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纯爱派>第110章 ED治疗-5

  晚上十一点,菲利克斯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工作,他今天为一个游戏拍画报,笑了十个小时,脸都已经僵了。他推开门的时候,他男朋友正坐在沙发上打游戏。

  “吃饭了吗?”

  艾森眼睛盯着屏幕,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吃了。”

  “有我的吗?”

  “我在外面吃的。”

  菲利克斯叹口气,认命地走到厨房里做饭。

  ***

  他和男朋友高中毕业以后就住到了一起,自那以后他一边打工,一边上学。他的兼职是做个名不见经传的平面模特,入行三年,没什么水花,摆不得架子,所以今天笑了十个小时。他男朋友,高中好不容易念完,就出道了。

  艾森是一个五人乐队的吉他手,各种意义上,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乐队的成员都很年轻,走的是很讨巧的流行摇滚路线,定位介于偶像和传统摇滚之间。这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因为他们都不会跳舞,也做不到24小时力量满满为粉丝服务,更做不到永远努力保持自己的身材和体重。他们也做不成传统摇滚,五个小白脸,粉丝主要是女性,基本在舆论里就被开除出了摇滚范畴,但用艾森的话说,“一帮丑男人意见可真多”。当然了,在外物皆可“星”化以便人“追”的时代,他们的路线比做偶像轻松,比传统摇滚简单,因为他们的音乐水平确实非常一般。

  艾森在五人团里人气徘徊在第二、第三。团内其他四人两两配对,共有四种高人气CP,分别是:姐狗、狗姐、父母爱情和青梅竹马。艾森在人气CP同人作品中常年扮演男小三、炮灰攻和强/奸犯,在辅助主角爱情后通常不是失意街头就是锒铛入狱。

  有这样的处境不能怪别人,某种意义上都是他自己作的,谁让他是个“可怕”的人。

  艾森出道靠的就是一张出众得一骑绝尘的脸。其他人在样貌之后,还准备了“音乐理念人”、“浪漫痴情人”、“敏感艺术家”、“荷尔蒙轰炸机”、“幽默喜剧人”多个特点,跟粉丝互动反馈,尽可能多的提供个人特色来招人喜爱,但艾森只是个高中毕业、胸无点墨的臭脸男,偶尔喜欢撒撒娇,性格天马行空、放荡不羁又喜怒无常。

  当初还没出道的时候,乐团在酒吧表演,那会儿他们的受众里还有男的。某次周二下午表演完后,有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凑上来,趴在台前跟他们说:“弹得太差了,唱得也难听,组了两年队还在酒吧唱,看来你们混得不怎么样啊。”艾森说:“你周二下午来酒吧听我们唱歌,我看你混得也不怎么样啊,没工作来讨饭应该晚上来吧。”

  随即全队不得不和几个男人打了一架。

  艾森的黑料基本集中在不敬业、不营业、学历低、口无遮拦等特点上,是那种较为惹人讨厌的类型,之所以还能有这个人气,确实是一张不会崩的脸在撑着。另外他还有一点饱受诟病,作为一个艺人,他脾气上来会在网上跟粉丝对骂。曾有其他成员毒唯让他离自担远一点,他立马就去跟人合影、吃火锅、拍一张人家亲自己脸的照片发到网上——注意,是别人亲他不是他亲别人——如果该毒唯之前骂的过于难听,艾森甚至会圈他来看。

  还有一次,网络线上文字采访,主持人将网友问题提出,再让成员一一回答。其中有个问题是“你为了什么而出道”。在这个采访里,艾森刚由于前一场见面会全程冷脸被骂了很久,这个问题下有个id叫“废物艾森滚出组合”的人刷屏,问这也不会那也不会的艾森为什么要出道。轮到艾森回答的时候,他满不在乎地想想,说:“为了给你们添堵吧。”

