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地狱天使>第十八章英烈冢

孟回看着床上的秦小莲,心中闪过无数念头,最后长叹道:“哎,好吧。你试着和她沟通。希望她能理解你的苦心。”

“谢谢。”苏苏感激地道。

“话说在前头。你想收个学生我不管,别把你那些招数交给她。”孟回想起个重要问题。

“什么招数啊。是不是这样?”苏苏施起媚术。然后就象蛇一样缠上孟回,孟回下面的话被苏苏的香舌封住。苏苏嘴角露出轻笑,心道:“要是小丫头不多学几手。还不被你欺负死?”

对于秦氏大厦地下埋的东西。孟回也很好奇,可惜,虽然洞口已经出现。但笼罩的那股神圣之力。使孟回直觉上厌恶。不但圣洁,而且无比的庞大。比起自己白天所遭遇的。这种力量才是真正的神力。

秦小莲第二天很晚才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孟回房里顿时惊慌失措。捂着额头,痛苦地回忆昨晚的事,依稀记的。那冒充自己弟弟的家伙说要卖秦氏,自己劝不住。洗完澡……喝了点酒……然后……下面的记忆就很模糊了。

“你醒了?”苏苏坐到秦小莲身边,挑逗地勾住她的下巴。

“醒了就起来吧。”

“他……他呢?”秦小莲没发现孟回。

“哦,他去办理秦氏的交接手续。”苏苏微笑。

“不……不行。”秦小莲一听就急了,裹紧被子就要朝自己房里冲。苏苏拦下她:“没人可以改变回的主意。他把你交给我,傻丫头,女人对付男人。硬来是不行的。”

“放开我。”秦小莲挣扎着。苏苏邪笑,手指在空中一划。秦小莲就觉得浑身僵硬,然后被子就滑落下来。苏苏的手指划过她的肌肤。一股酥麻的感觉让秦小莲低吟出声。

“今天,上第一课。肌体的诱惑。”……

孟回今天一早就到了秦氏,拨通金小小的电话。

“小小啊。”孟回故意怪声怪气地道。明显感到那边金小小浑身一僵,声音也不自然起来:“是……是你啊。有什么事?”

“不用紧张,你告诉昨天那两个人。秦耀祖答应出让秦氏。”孟回很满意这种效果。得意地轻笑。

“我,我知道了。”金小小楞了一会才反应过来。

“好,我上午在办公室等他。”孟回挂断电话。

不过半个钟头的时间,金小小和梦魇就来到秦氏。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梦魇依然给人一种如真似梦的感觉。

“沈炎先生,这位就是秦氏现在的老板,秦耀祖先生。”金小小给梦魇做着介绍。孟回站起来,和梦魇握手。梦魇开始还保持笑容,但当他接触到孟回的手后。笑容僵住,接着,一字一顿地问道:“你究竟是谁?”

“哈哈,好眼力。其实你我都是同类。不是吗?”孟回大笑。经过再三斟酌,他决定以另外的身份和对方打交道。秦耀祖名声一向不好。与其刻意掩饰。不如换个方法。

“你到底是谁?”梦魇身上,开始弥漫出强烈的光芒。是那种梦一样的眩彩。

“哈哈,阁下听说过生人夺舍吗?”孟回大笑。

“生人夺舍?”梦魇一呆,他自然听说过。

“这么说?”

“不错,秦耀祖的魂魄已经被我吞噬。本来我只想找个安身的地方。倒没想到能碰到同类。”孟回半身半假的道。

梦魇点点头,收回那些逸出的梦魂气。

“我早听说过东方有生人夺舍一说。这么说,你是阴差了?”

