都烟消云散的感觉,空落落的,好像没了着落之处的空茫。

  好半晌,他才平复且安静下来,而且安静得有种死寂之感。

  良久,他低垂着头看不出表情,但声音暗幽幽地传来,“这么说来,你算是我的杀师、杀父仇人。如果我打得过你,我肯定会为他报仇的。”

  关雎听得挑眉,“你好像受这边的文化影响挺深?”

  居然还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思想。而且,约翰的中文很地道,甚至性情什么的都很汉化。

  要不是他这金发碧眸的长相,他性格就是一个很地道的东北汉子,还是有点跳脱乐观的那种。

  这点约翰也认同地点头,“我18岁之前,一直是个见风就可能嗝屁的病秧子,所以从来都没出过门。18岁之后能出门了,但世界给我的记忆只有黑暗、鲜血、谩骂和围堵截杀,我对那里实在没什么好感情。”

  “20岁之后被师父带来这边,这边的人对我都很纯朴和善热情,几乎算是很幸福地生活了差不多一个世纪才离开回欧洲。而且,之后每个世纪我都悄悄地回来弄个身份、找个地方生活几十年,才回欧洲的棺材里睡个十几年,然后再回来生活,如此反复。”

  “所以相对欧洲而言,”约翰眼睛里有对这片土地的眷恋和深情,“这里更像是我的家乡、我的故土。”

  说到这里,约翰突然有点跳脱的兴奋,“我跟你说,中土所有地方的方言我都会!而且还说得老地道了!要不要我给你来断rap?!”

  关雎:“行了,还是说回你跟姜家的事吧。对了,姜家的黑左使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