  ——喜提万楼唾骂。

  此外,艾森不太服从公司安排的形象和打扮,自己对穿衣风格很有想法,并且对自己的头发十分珍视,早些年还常有跟公司对着干的小道消息,现在倒少了很多,公司不太管他,这也就导致他资源非常一般。

  从中可以看出,艾森这样一个人,粉丝群体的大致面貌。

  最开始,艾森还没有被骂的时候,出道被人叫是“甜妹”,就连阴晴不定的性格也是妹妹天马行空的表现。但很快,因为他脾气不太好、惹了很多麻烦、总是发表一些非主流文字、个子猛地窜高、穿着新潮,形象便逐渐演化成介于“妹”和“亚逼”之间的一种状态。他成年以后开始放飞自我,我行我素,硬是从“妹”和“亚逼”中间破土而出成了一个“恐怖分子”。

  所以他粉丝的变迁也是同步的。一开始他的粉丝数量一骑绝尘,粉丝们看他就像看小孩,很宽容,后来忍不了的先跑了,来了一些和他“午夜思忖”共鸣的人,再后来受不了他资源差又不上进的也跑掉了,再后来在数次与其他成员粉丝和团粉的车轮战中心灰意冷地又跑了一些,又因为越长越高以及与某个平面模特小0爆出绯闻跑光了泥塑粉,但同时因为这件事甚至招了一些“女友/男友”粉。

  几经变迁,现在艾森的粉丝都是玩梗狂魔和互联网暴徒,无法无天,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在情人节的时候,其他成员送出祝福,集中讨论楼里都是“三分钟,让你爱上xxx”、“xxx的十大心动点”、“老公/老婆我爱你,让我xx”、“又一个x年,现在的你……”以及各种抽奖和小论文。艾森也不送祝福,关于他的讨论楼里最热的话题是条链接分享:“姐妹们,我刚发现了一个人格测试好物,快来一起看看吧!”——点进去,是“测测你是几级杀人犯”。

  要不是他的脸这么多年从小到大都好看,他早糊穿地心了。

  要不是他怼天怼地怼队友唯粉,从不怼自己的粉丝,早把粉丝得罪光了。

  要不然他个人周边火热售卖,分分钟卖进2-3名,他早被公司踢出去了。

  ***

  菲利克斯边加热速食意大利面边想,其实艾森也算是个坦诚的人,他台上台下没有任何差别,公司对他的包装都是无效包装。他们是在一起了没错,但从高中到现在,就没有在一张床上睡过,因为艾森“对做/爱没兴趣”,有时候菲利克斯真想,说不定艾森根本不是gay,他只是没有性别观念,而自己只是因为从小认识他然后又鼓起勇气告了白,所以就在一起了而已。

  想到这里,他转头去看艾森,艾森盯着屏幕专心致志,他盯着艾森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又移下目光,看着艾森的腿/间。他洗澡的时候看过,现在可以隔着裤子形状想象。

  菲利克斯转回头,水平这么菜,还爱打游戏。资本那么充足,非要当和尚。无语。

  等他吃完了饭,艾森还在打游戏。菲利克斯洗过碗,洗过澡,洗过衣服,艾森还在打游戏。

  他想了想,走到艾森身边坐下,朝他靠靠:“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超市大甩卖。”艾森也没看他,随口回答。

  “……”

  艾森转头看他:“不会是你生日吧?”

  “……不是,但你居然问我?”

  艾森的游戏角色刚死了,等重载的时候,菲利克斯趁机把手臂搭在他肩膀上:“我明天不回来。”

  艾森很八卦地笑起来:“你金主找你啊。”

  “但如果你不想让我去,我就不去。”

  “别啊,你不去我们吃什么。”

  “……”菲利克斯生气地推了他一下。

  “哎呀,”艾森故意摇晃了一下,又坐好,“怎么啦?他又给你钱,还愿意跟你上床,两件事都是你急需的,有什么不满意的嘛。”

  “那你呢,你就那么想当和尚吗?”菲利克斯指着满墙的海报,“当和尚有什么好的。”

  艾森严肃起来:“你根本不懂我的理性,流于世俗太容易了,而像我这样一心一意想当和尚,在潜心静学中领悟的,才是在寻求人与自然的答案。”

  是的,男朋友想要当和尚。

  认真的那种。

  “那你不得去东方吗?”

