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春陰>第29章 多谢关照

  这一段河道不长,庄珩很快走进了河边的一家脚店。那店开在一座石桥旁边,没有招牌。一路行来,沿河的一带店铺都少有招牌,铁匠铺、豆腐店、酒水铺、寿衣棺材铺等等,都未见有显眼的名字,只听店中声响和铺面陈列方能分辨。

  这镇子本来就小,沿河一带位置稍偏,加之下雨,一路上偶尔才遇上几个行人,细雨中只听到铁匠铺中传来透亮的打铁声,“叮”、“叮”、“叮”,阴雨天更添几分冷清。

  店中没有什么客人,门口地上摞着几捆菜蔬,茄子辣椒茭白豆苗一类,细雨中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旁边炉子上架着水壶,水还没开,壶口呼呼地冒着白气。

  店堂中有个孩子趴在桌上念《弟子规》,“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手里书拿得笔直,脑袋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口中念来念去都是同一句“凡是人,皆须爱”。

  庄珩进门后他霎时醒了,弹坐起来扭头朝后面喊:“娘——来客人了!”说着迎上来,八九岁的黑黢黢的一张脸,笑起来露出缺了一颗的白牙,“客官几位?”

  庄珩说:“两位。”

  孩子左右看看,没见人,也不多问,殷勤地搬开凳子请庄珩坐下,端上一杯热茶和一碟花生米,说:“今年的新茶,您先喝着。”

  庄珩谢过,报了我方才提过的几个菜名,又说:“不要葱、姜、蒜。”

  “好嘞客官。”那孩子点头,随后一路喊着菜名到门口去帮他娘洗菜择菜去了。

  我看着那生龙活虎的孩子觉得有趣,不由想到自己八九岁时的样子,那时一切都没发生,人生是干干净净无人染指的一抔雪。感怀过,我看着那边低头饮茶的庄珩,不由便想庄子虞天性聪慧,看起来就像是没有八九岁的人。

  这家店的厨灶支在河边,头顶就着旁边一颗合抱的柳树支了一片油布棚,方才没看见,这会儿掉过头来看到炉灶旁边竖着片木板,上书“四娘脚店”,几个字横平竖直、撇捺飞扬,倒很风流。

  “这字是谁写的?”我负手站在厨灶边上,随口问道。

  一团微风卷着细雨飘过,那母子俩埋头苦干,没人理我。我讷讷地摸鼻子。然后甩甩袖子往桥上去了。

  哎,所谓在人群中更寂寞,我如今更有体会了。

  桥下流水汩汩,下游被垒起的石块拦住水流,拦出一片池水,池中红鲤青鲤鳜鱼交相错杂,大概是被人养着的,再往上游去看便是雨雾氤氲的一座小山。不知昨日庄珩带着我是不是就从那边来的。

  老板娘母子俩手脚很麻利,很快几盘菜就出锅了,我看着一大一小各端着两盘菜往堂中去,正打算回去,忽听得那边小山中隐隐约约的一串铃声,过了一阵,又是一串。那铃音细细长长,空灵悠远。我不由停下脚步。

  正凝神细听,手腕上忽有细细的牵扯感,低头一看——拴狗绳的主人叫我回去看他吃饭呢。

  回到店中后,庄珩已拉开了他右手边的凳子,还叫店家备了一副空碗碟放在桌旁。那老板娘以为他还要等人,放下碗碟后便很周到的提议要不将饭菜放回到蒸架上温着,庄珩道过谢后说:“不必麻烦。他已到了。”

  话一出口那老板娘脸色便是一僵,我在旁边也吃了一惊。老板娘的神态我很熟悉,走夜路见鬼的凡人都是这种表情,因此我下意识就往怀里摸功德袋,心道这可与我无关,庄珩做的孽可别算在我头上。一摸,察觉到功德未少,方松一口气。

  那老板娘捂着孩子耳朵,念叨着“百无禁忌”退出老远去,我一撩衣袍在他旁边坐下,哭笑不得道:“何必多说那一句?叫人心惊肉跳。”

  庄珩正将一小口白米饭夹到嘴里去,细细咀嚼咽下后方抬目来看我:“我说的不是你。”

  我:“除了我还有别人么?”

  庄珩说:“有。”

  我四下一看,老板娘母子在对面厨灶边惊惶不定地打量他,店堂内除了我和他哪还有别人?

  我说:“哪儿呢?”

  话音刚落,门口的石板路上忽而远远地传来一串蹄声,那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到了门前,是一匹趾高气昂的大青驴载着一个青黑道袍的小道士,一人一驴招招摇摇地从门口晃过去。不知怎么,看到那道士,我一点不害怕,反而觉得有些好笑,问:“是他?”

  庄珩正夹了一根红苋菜,尝了一口,又搁回到面前的小碟子里。

  我瞧着他碟子里堆起来菜蔬,都是他尝过一口不愿再吃的东西,眉毛尖抽了抽,老大不爽快说:“庄子虞你吃什么山珍海味长大的?有这么难以下咽么?”

  他上辈子家贫,也就是青菜白粥度日啊,怎么吃苦的日子全忘了?

  我说:“这些菜全是你点的,全得吃完。这要是在我爹那,浪费粮食把你腿打折知不知道?”

  庄珩听得略一怔,看向我。

  我也有些愣了——一来我年少时自己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便总爱拿我爹出来夸耀,但这话便是活着时我也得有十年未讲了;二来,这句话我从前也对庄珩说过。

  是他在侯府养病那时日,人虽醒了,却被一场大病耗得精瘦,我娘得知我有这么个同窗后十分心疼,便叫人好生照料,每日都要备上进补汤药。

  我爹娘性情相似,对外人慷慨,自己却很节省,庄珩吃得不多,余下大半不管我愿不愿意,都塞进了我的肚子。日复一日,终于我吃得腻烦了,觉得自己当真捡了个大麻烦回来。

  有一日我冲到庄珩房里。

  庄珩面前正摆着一小碗汤,只喝了一半。谁知他看到我愣了愣,还说:“兰徴兄,气色不错。”拐弯抹角说我胖了呢。

  我哼哼冷笑,招手叫人将厨房炖的那一锅汤都端进来,往他跟前一放,说:“都是给你炖的。喝罢。”

  庄珩面露难色。

  我抬手帮他往碗里盛汤,手上溅了汤水,还用嘴唇含了舔掉,故意说:“这汤我娘熬了半天呢。一丁点儿都别浪费。”

  他端着碗踟蹰不决。

  我就说:“庄珩,要是我爹来,见你喝一半倒一半,拿棍子把你腿打断信不信?”

  那日庄珩在我恶狠狠的逼迫下,勉强喝下去一碗半,到最后实在喝不下去了,勺子一搁眼睛一闭,抿着嘴一副引颈就戮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又欺负他了——其实谁欺负谁啊?

  他那样我能有什么办法?末了还不是气哼哼夺过他的碗自己喝了。

  自那日后,我便日日到他房里盯着他吃饭喝汤,苦口婆心地在他耳朵边念叨:“多吃些。吃得多,才能好得快。”

  好得快,才能快些滚蛋——当然这后半句我不会说出口的。我怕我娘揍我。

  不过我的策略还是奏效了,陪他一起吃了半个月的饭,庄珩身上终于长了些肉,经我娘认可他恢复了以后,我眼含热泪涕泗横流地将他送出了侯府。

  送别时我情真意切地对他说:“子虞日后万望保重身体。”

  庄珩静静看着我,终于说了句人话:“这些时日,多谢世子关照。”

  从往事中回过神来,我叹了口气。人啊,越活越回去。鬼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