“错了,错了。阴差是不敢乱来的。地府归法森严。说明白点,我乃是死与战场的厉鬼。因为要躲避阴差的追捕,所以才要找人借宿。”孟回散出一点凶厉的血气。

梦魇似乎信了,毕竟这种血气。确实只有厉鬼身上才会出现。而且他也知道东方地府的规矩。如果是地府的人,无论如何不敢夺舍的。

“说吧,你要什么条件?”梦魇道。

“秦氏我可以送给你们。但是……你们要给我应有的庇护。地府那些家伙神通广大。加上人间不时有捕鬼者出没。所以,我需要强大庇护。”孟回道。

“没问题,”梦魇点头。

“而且,我希望你们能停止现在的行动。”孟回指的是潘风他们几个。

梦魇奇怪了:“你干吗关心他们?”

“我现在毕竟是秦耀祖。有些事得做的漂亮些。不然很难做的。你们那位什么沈渊龙先生。就是做的太绝。中国人,都是有人味的。”孟回微微一笑。

“不错,不错。”梦魇这会也在计较得失。幽灵死神是冥皇哈笛斯的亲信。自己的势力,总是受到打压。刚才孟回泄露出的血气。证明他是很强大的阴灵。如果可以收为己用,一定是个很好的助力。问体只在于孟回是否可信。

“好,成交。一会你陪我去办一件事。”

“合作愉快。”孟回也很满意。

梦魇让孟回去做的,居然是一同到秦氏地下。他们要在这里被文物部门封锁前,先拿到那样东西。

来到地洞口,强烈的圣洁之气逼出。梦魇比起孟回来还不如,连洞口都不敢接近。等了一会,却是昨天那女人赶来了。不过此刻已经换上一副修女的打扮。

孟回故意装出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在那猛吞口水。

“这位是沈飘飘,教廷最年轻的红衣大主教。”梦魇介绍,对孟回的丑态不以为意。在他看来,一个人,贪财好色,才更好控制。

“他是什么东西?”沈飘飘感受到孟回故意泄露出的血气。

“先办正事吧。”梦魇道。孟回却是心里一震。自从日尔曼人东侵后。罗马教廷的地位一日不如一日。但即使如此,它依然有着庞大的势力。当然了,神甫和冥族到不是死敌。教廷真正的敌人是吸血鬼,狼人,恶魔。红衣主教,地位仅次教皇。

三人从地洞下去,梦魇浑身散发着强烈光芒。他这不是为了炫耀实力,而是抵御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孟回则是浑身被血气包裹。只有沈飘飘,越来越精神。

目的地到了,前面有一道明显的白色屏障。但对普通人来说。那只是一道大门。

“神圣的天父啊,你的子民,请求你的宽恕。打开您的胸怀,接受您最虔诚子民的奉贤。”沈飘飘拿出一个黄金十字架,在胸前划着十字。

白色的屏障翻滚起来,孟回和梦魇早退出老远。此刻,圣光之力比刚才强烈了十倍。渐渐的,那股力量慢慢朝着沈飘飘聚拢,最后竟然仿佛水流一般。整个被沈飘飘所吸纳。沈飘飘身上顿时爆发出强烈的白光。此刻的她,仿佛天使一般,被白光所笼罩。隐约的,还能见到她身后有光之羽翼。

“收起来吧。”梦魇散去梦魂。他畏惧的只是那种先天的圣光。此刻被沈飘飘吸收改变后。反而不能对他造成伤害。偷偷看一眼孟回,孟回的样子就比他难看多了。似乎正好被圣光克制。浑身都在冒烟,血气也消散地差不多了。梦魇放下心来。看样子秦耀祖虽然厉害,比自己还是有点差距的。

再往里走,就是一处类似的神庙的建筑了。奇怪的是,神坛上却没有神像。有的只是兵刃盔甲或枯骨。孟回浑身一震,或许梦魇和沈飘飘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孟回却很清楚。这是绝天王国的功臣冢。

绝天王国不拜鬼神,只有王国的功臣才有资格接受后人瞻仰。功臣冢,就是供人凭吊英杰用的。

神庙很大,大的几乎看不到头。越往前,一种黑暗的气息越是强烈。这回轮到沈飘飘不安了。即使使出圣光护体,还是浑身直打哆嗦。第二道关卡出现。那是一片墙壁,但三人却看出。那是一面由黑暗能量组成的墙壁。