  “地点不重要。”艾森还在打游戏,“重要的是心意。我前两天参加了一个科罗拉多佛教讲经会,学到了很多东西……”

  菲利克斯一阵无语:“你确定那是佛教会?别因为参与邪/教把你抓进去。”

  艾森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菲利克斯本来都想走了,但看到了艾森因为动肩膀而略微滑下的衣领,露出雪白肩膀上一小片炫目诡丽的刺青,他抬抬头顺着又看艾森的侧脸,那漫不经心、莫名烦躁的侧脸。

  他心下一动,凑了上去,投怀送抱,双臂环在艾森脖子上,轻轻吻了一下艾森的嘴唇,然后抬眼小心地看。

  艾森正低下头,两人目光交汇,菲利克斯因为他眼底的冷漠和高高在上而发颤情动,又挺着身体贴了贴,呼吸间,他觉得艾森要回吻了。

  但是艾森盯着他说:“朋友,挡着我打游戏了。”

  “……”菲利克斯蹭地翻出身来,气愤地走开了,他倒是想骂几句,但不敢,因为如果艾森说“那分手算了”,他又要花很长时间去哄回来。

  “哎朋友。”

  菲利克斯气势汹汹地转回头:“干什么?!”

  “我的衣服你帮我洗了吗?”

  “……洗了!”菲利克斯砰地一声甩上卧室的门。

  艾森转回去继续打游戏:“长脾气了啊。”

  第二天工作结束得比较早,菲利克斯收工以后特地换上了金主给他买的衣服,在众人复杂的眼神中走到正门口,靠着树干,墨镜一戴,等他的金主。

  在遇见他的金主前,菲利克斯只是个一年接三次拍摄的穷学生,男朋友花钱如流水,自己的钱要给两个人用,他对艾森有很强的保护和占有欲,他自己去找金主总比艾森去找金主好吧,艾森绝情绝欲想当和尚,他作为男朋友总要帮着添砖加瓦吧……应该?

  正想着,一辆红色的轿跑车朝他驶来,菲利克斯立马站直了身体,拨了拨头发,等车稳稳地停在他面前。菲利克斯转头看看围观群众,朝看客笑笑,等看客们匆匆调转视线,才拉开车门。

  金主在副驾驶放了一支玫瑰花,祝他出道三周年快乐。

  菲利克斯喜不自胜,揽过金主的脖子在他脸上亲吻:“谢谢你,安德烈!”安德烈只是笑笑。

  菲利克斯拿起玫瑰,揉了揉鼻子,轻轻地放到了一旁。

  “今晚先去吃饭吗?”菲利克斯问道。

  安德烈看看他:“你有别的想法?”

  菲利克斯低头没出声。

  “你男朋友那边没问题吧?”

  菲利克斯用手搓着背椅的皮:“呵,放心。”

  安德烈瞥了眼他:“你一提到男朋友,情绪就很差,我们既然出来,还是高兴点好吧。”

  “你说得对,不好意思。”菲利克斯笑笑,伸手挽住安德烈手臂。

  “他还是想当和尚吗?”

  “一天比一天坚持。”

  安德烈笑起来:“还挺与众不同的。不过我觉得不值得为这个错过你这么好的恋人。”

  菲利克斯半真半假地说:“那不如我跟他分手,以后就和你在一起吧?”

  安德烈脸色不变,仍旧是浅浅微笑的表情,看着前方的路,却不接他的话,任由沉默蔓延。在这蔓延中,菲利克斯便懂了他的意思,知道自己过了线。

  于是他拍下安德烈的手臂,放开手:“骗你的,你想得美哦。”

  安德烈这才接话:“听你说,他是个音乐人?”

