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幻想纪缘>第37章

“谢谢。”那女淡淡道。

“没错,你伤了她,我要你十倍奉还。”

“你是谁,好像是你先来刺杀我的吧?”亚修没理会凯特问那女人道。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他们都叫我仙儿,我杀你只是为了替我弟弟报仇。”

“哈哈……我懂了。谁对谁错都不重要了。我也不再是昔日的我,现在我拥有魂的力量,现在也算是一界之王。我现在心里很乱,你们最好别逼我,就是赵神法现在也未必能杀我。”亚修大笑道。

“呵呵……魂吗?比神还是要低一级的。但是你说赵神法也杀不了你,这怎么可能。”凯特似笑非笑道。魔界与人界有着一道门,人界根本不能知道魔界发生的事,现在魔界大战,人界的人更不会进去,就是神界也不敢进去。

“信不信在你,我现在只想静下来,我现在好乱,不想再斗了。你让我静100年好吗?到时随便你怎么的。如果因为我伤害了她,那我现在十倍还你。”说话间,亚修手挥动灭世,左手、左脚、身上就是全身可见的地方多出了十道伤口,鲜血不断流出来。

“就你这,好,100年后,昨晚你住过那个客栈,我们再一决战。我一定要洗清我心爱女人的欺辱,也要为我弟弟报仇。”凯特说完,亚修收起灭世头也不回向魔神崖飞去。而魔神界的赵神法整顿后,把任务交代下去,也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修炼起剑技。

离开了斯剑帝国,亚修一路向魔神崖飞去,一路上想了很多,想到自已来自不同的世界,自已是一个多么平凡的人,现在而成了一个真正的修罗王,又想到100年后和朋友相见的喜悦,还有赵神法、凯特的生死决斗,一个是拥有神级力量的人物,一个是持有圣剑裁判的神秘人物,两个人都要杀自已而后快。想到这亚修心中热血如火烧,一个连依被刺死的镜头从亚修脑子闪过,怒气上升,十道伤口裂开,鲜血流的更猛。就在这时,魔神崖出现在亚修眼前,亚修晕晕的撞击下魔神崖,灭世自动飞到亚修的右手上,亚修手持灭世插在魔神崖顶的土地中。左脚的伤口处,鲜血流到地上,慢慢的向灭世靠拢,聚集在剑尖里。右手伤口的鲜血,顺着手臂流到灭世,从剑柄向剑尖流去。胸口上等多处伤口的血都滴在了灭世上,不管那的伤口血不是直接涌向灭世,就是落地后涌向灭世,瞬间整把灭世被鲜血覆盖了。就在这时,一片红色羽毛从亚修胸前一个地方掉在灭世上,和鲜血涌合在一起,接着是红光大射,整把灭世燃烧起了火焰。这片羽毛就是火凤之羽,因为这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合,一把修罗之剑诞生了—火焰灭世。

第三卷:大战魔神界 第二十二章:相见

时光岁月流迹瞬间百年过去,在这百年内,亚修极度喜欢火焰。狂修练的火系魔法,带火的剑技。在这100年内,亚修过着没有朋友的岁月,只有魔法和剑技的陪伴让人怪想朋友的,每天只有寂寞的陪伴,亚修就如同一只寂寞的狼苦练着魔法和剑技。100终于过了,亚修的修炼也完毕了,马上向灵魂边界飞去。在这个世界里100百就如长10岁,如今的亚修的样子还是一个28岁的青年人。

当亚修再次经过斯剑帝国已经是夜晚了,只也让他想起和凯西的一个约定,他最后还是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亚修在客栈内早早入睡,一觉想到天亮,他起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过的还是平安。”

“平安你个头。”一个女声传到亚修耳中,接着是剑刺风的声音,那女的手持一把利剑向亚修胸膛刺去。经过了百年修炼的亚修已经和灭世完全心意相通了,亚修一遇到危险,灭世就会自动护体。就在剑将到,一道红光惯穿了那女人的胸膛,接着那女人慢慢倒了下去,剑无力坠地。这时,亚修看清了,她就是那个叫仙儿的女人。炽热而鲜红色的血从她胸膛流出,一滴滴落地声响在亚修耳边。亚修知道她可是凯特的女人,一个拥有神级的神秘人,百年不见,这个人还可能已经超越了神级。虽然现在自已已经到了神仙入化的境界,但也未必能打过凯特。其实,现在的亚修还不知道,因为这事,以后他的女人也死掉了,而这个害他的人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这是后话。

亚修压仰着自已的恐惧,不再去多想,马上动身回魔界。可就在亚修杀了那个女人离开客栈时,刚踏出客栈门,一群骑士涌上来把亚修给围了起来,个个眼中都充满了杀气。不多停留,个个都挥剑刺向亚修,亚修扣起了食指,然后念动咒语。经过百年修炼的亚修咒语在瞬间就能成,在剑离亚修还有几公分时,亚修发出了火系魔法:地狱烈火,一片烈火向正刺剑而来的骑士吞食而去。亚修看着他们一个个融化在大火里,变成了白色的烟雾,最后离开客栈向魔界飞去。

瞬间,亚修回到那久别的异次元之门,亚修走进门中,一闪就回到了魔界,亚修不停留向灵魂界飞去。

一个身穿火焰般鲜红色魔法袍,一双红似火的眼睛,配上火焰般的眉毛,看上去一身红,切又是一头黑色的头发,手中持着把红色大剑的青年人凌空站在灵魂殿门前。

“亚修大人,您终于回来了。”一道声音从下传到那青年耳中。

“这100年过去了,我又回来了,又回到这里了。这100年内没发生什么事吧?”亚修感叹道。

“没有,没出现一个前来捣乱的人。但将会有一场大战,100年过去了,我们也是时候把魔神界的人清理掉了。”

“焰急呢?”亚修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