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诸神后裔>第89章 白骨丰碑

  ◎悼念的花束。◎

  叶盏试着形容记忆中的画面:“在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人们死后,尸体就会被送到‘图书馆’。那是间很大的房子,里面放着一排排书架, 每一层的书架上都塞着一具尸体。它们不会腐烂,全是纯白色的,摸起来像玉石一样, 在晚上会微微发光……”

  随着讲述, 那些画面都在脑海中重演,叶盏只感到一阵阵恶心。幼时的他对此毫无意识, 还以为天底下的图书馆都是这个样子, 直到他去往人类世界, 学习了基本常识后,才慢慢回味过来那是怎样一副诡异惊悚的画面。

  他继续讲道:“这些尸体有个很神奇的地方, 只要把头贴在它们身上, 就能读取这些人生前的记忆和情感, 好像他们真的被做成了一本本‘书’, 保存在‘图书馆’里。”

  祁渊若有所思:“这个玉石一样的尸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哪里?”叶盏一惊。

  “归墟。”祁渊道,“但我接触不多,不确定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东西, 也许哪一天我们可以一起回去看看。”

  “那太好了, 我觉得那可能是一种神秘的术法, 谈不上有什么危害, 似乎只是用一种扭曲的方式达成了‘不朽’。”叶盏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弄清自己身世的机会,却又有些犹豫, “喂, 你真的想回归墟那个地方?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你永远都不会想回去了, 能离开那里的人都是那么想的。”

  “无所谓,”祁渊道,“你想去哪里,我都奉陪。”

  他总是用这种轻飘飘的语气说出这样郑重的许诺,叶盏笑着看了他一眼,“你对我真的够意思了。”

  他们间的距离似乎更近了一点,彼此的气息都交缠在一起。气氛过于合适,祁渊迟疑地伸出手,轻轻抚上他的脸颊,手指插入他的鬓角,又触到微微发颤的睫毛。叶盏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躲开,反而把脸颊贴在他的手心里。金棕色的眸子映照着黯淡的灯火,像是藏在地底的黄金。

  “说起来,凌景把收留居民的地方叫做‘图书馆’,你不觉得很恶趣味吗?”叶盏道,“不知道那个红蓝药丸都是什么配方……等等!”

  说到这里,他猛地想起了什么,转身奔向望生的家,“望生!”

  前一秒还沉浸在旖旎气氛中的祁渊,眼睁睁地看着叶盏瞬间恢复了战斗状态,好像刚才流露出的依赖只是一种幻觉。他看了眼自己还残留温度的掌心,缓缓捏成了拳头。

  叶盏推开门,看到望生刚刚举起玻璃杯,仰头喝下一大口水,伴随着“咕嘟”一声,他把什么东西咽了下去。他面前的桌上,摊开了一个空了的小药盒,里面只有一颗药丸的位置。

  “你把蓝药丸吃下去了?”叶盏把小孩拎起来,“吐出来!”

  “呃——唔!”望生用力捂着嘴,以为咽下去就万事大吉了,结果那男人将他放在膝盖上,准确而无情地用膝盖顶了下他的腹部,手指按住他的舌根,用力一抠。望生的背顿时像虾米一样躬起,产生了强烈的呕吐反射,将刚刚咽进去的胶囊呕了出来。

  一颗蓝白相间的药丸落到了地上,叶盏不爽地把小孩拎起来晃了晃,“靠,不是叫你别吃吗?!”