  “哈,这话你问他,他自己估计都不会承认,他音乐很一般。”菲利克斯问,“你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吗?他还挺有名的。”

  “不知道。”

  “哦,也有可能,他不拍广告也不上节目,除了唱歌好像确实没什么机会露面。当然了,他们那个乐队也不怎么出名。”

  安德烈点了两下头:“是吗。”

  菲利克斯顿时警觉起来:“干什么,你不会想包养他吧?”

  安德烈无语地看着他:“想多了吧,你不是说他阳痿吗。”

  “哦对。”

  “或许你应该跟他玩点刺激的,也有可能他是直的。”

  菲利克斯脸都黑了:“直的?过分了吧。”

  “别聊他了。”安德烈将车停下,“我找你出来不是聊他的。”

  说着两人下了车,安德烈将钥匙扔给泊车小弟,朝菲利克斯勾了下手,菲利克斯小跑着跟上去挽住他的手。

  菲利克斯能捞到这位金主,简直是走大运。安德烈有钱、情商高、没有怪癖,最重要的是,对于一个金主,长得实在是好,那张一进入情人模式就生动起来的俊脸应该去做售卖品。不过金主不在情人模式的时候,倒是透出某种危险的气质,金主说他总感觉自己上辈子是个亡命徒。菲利克斯很喜欢金主身上举手投足间带出来的苏感,体现在他总是非常自在,甚至有点游离,无论居于何种处境,金主的态度和气场仿佛都在说“这个我可以handle”。

  按理说,菲利克斯陪了金主吃饭,也该回去见自己男朋友了,说不定艾森还有衣服需要他洗。

  可三周年纪念日的第二天,快收工的时候,他握着手机想给金主打电话。一般来说,重大节日——情人节、生日,金主是万万不会陪他的,以免他会错意。不过今天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只是连着两天见金主,应该没什么吧。

  他翻看手机,上一次艾森主动跟他说话还是……哦,从没有。

  假如他莫名消失好几天,艾森会不会发疯找他?他当舔狗当了这么久,舔得舌头都冒火了,像艾森这么自我的人,没人舔他他是不是就浑身难受。

  于是他决定,不跟艾森讲。说做就做,他一连跟金主呆了七八天。

  效果十分显著,第八天收工的时候,他竟然在片场看见了艾森!

  菲利克斯努力按住自己跑过去的愿望,矜持地慢步走过去,却一眼瞟见金主正被编辑领着参观拍摄现场。

  他看着自己的正牌男友和金主同时出现,有种被人捉奸的错觉。

  金主看见他,只是朝他点点头,看起来并不打算跟他相认。菲利克斯便顺利走到了艾森身边,清了清嗓子。

  艾森转头看了眼他,又转了回去。

  菲利克斯急忙绕过去:“我这几天不在,你还好吧?”

  艾森眨巴两下眼:“你不在?”接着自言自语,“我说我游戏怎么通关了呢。”

  要不是菲利克斯不敢,现在应该一巴掌甩到渣男脸上。

  艾森笑起来,明媚闪耀,比了个手/枪指向菲利克斯。没来由地,菲利克斯突然感觉很害怕,也不知道为什么。艾森说:“谢了,朋友,我去忙了。”

  原来他们也来这里拍海报。

  菲利克斯垂头丧气地走向一旁,仔细想想还是决定晚点回去给艾森洗衣服做饭吧,家里的花草也该浇水了。

  他看见安德烈朝他招手,便走了过去。

  不过他走到了安德烈身边,安德烈的视线还看着远处,菲利克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艾森,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那是谁?”

  菲利克斯犹豫了一下:“……艾森。”

  安德烈转过头,有点吃惊:“那就是你男朋友?”

  菲利克斯不情不愿地点点头:“……我知道他长得好看。”

  “好看?”安德烈摇摇头,视线紧盯着幕布中央的艾森,“简直惊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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