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异能>我见风雪>第165章 明月心 06(续)

  喧嚣热闹的君子楼中。

  这是星野之都方圆十里内最高的楼,勾檐翘角不说,晶莹剔透的琉璃之瓦如同不要钱一般往上堆砌着——

  倘若哪家达官贵人宴请宾客,选在此地,是再气派阔气不过。

  此时,二楼的雅阁中。

  “来,赵尚书,切莫客气,喝,喝!!”

  “秦大人,也勿要多礼,一切随意哪。”

  数十名身段妖娆的舞姬于房间中央踏鼓起歌,靡靡之音贯彻耳侧,宾客们交杯换盏。

  袅娜的女子身段外,还有那隐于羽毛折扇后的一张张娇丽可人的脸庞。

  一众宾客都容光焕发,满面春风,好似同时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喜事,叫他们把酒共欢于此地。

  安王爷、礼部尚书、巨贾晋商,秦姓的世爵……以及朝中一片大员,几乎盛泱朝堂上的半边文武百官,都集聚在了此地。

  “要我说,这就是他韩尚自作自受,遭了报应!!”

  一名穿着从三品官袍的大员说道,言辞之中尽是受欺良久的愤懑,和正义终于得到伸张的喜悦:“这下好了吧?——独子,独子!!就这么要给一个贱民偿命了,可不是苍天开眼,叫他韩尚尝尝因果轮回的滋味!!”

  “欸,”另一人却开口,那人微微眯着眼,很是惬意的模样,不甚认可道:“也不一定。”

  “——我听闻,此案的主审官,不是他的得意门生林昆的兄长吗?……倒也有可能网开一面,判个罚银什么的。”

  “可林家人不是最号称清正廉明,绝不出徇私枉法之徒么?”

  礼部尚书面上含笑,他腆着一个大肚子,爱意地抚摸身侧一名妖娆歌姬,半是不经意半是有心地说道:“倘若林栩做出这等事,可怎么对得起林家‘绝私欲,慕先贤,俯仰天地问心无愧’的家训哪?”

  “若是林栩这小子徇私,我们便去陛下面前参他一本!”

  秦语卿说:“也叫他们尝尝从前用来摆治我们的那法子的苦头!”

  “此事,不管他叛斩;还是不叛斩,都是对我们有利无害。”

  起先的那名从三品大员大员分析道:“倘若判斩,则叫韩尚那老匹夫尝尝暮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锥心之痛;倘若不叛斩,则是给了我们一个天大的告倒林家和韩尚的良机——无论怎么选,都是叫他们左右为难的抉择啊!”

  不少人自韩尚为官以来,少有如此畅怀的时候,不由纷纷举杯碰盏,大笑欣悦。

  “莫大人,介时参奏韩尚和林栩,就尽数拜托你了。”

  礼部尚书把盏,朝身侧的一名文臣客气道:“御史台中,尽是迂腐酸臭之辈,我们能够指望的,也只有莫大人了。”

  莫必欢瞬时起身回礼,很受宠若惊一般,极尽谦虚道:

  “哪里,哪里。应当是小人感谢王爷和尚书大人抬爱。”

  “自从那叶清明走后,翰林和御史台就落入了韩尚手中。”

  始终不怎么说话的安王爷开口了,悠悠然的:“可我倒觉得,这御史台之中,比韩尚有才能的贤良之辈还大有人在。我们做臣子的,就应当为陛下分忧,多多为朝廷擢选英才的后生啊。”

  位高权重之人,每一句话背后都有另外的隐喻。

  莫必欢忽然被这安王爷未宣之于口的许诺惊住了,接着便是喜悦到无以复加——

  其他人也反应了过来,立时举盏道:“恭喜莫大人,贺喜莫大人!”

  “莫大人定要把握此次良机,莫叫王爷失望啊!——”

  莫必欢更是喜不自禁,立即下跪俯首:

  “小人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鞍前马后,唯首是瞻!!”