  望生惊恐地看着他,眼前的人根本就不是敲门时那个好看又温柔的大哥哥,当他失去耐心时,野蛮冷酷的本性暴露无遗。

  倒是那个第一眼就叫人害怕的高个子哥哥,脾气很好地劝道:“叶盏,别和小孩子过不去。”

  祁渊捡起蓝药丸在灯光下看了看,“而且你看,这颗药根本没法消化。”

  “怎么?”叶盏把望生放回了地上。

  祁渊稍稍用力,将胶囊捏碎,里面竟然是一枚小小的芯片,“这是一个信号发射装置,望生在咽下胶囊的一瞬间,芯片就会发出某种信号。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图书馆应该已经派人来接他了。”

  祁渊的确猜得不错,等候片刻,寂静的夜里果然传来了汽车声。三人一同朝门外望去,只见一辆运输车停在门口,车上下来两个穿白衣的女人,都是机器人。她们的白色制服上,绣着白骨丰碑的图案,这是梦国的标志。

  “她们来接我去梦国了,”望生在地上挪动两步,又不敢走,“我能去吗?”

  叶盏正想拒绝,祁渊按住他的肩膀,微微摇头。

  “让他去吧。”

  “连你也信凌景的鬼话?那绝对绝对不是什么好地方。”

  “我们一起跟过去看看,”祁渊道,“有我在,他不会有事的。”

  男人沉缓的语调让人感到安心。血脉的效力还在,他明明可以直接使用命令让叶盏不能违抗,但是他没有。这是他的Alpha——尽管他不愿承认——但是的确诚实可靠、值得信赖。

  “去吧,小鬼,死了别怪我。”叶盏别开脸。

  望生什么也没带,只身上了图书馆的车。当车子启动时,祁渊和叶盏无声地跟上,攀上了车厢顶部。两人无言地相对而坐,一个抱着双臂,一个单手托腮,挺括的食品厂制服被风吹出轻轻的响动。而在远方那迷离夜色的尽头,图书馆宏伟的轮廓正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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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一步抵达的人是乐铭。

  这座图书馆,是梦国在青崖沃土的核心建筑,然而他竟从未来过,也从未产生过好奇心。现在乐铭知道原因了——凌景不希望他来。

  步入正门,凌景就在那里等他,神色一如既往地叫人捉摸不透,怀中仍抱着那一束白玫瑰。看到他的一瞬间,乐铭的眼眶立刻就红了,他快步走上前去,“你有什么非当面和我说的?”

  “带你去看个东西,跟我来。”凌景自然而然地揽住他的肩膀,摸到他血肉模糊的背部,“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

  乐铭捏紧了拳头,又是愤怒又是酸涩的情绪在心中发酵,简直想吐。然后他看到白发的Alpha低下头,满怀担忧地看向自己,“别伤害自己,我会很心痛的。”

  那声音如春天的细雨,是一种绵密的要溺死人的温柔,就像以前一样,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呼……”乐铭深吸了一口气,忍无可忍地扬起拳头,对准凌景那张英俊的脸蛋,重重挥了下去。

  这一拳打得结实,指骨都隐隐发痛。凌景闷哼一声,踉跄地后退几步,捂住了自己的左边脸颊,鼻血从指缝间流淌出来。

  空气像是一瞬间被抽干了,周围的人都吓坏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乐铭也有点难以置信,拧了拧手腕,又感到轻松和畅快。他颇为挑衅地盯着凌景的脸,想看看他对自己这个冒牌货能容忍到什么地步。

  死一样寂静的长廊中,忽然响起低低的笑声,“哈……哈哈哈哈……”

  乐铭看到凌景抬起头,从眼皮到脸颊一片乌青,鼻血滴滴答答落下来,却抑制不住地发笑,笑得浑身发颤,简直像是疯了。

  “你的程序里没有这一段,不,连真正的他也没有打过我,”凌景舔掉了唇角的血,灰色的眼睛发出狂热的光彩,“你又‘进步’了一点,真叫人惊叹。

  “你知道吗,每次你做到了真正的乐铭都做不到的事,我都会很高兴,真的……特别特别高兴。”

  一听到“真正的乐铭”这几个字,乐铭就感到自己的心脏被穿透了。他跃跃欲试地捏紧拳头,想对着那疯子再揍两拳,揍到他笑不出来为止。

  手下小心翼翼地递上纸巾,凌景接过,随手擦了擦脸上的血,仍带着神采奕奕的笑容:“想揍我也可以,但我想先带你去看看他的墓碑。”

