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规范了。而且那里没有河呀。”他皱起了眉头,橘子皮一样凹凸不平的脸上水分像是一下子被抽干了。

  “南山哪儿?”胡亮对本市的地理也很熟悉,就着急地问道。

  “南山北边。你们知道这棵树吗?是棵非常特殊的松树,很高大,树龄有七八百年了,老百姓管它叫通天树,说是神树。传说阴历七月七,天气好的时候,爬上这棵树就能到银河看牛郎织女见面。虽然是传说,但这棵树确实受到了林业部门的保护。但树的前面没有河呀……”说得眉飞色舞的他又干瘪了。

  古洛和胡亮没有作声,胡亮认输了,他不知道这个地方。而古洛的思绪早都跑到另一件事上去了。“我遗漏了什么?夏侯新生、简万库、李英杰这一连串的人物和他们涉及的案子的连环套里准有什么我没发现,是什么呢?”

  “啊!我知道了。”专家的一声喊叫截住了古洛脱缰的思考。

  “这是那条溪流,对,就是它。平常几乎是干枯的,可一下过大雨后,它就会变得很宽阔,有时真的像小河一样。没错,这就是通天树那地方。”他一边高兴地说,一边得意地看着古洛,似乎在说:“你们想难住我吗?这是不可能的。我是本市最好的地理专家。”

  事实也证明他是个名副其实的专家。前几天下过雨,这条幽灵般神出鬼没的山溪汩汩地流着,发出清亮、好听的声音。林子里的鸟四散飞着,弄得树叶哗哗作响。就连潮湿地上的小虫子也慌忙地逃窜,它们在这寂静的地方住得久了,这种人类的吵闹让它们既心烦又害怕,特别是这些让人类都闻风丧胆的警察。

  只有古洛一个人背着手站在一棵树旁,看着胡亮带领着一群刑警,挥舞铁锹,在落满了树叶的地上卖力地挖掘着。这里正是樊高标记着红点的地方,但并不精确,因为连樊高也只是记住距离通天树大约的距离。

  山里的气候像是孩子的脸,一阵风吹了过来,林子中明亮的光立刻就黯淡下去。这风不像是夏天的风,是阴冷的,带着腐败的落叶味道,树叶“沙沙”地响着,像在恐惧中战栗的人心。几只黑色的鸟不祥地叫着,刺激着人的听觉,被树叶遮蔽的乌云悄无声息地涌了上来,弯曲、狭窄的山中小路像冰块一样溶解成模糊的灰色。那刺鼻的腐烂味道更浓烈起来。如果不是这么多的人,连古洛都会胆怯的,即使这样,他的胃也在抽搐,几乎要呕吐出来。

  这沉默的空气猛然抖动了一下。“这是什么?”一个警察大叫道。

  古洛和胡亮匆忙赶了过去。但第二声声波的冲击更为强烈:“有了!找到了!”

  肥沃的黑土被翻了起来,一个穿着白衬衫的人体暴露了出来,而那边却是褴褛的黑色毛线和一堆白骨。

  “两具尸体!”胡亮吃惊地说。

  经过法医认真地尸检,这两具相距不过五米的死尸几乎说出了他们能说的一切。一具死尸的死亡日期大约是法医的儿子刚上小学的时候,而这个有出息的小子现在刚考上名牌高中。尸体除了身上秋天或者春天穿的腐烂的衣服外,剩下的只是白骨。但法医不仅看出他是一名三十到五十岁的成年男子,身高1.75米左右,而且按照他的颅骨还画出了一张相貌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脸。这个普通人是怎么死的呢?法医说:“死得不一般。”在他的胸骨中法医找到了一个金属片。“经我们检查,这是刀片,很可能是有人将刀子插进他的胸膛,刀子遇到胸骨,就断了一片。”

  “什么刀?”胡亮说。

  “像是过去流行过的蒙古刀,但不能肯定。”法医说。胡亮点点头,他知道八九十年代,这个城市很流行收藏蒙古刀或者藏刀。

  第二具尸体死亡时间不过两周左右,是个年龄在五十五到六十岁之间的男子。他穿着整齐,衣料的价格不高,脚下的皮鞋磨损得也很严重,衣服和裤子口袋像东北农民常说的那样,比脸还干净。不过,他的脸到底有多干净,却无从知晓,因为这是具无头尸。