梦魇走上前,拿出一个……恩,居然是万花筒:“黑暗的帝王,我向您臣服。给予我您的力量,破开黑暗的屏障。”梦魇居然在那翩翩起舞,看不出他一老爷们舞倒是跳的不错。真可说的上是柔弱无骨。黑暗的墙壁同样暴躁起来,梦魇大喜,这是最后一道关卡了。

“不好。小心。”孟回却发现不对。这黑暗的力量,和现代的黑暗力量截然不同。偏偏梦魇又不是纯粹的黑暗中人。他带有一定的光之力。所以竟然遭到这力量的误会。墙壁变成黑暗的风暴中心。但孟回发现,这力量。似乎在召唤着自己,孟回猛地扑出。将梦魇推出老远。但他自己却被黑暗的墙壁所包裹。

至于沈飘飘,本就受制与黑暗的她,此刻连动都动不了。只觉得一种腐蚀的力量将她包裹,还没来的及反应。就失去了知觉。

“该死的,怎么和记载不一样。”梦魇咒骂,秦耀祖的死活他不关心。甚至沈飘飘的死活都无所谓。因为沈家都是老东西的亲信。但,拿不到东西。搞不好幽灵会趁机告自己一状。那时候可就麻烦了。

就在梦魇懊悔不已的当儿,那黑雾忽然变了。仿佛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向中间聚拢。一会工夫。就消失的一干二净。正中央,孟回正闭着双眼。样子和刚才的沈飘飘差不多。只是浑身流动着黑色的光泽。

“太古冥气。”孟回低声道。声音只有他自己才听能听见。此刻他浑身充满力量,他相信,现在即使两大冥帝联手,他也有一博的机会。至于冥皇……暂时还是不要去试的好。

“你没事吗?”到底孟回刚才舍身救过自己,梦魇对他客气了很多。

“我没事。这是真正的鬼气。奇怪,为什么你会被排斥呢?”孟回故意装傻。梦魇只道是自己暗含的光属性造成。支吾其词。

最后的屏障消失,沈飘飘就倒在前面不远处。梦魇看了一下。发现只是昏迷。他看了秦耀祖一眼,此刻可是个难得的机会。沈渊龙已死。沈飘飘再一死,幽灵死神就连和教廷的联络都中断了。但……秦耀祖是不是能完全信任呢?还是干脆连他一块杀。

“沈炎先生,如果你现在杀了她。恐怕很难瞒的住,毕竟谁都知道她是和你一起来的。我倒是有个办法。”孟回感觉到梦魇的杀气。但他现在又不想和梦魇翻脸,因此抢先道。

“哦?”梦魇已经开始凝聚力量。随时准备下手。

“我会一种种魂之术。可以在人的魂魄中留下暗伤。只要她日后威胁到我们。随时可以让她变成白痴。”孟回道。这倒不是假的,有句话叫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东方地府确实有种法术。可以影响魂魄和肉体的契合。只要施法人一发动。就可以使受术者魂魄离体。说起来这对东方修道者是没什么用处的。这些修道者本来就可以元神出窍。但对于西方人来说,缺少灵魂修为的他们。离体就意味着死亡。

当然,梦魇是不知道其中诀窍的。点点头,好奇地看着孟回施法。只见孟回握了握沈飘飘的手就算完了。梦魇的脸都变青了。刚才,他好象也和孟回握过手。

沈飘飘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倒在孟回的怀里。

“你没事了?”孟回柔声问道。沈飘飘看了梦魇一眼。再看看孟回,脸上微微一红。挣扎着站起来:“我没事。”声音很冷,但却没有那么平静。

三人都不出声,默默朝前走着。终于,目的地到了。两具巨大的骸骨被上百件兵器钉在强上。从骸骨推断,这两个人生前至少有四米的高度。更奇怪的饿是,两具骸骨的身后。居然有类似鸟类的翼骨。

骸骨的正下方,是两坐华丽到极点的底座。但……上面的东西却不见了。只有他们中间,放了两卷仿佛卷轴一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