  他的……墓碑,原来是去看他的墓碑,乐铭咬着下唇,没有吭声。

  很快,他们来到了图书馆的中央。

  这是一座惊人的建筑,整个大厅宽广到可以塞下两座足球场,有环形的楼梯将四面八方的楼层连缀起来,四面的建筑都至少有百层高,朝向大厅一侧的墙壁是透明的,可以看见里面摆满了书架一样的东西,还有许许多多流通的管道,使寂静的厅堂水声四溢。

  来不及探究建筑的古怪,任谁第一次走进这里,目光都会被大厅中央的奇观深深吸引:那是一座高约30米的白骨墓碑,由成千上万具人骨骷髅组成,骨头根根洁白,彼此错落堆叠,仿佛原始宗教的祭祀之地。

  乐铭仰头望着骨碑,“我以为你会带我去看他的坟墓。”

  “这就是他的坟墓。”凌景道。

  “他的尸骨在这里面?”乐铭问。

  “很遗憾,不在。”凌景抚摸那一截截莹白的骨头,“我没能找到他。现在的他应该还沉眠在旧土的某个地方吧……”

  乐铭走到他身边,已经做好准备,听他讲述一个注定会使自己肝肠寸断的故事。

  11年前,旧土。

  旧土并非一开始就叫做旧土,它曾经叫做“神州”,由一个巨大的地下城和数个地上城市组成。它曾经是人类无坚不摧的堡垒,延续着最后的辉煌。后来,在一系列内外战争中,地上的部分被核弹和异兽摧毁,剩下的人要么迁走,要么转移到地下城中苟延残喘,神州的辉煌逐渐被人忘记,更名为“旧土”。

  即使躲入地下城,不同势力的斗争也从未停止过。近20年,旧土由一个叫作“神州铁卫”的军政府掌控,实行残酷的高压统治。这里存有旧世界留下来的大量珍贵书籍资料,然而所有的科技力量都用来服务于战争,乐铭作为一个Omega,从小天赋异禀,不出意外地被分配去研发武器。

  凌景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高级武器工程师了,拿着最丰厚的薪水,同时受到最严密的监控。他们短暂地谈了恋爱,然后很快结婚,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超过22岁的未婚Omega将被强制分配伴侣。

  凌景清晰地记得,那是在洪荒纪178年,他19岁,乐铭23岁,他们制定了大胆的计划,准备逃离旧土,去玄城开始新的生活。

  “我回来了。”乐铭一走进家门,就匆匆脱下了大衣,翻过每一个口袋和夹层。凌景放下锅铲走过来,将他全身上下摸了个遍,然后道:“没有监听设备。”

  乐铭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才接过他递来的水,一口气喝了半杯。他一脸疲色,不及走到沙发处,就滑坐在门口的地毯上,双手埋了埋自己的脸,“吓死我了,今天军队那边又来人了,点名找我去开会,还以为会被抓起来,我坐在那里,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他的恋人十分憔悴,眼圈青黑,脸颊和嘴唇都苍白无血色,琥珀色的眼睛里含着一汪水,回家前肯定在车子里偷偷哭过。

  凌景侧身拥抱他,安抚地亲吻他,闻到他发间清新的柑橘气息,“别怕,我们很快就能走了。”

  乐铭立刻回抱住他,翻身跨坐在他的膝盖上,把自己塞进恋人的怀抱里。就算是作为一个Omega,他的身材也过于纤瘦了,可以被Alpha轻易地掌握,像是一只单手可以托起的雀鸟。

  大口吸入凌景身上的阳光气息,乐铭渐渐平静下来,“今天风教授那边联系我了,她会亲自来旧土接应我们。她说可以给我访问学者的身份,还会给我一套独栋的房子,带一个小院子,那里没有辐射,种什么都养得活。我想先在玄城适应一年,然后读风教授的博士。”

  “风教授是教医学的吧?”凌景问,据他所知在乐铭23年的人生中,都没有接触过医学相关。

  “嗯,我打算读一个医学博士,我觉得风教授的研究方向抓住了进化的关键。”乐铭猜到了他在担心什么,撑着他的胸膛直起身子,笑得十分得意,“别担心,你老婆可是天才,这世界上没有我学不会的东西!”