  “让我看看你。”古洛亲自查验着尸体穿着的衣服,他知道只有靠尸体仅剩的衣服了。“这不像是咱们这里的人。”古洛对胡亮说。“看这衣服,很像那些外县的干部常穿的。”古洛看着黑色的裤子和说不出什么颜色的T恤衫,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这个人真是老了,啰啰嗦嗦的。”胡亮心里说。

  古洛又检查起死者的裤子来。“凶手挺仔细,看,什么也没有。”古洛翻出了裤子口袋,接着又将向外卷起的裤脚翻了过来。一个小东西掉了出来,不快不慢地落在地上,像是伞兵着地一样。

  “让我们看看这是什么?”古洛说。胡亮顿时紧张起来,靠近古洛拿着那个东西的手。

  “一张火车票。让我们再看看是哪儿的……噢,是化民火车站到咱们这里的。”

  “他真是外地的。”胡亮说,心里不禁对古洛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又佩服起来,这是他每次和古洛破案都出现过的想法。

  “这可真怪!太邪门了。我好像在一个古代小说中,看到过原来要找一个人的尸体,结果出来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可咱们倒好,要找一个,出来一双。再挖出一个,就能甩了。”听完胡亮汇报后的李国雄像在自言自语。最近他在家老陪着老婆打扑克,一开口就是满嘴的扑克术语。

  “再有一个就瓮了。”胡亮笑着说,李国雄也笑了,但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就拉下脸说:“你们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给无头尸发协查通报,看化民县有没有失踪人口和这人相似。另一个嘛,我们得回山里。”古洛说。

  “大家伙儿不是查得很细吗?难道还有漏掉的?”李国雄问道。

  “百密一疏,这你应该知道。”古洛没好气地说。在这一刻,他的秉性又暴露了出来,这是因为他忘记自己退休了。

  “嗯……”李国雄一愣,但立刻说,“那就快去吧。”声音里透出焦躁。

  古洛奉行的金科玉律是:不怕反复。这不光是在搜查证据上,要反复勘察现场,而且在思考案情时也需要不断地反复回忆细节。这给他破案带来过极大的好处,许多案子就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发现了蛛丝马迹。

  这次,他和胡亮多带了几个人,还有一只警犬。古洛是从来不用警犬的,一是因为他坚信人的脑子要好过狗的鼻子,更重要的是第二点,这是他隐瞒了几乎一生的秘密——他怕狗。警察们要勘察两具尸体周边的土地。“一片树叶都别放过。我就不信,找不出什么。”胡亮下着命令。

  他是个新来的刑警,父亲也是警察,不过是户籍警,一辈子都想当刑警,而这个愿望由他的儿子实现了。因为也是公安子弟,所以胡亮对他总是另看一眼,引得新刑警们有些妒忌。而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年轻人,不愿意让人戳脊梁骨,因此,工作就加倍地努力,当然这里面有报效胡亮的成分。还好,父亲的遗传准确地留在他的身上,他天生就是做警察的材料,眼明心亮。瞧!这回又一次证明了他的天赋。

  “嗯,可能就是这个。”他小心翼翼地从土里扒出了一把刀,尽管在这里埋藏了很久,但那刀并没有生锈,闪烁的寒光告诉人们,它可以轻易地夺走一条或更多的生命。

  “队长,我找到一件大概是有用的东西。”他声音不大,很沉着,这份沉着的心理状态是许多警察一生都做不到的。

  胡亮接过刀,大喜过望。“就是它!”他喊道,充分显示了他做警察的缺陷。不过,就是古洛也欣喜地笑了。

  “好样的!”他拍拍那个刑警的肩头。“没……没什么。”他受宠若惊,比找到刀时还要激动。因为在崇拜古洛这一点上,他也继承了父亲的血脉。

  这是把蒙古刀,很锋利,形状也美观。“好刀!货真价实。”胡亮在办公室里仔细看着刀,赞叹道。

  “就是缺了一块。”古洛说。

  “正好是死人骨头里的那块。凶器是肯定的了。问问杨财根的家人或朋友,如果是他的,肯定有人看见过。”胡亮信心百倍地说。

  这次胡亮说对了,杨财根的妻子,一个被生活的重负压得形容憔悴,几乎是半死不活的女人,看着刀,漠然地说:“是我们那口子的,他就爱刀,攒了不少这玩意儿。”

  “你就那么肯定?”胡亮不放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