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十二斗仙:鼠篇>第11章

  易笙突然开口,声音特别轻。

  有些出乎意料,但蜀孑又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想他们这一路相识共处,谁都没倾吐过自己的过去,蜀孑是无过去可说,可易笙却是轻易不敢说。

  “我背着傀儡行过千山,这些年里除了它,我不曾拥有任何,早已习惯了漂泊。”易笙静静地坐着,碗里的汤匙在他手上缓慢打转,一碗汤已经放凉。

  “十二年。走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会离家整整十二年。”易笙抬起头,眸子里映照的烛光微微亮,像四下无垠的黑暗里唯一的两束光点,看得蜀孑有些出神。

  “那你……”蜀孑喉结滚动,轻轻咽了一下:“你为什么要离家呢?是……因为家里穷,才出来卖艺的?”

  易笙牵了牵嘴角,像是在笑,自语般道:“我家里很好。书香门楣,世代翰林。”

  蜀孑没在人间历练过什么好命数,但“书香门楣,世代翰林”八个字他懂,可见易笙是出生在一个怎样的富贵人家。他眨巴了两下眼睛,有些诧异:“那你出身很好啊,怎么就出来卖艺了?”

  易笙没说话,拾起筷子给蜀孑夹了块豆腐,停了停,方道:“我本性叛逆,辜负了父母双亲。家人视我如珍宝,我却抛家舍业,为一己之私一走了之。”

  时间倒回到十二年前。

  禹都最有名望的世家有两个,一个方家,一个易府。方家老爷官拜朝廷二品大将,易府曾出过三代太师,虽然到这一辈渐渐式微远离朝堂,但族中光耀仍在,也不乏晚生后辈奋发进取,意欲再创家族鼎兴。

  易笙生在易府嫡系一脉,是当家老爷正房嫡妻的三子,也是家里最小的晚辈,从小喜文弄墨,多得栽培,被寄予厚望,将来是要考取功名走上仕途的,与他几个哥哥一样,承载着家族的荣耀,肩负着门楣的辉煌。

  小时后的易笙十分聪明,是邻里乡亲交口夸赞的神童。他三岁启蒙,五岁读史,八岁上下已经能与父亲对策,十二岁时陪母亲送大哥参加会试,试后易家老大将题目誊抄与他,他竟能答得有模有样,让先生都自愧不如。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神童,却在十五岁那年经由一桩小小插曲,彻底改写了整个人生。

  易家老太爷七十大寿,府上热热闹闹大办筵席,可光有酒菜还不行,老太爷爱听戏,让人请了个戏班子进府,席开三十桌,唱了足足五天五夜。

  因为是太爷做寿,阖府同庆,家里的小辈们得了恩准,这几日可以不用泡在学堂看书习字,到老太爷身边尽孝,一起看戏听曲猜灯谜,逗老爷子高兴,博个承欢膝下其乐融融。

  然而谁都没想到,就是在那次寿宴上,一向埋头诗书、与笔墨为伴的易家三小公子却突然着了魔似的,一眼就看上了戏台上那个灵动如仙惟妙惟肖,咿咿呀呀唱着《愁宫叹》的傀儡木偶。

  一个富家少爷,看上了一个死木偶。

  奇不奇?

  这不是疯了吗?

  谁听说过这样的道理?

  若说这三小公子情窦初开,瞧上了哪个唱戏的女旦,那勉强还算情有可原,大不了收进房里做个侍婢,待来日年纪再长些,博了功名荣耀门楣,届时娶妻纳妾,将唱戏的小女名正言顺招进府,也算美谈一桩。

  可他竟然看上了个不会说话的木头疙瘩?

  气煞人也,愁煞人也!

  老太爷为此大病一场,易父羞愧,自责上没有侍奉好老父亲,下没有教导好小儿子,也恨得闭门谢客,半个月没出过房门。后来还是易母出面,将易笙叫到跟前,母子俩一番开诚深谈,才弄清原来所谓儿子“看上了”傀儡木偶根本是无稽之谈,他不是看上了木偶,他只是喜欢上了傀儡木偶戏。

  一个世家公子迷恋上曲艺戏文,这个版本传出去也好听不到哪去。但易家人关门自省,与其让这傀儡戏一直吊着小少爷魂不守舍,书也不念学也不上了,不如哄一哄他,专为他请来一位曲艺师父,只要他肯继续专心念书上进,那么每日里就可以准其一个时辰,跟着师父学唱念做打,提着木偶扮女伶。

  可惜这样的折中之策不过只撑了短短一年。

  一年后,十六岁的易笙到了离乡赴试的年纪,家人为其打点行囊车马,还派了两个书童一路照顾。十日后,易家老小等来归程的马车,却没等来那个此后让他们牵挂了半生的儿子。

  两名书童匍匐跪地泪如雨下,诉说着发生的事:小少爷到了考场也进了考场,三天的会试一天不落,书童们在旁伺候安心,都盼着小少爷能够高中。可最后一天考试结束,少爷出了贡院,回到客栈,却收拾好包袱和一个他自己做的傀儡木偶,将一封书信交予书童,自此,便彻彻底底头也不回的走了。

  书童拼命拦人,少爷不为所动,只道好好将信带回交给双亲,以后也不必派人寻他,山水无依,就此相别。

  易父接过书童递上的信,黄纸展开,没有期待中的洋洋洒洒,不过寥寥数十字:

  “功名利禄是吾辈所求,却非孩儿所求。功名耀门楣,利禄傍家业,身挑一门兴,终成不孝人。只求爹娘珍重,勿寻,勿念。”

  一个教养了十六载的天之骄子,明明少时聪慧、大而成器,寄托着家族的希望,更有入仕为官造福一方的天资,却被一只无血无肉的木偶骗了去,沦落江湖,活成浮萍。

  众相邻无不扼腕叹息,都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果然应了这句话。看来再聪慧的人也要当心看护,别让他走上歧途,否则半辈子嚼的书喝的墨都到了狗肚子里,还不如拿去烧火添柴来得有用。

  一个大家族出了这样的事,说是丑闻都不为过。从此易府里里外外从老到小从家主到奴仆,对此不孝儿孙再没人提半个字,好像这个人就从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一样,他没来过,也不存在离开。

  柴火烧得哔啵作响,红彤彤的火光烤得人脸上热烘烘的,像捂了块热手巾。蜀孑坐在座上,他一直听得安静,中间没打断过一声。满桌的饭菜只剩一点余温,易笙停下来,抬头看向蜀孑,有些不自在的、甚至是有些窘迫的看着他,道:“我……其实是这样一个人,你该失望了吧。”

  蜀孑有点意外他会这么问自己。

  就算易笙做了再大的不忠不孝十恶不赦的坏事,他对不起了谁,可他对不起的那个人不是他蜀孑,大可不必这样小心翼翼的在意着他的看法,在意他是否会失望。

  不过蜀孑也听明白了,他们二人相处了这么久,早已成朋友,朋友之间当然会介意对方的为人品行。现下易笙开诚布公,对自己说了那么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因此害怕自己错看他也能理解。

  想通这一点,蜀孑突然伸手,穿过宽宽的桌面盖到了易笙脑袋上,用力揉了一把,大笑道:“我为什么要失望,你要是当年不离家,我又怎么遇得上你?哎,别想那么多,你人这么好,对我尚且如此关照,当初也一定不是真心想要抛下父母,对不对?”

  谁都听得出来这是安慰话,所以易笙没做声,一个人低头望着桌面,安静地沉默了好久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