  凌景被这个笑迷得失了神,又忍不住去吻他天生爱笑的唇角,与乐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都让他体会到灵魂发颤的爱意。

  “但是你想要拿到玄城的居住权的话,只能成为风教授的试验品。她对你经常做的那些噩梦很感兴趣,她说你可能是一个还未觉醒的能力者。”乐铭的神色很快又黯淡下来,“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你本来不用走的,是我任性地想要逃跑……”

  “你在说什么傻话?”凌景打断他,伸手穿过他的腋下和膝弯,将他抱了起来,放到了卧室的床上,然后开始剥他的衣服。乐铭今天穿的毛衣很修身,那秀气的肩颈和细窄的腰部线条,都在诉说无言的诱惑。

  “我是自己想走的,做试验品也无所谓,要是风澄有办法让我不再做那些噩梦,我还得谢谢她。”凌景把围裙摘下来丢到一边,乐铭就主动俯下身来帮他服务。

  在这方面,他们一直很合拍。他的恋人既乖巧听话,什么都肯做,又主动热情,有时候热辣大胆得要命。他们拥抱亲吻,短暂地忘记那些恐惧,将身心交予彼此。

  做完后,两人躺在床上,畅想着在玄城的生活,乐铭说想要种一院子的花,最好是向日葵,因为秋天还可以收一波瓜子。凌景说他想继续画画,还要参加龙鳞军,将自己训练得更加强大。

  他从小噩梦缠身,最严重的时候会睡上三天三夜,连续不断地做梦。他的梦包罗万象,瑰丽无双,远比单调的地下城丰富,因而他从小孤僻,精神总是漂流在梦境里。长大后,他便开始尝试着画出自己梦到的世界。

  整个青春期,凌景沉浸在做梦和画画中,饥寒交迫,离群索居。等到他过了领救济的年龄,从军事学校里被扫地出门,才意识到了生存的严酷。乐铭就像一个奇迹忽然出现,把他拽出了地狱,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他渐渐很少做梦,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让他留恋此世的人。

  “对了,还有件事……”乐铭忽然有些吞吞吐吐,手下意识揉着自己的小腹,一边说一边悄悄抬眼看他,“等到了玄城,正好可以去做打胎手术……”

  凌景一下子坐了起来,直直地望着他,“你说什么?”

  “肯定是哪次出了意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已经很小心了。”乐铭小心翼翼地说,“对不起,你还那么年轻,我们的未来也不太确定,这个孩子……”

  军政府实行相当变态的生育政策,首先,AO在22岁前必须结婚,否则强制婚配。乐铭的年龄属实有点危险,于是追了凌景三个月,把人搞到了手——身为Omega倒追Alpha,他的确拥有惊世骇俗的勇气。

  其次,整个旧土都买不到避孕产品,同时严禁打胎。所以结合后的Omega们被迫一个接一个下崽,为旧土生产人口。这一点上,两人也没有办法,只能靠凌景绝佳的自制力,每次都提前抽出来。但这种事就是很难避免意外,在数次呕吐恶心后,乐铭偷偷去检查,发现自己悲催地怀孕了。

  凌景才19岁,谁会想要在19岁当爸爸啊,况且就是当初和自己结婚,很大部分也是出于同情和报恩。他的Alpha是那样优秀和迷人,谁能保证他一辈子都愿意被自己拴死?乐铭有些忐忑不安,担心凌景怀疑自己是故意的,故意用孩子套牢他。

  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他倒追,凌景平时会照顾他,吻他,用力地抱他,但是很少表达过爱意。然而自己不一样,他爱凌景爱到死去活来的,像依赖水、氧气和盐分一样离不开他。

  在凌景定定地望着他的这一会儿工夫,乐铭愁肠百结,心思百转千回,眼泪都快憋出来了。他鼓足勇气决定再努力一把,小心翼翼地拉住凌景的衣袖撒娇,“对不起嘛,2月份之前我们肯定能到玄城,那边做这种小手术是很快的……其实我想想,会不会是那天早上?我不该故意夹紧的,我就是个傻蛋……”

  他真的哭了,眼泪一颗颗顺着脸颊淌下来,反正他是Omega,这有什么关系,他们天生就是这样软弱无能,要靠泪水来骗人。

  凌景忽然紧紧地抱住了他,手指激动得都在颤。他的瞳色偏灰,里面似乎总缭绕着浓稠的梦魇,现在却是光亮而有神的,年轻的Alpha英俊过头了,简直像神子一样发着光,乐铭的心跳得飞起,听到凌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像审判的钟声一样。

  他说:“谢谢你,乐铭,谢谢你给我的这一切。”

  “把孩子生下来,好不好?”

  “真的啊?”乐铭下意识反抱住他,紧紧的,“那你可要负责,一辈子不能丢下我,还要负责把我们的孩子养大……天哪,凌景,你想清楚,这可是很严肃的事情啊!”

  凌景觉得无须多言,手掌轻轻按在他的小腹,接着俯下身来吻他,从肚脐一直向下。

  他是不是也特别喜欢我啊?乐铭快幸福晕了,从这个角度他看到了凌景的头顶,发色乌黑,有一个小发旋,像旋涡一样卷着他欢呼雀跃的心。

  “我喜欢你,凌景,超级喜欢你!”乐铭大声告白。这样的话他一天能说100次,像塞小传单一样乐此不疲。

  而凌景总是惜字如金,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他丰沛的爱意,很少提有关“爱”的字眼。乐铭觉得他多少有些享受那种被恋人当成神一样膜拜的感觉。

  这个未出世的孩子似乎真的改变了什么,凌景捧着他的脸颊,把一个一个音节掷上他的心门:“我爱你。”

  他的唇角带着微笑,灰瞳里有潋滟的晴光,眼角眉梢都舒展开来,像春天的树。这实在是太难得了,乐铭贪婪地看着,抚摸他的唇角,“亲爱的,你笑起来真好看。每次你一笑,我就比你开心一万倍,以后多笑笑好不好?”

  到底不太熟练,凌景试图维持微笑,觉得脸有点僵硬,“嗯,”他说,“我想让你一直开心。”

  乐铭脸一红,捂住心口,夸张地叫道:“天啊天啊,你就不能多说说情话嘛,快摸摸我的心脏,是不是要跳出来了!”

  凌景真的摸了他的心口,那里有一个“凌”字纹身,是去年他们一起纹的,有一个配套的“铭”字在自己胸口。因为他情感过于内敛,总会让他的Omega感到不安,执着于制造一些纪念。其实凌景知道自己性格的缺陷所在,但他也不急着改正——反正乐铭那么爱他;反正他虽然不会花言巧语,但会用行动证明自己。

  ——这种愚蠢的想法,让他后悔了十年。

  多笑笑?好啊,我会一直微笑的。

  多说情话?可以,想听多少都说给你听。

  他已经全部改正了,他可以做世界上最完美的情人,可是他深爱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风穿过白骨丰碑的万千孔洞,发出凄厉的呜咽。凌景将手中的玫瑰花束放在碑脚下,绕着巨大的碑身放满了悼念的花束,有的还很新鲜,有的已经枯萎了许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