  宴席的氛围瞬时更加升温火热起来,这帮本应读尽圣贤书的朝臣大呼着“上酒,上酒!”;或是抱着怀中美人,渐渐地滚到了桌子下头去。

  更有大员为了取悦安王爷,做出彩衣娱亲的扮愚作丑之事——

  一时间,有人赤裸着肥白的身子踩上食案,扭动拽肩,故作蠕动恶态引人发笑;有人抱着怀中纤细的妙龄女子,大叫“妈妈、妈妈”……[*注1]

  淫靡异常,荒诞异常。

  “王爷,这是这个月的利钱。”

  在场上所有人都迷乱欲睡,醉生梦死的时候,一个穿着异常奢华的商贾却走到窗边,恭敬无比地、悄悄递给安王爷一只小匣子。

  小匣子约莫只有半个手掌大,装着的也不是金银,而是一个能开启城外某间宅院的钥匙。

  安王爷略略掀开眼皮看了一眼,而后便漫不经心问道:

  “多少钱。”

  “这个数。”

  巨贾将手探入袖中,与安王爷袖谈了一个数。

  安王爷微微合眼带笑,只说道:

  “不错。”

  “从俞洲进的那批‘瘦马’卖的价钱很好,不少馆子都争着要呢。”

  朱姓的巨贾低声笑说:“下次再去东边,可再多买一些回来……除此之外,投到‘乾坤场’的钱也收开始收本儿了。”

  在盛泱极东地区,一贯比别的地方更为贫困一些。但又因地接江州和秦淮,俞洲的女子多少沾点儿水乡柔美的风姿。倘若将俞洲地区贫家的幼女买来,仔细调教,到星野之都之后再卖出,可得高价。

  这其中的丰利,让很多贩卖人口的牙公牙婆铤而走险。

  这种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和商人贩马的手段类似。故此,那些被买来的贫家幼女,也被成为“瘦马”。

  至于“乾坤场”,更是开设在星野之都的大型赌馆。

  只不过,这种赌馆的庄家是皇亲国戚,油水也尽数流入富极显赫的世家之手。

  ——朝廷颁旨要修堤坝,安王爷却伙同行商巨贾以次充好,将本应用于修堤坝的钱尽数吞入自己手中。

  而后进度行至应当去俞洲的隐黛森林采石造浆的时候,又把开通好的货运渠道利用成了采购一批“楚馆瘦马”。

  最后,“瘦马”得来的丰利,再用于开设赌场,将钱再次生钱,榨完百姓的最后一滴血汗。

  如此行云流水“一条龙”的吃法,可谓将盛泱平民从头到脚吃得不留一丝余地。

  想的周全得很,滴水不漏得很!

  然而,如此行恶者,却是波澜不惊的。

  他甚至有些嫌这雅阁热闷,安王爷微微推开一线窗,惫懒地将酒盏中未喝完的琼浆玉露从窗外倒了下去——

  楼下,正蹲在一排小乞儿,一听闻到动静,瞬时都仰起头。

  他们看着那没喝完的残汤落浸在地面上,立刻争先恐后地趴过去舔。

  有些没占到好位置的,还仰着首,想张嘴接一些有没有剩下的。

  安王爷并没有在意。

  他本是只随手一泼,见状也无动于衷,只看着那衣衫褴褛的脏孩子,淡淡收回目光,坐到原处,说道:

  “万幸,韩尚那老家伙家中出了这样一档子事。”

  “——否则,今年的汛期很快就要到了。若不是因着儿子的事占住了手,他少不得又是一番在陛下面前饶舌多事。”

  “王爷说的是啊。”

  朱长忠附和道:“看来老天爷……也是站在我们这边儿的。”

  “老天爷有什么用。”

  安王爷却说。他微微眯了眯眼,笑道:“有时候,人的富贵,还是要人自己去争——!”

  “是是是,王爷说的是。”

  朱长忠见安王爷抬起了手,赶忙恭敬不尽地捧杯碰了上去,腆颜谄色道:“接下来的半年,也请王爷多多关照了……”

  精巧无比的纯银酒杯碰在一起,在君子楼下,不远处就是遍地是脏污泥淖的黑巷。

  那里充斥着疾病、饥饿、和贫穷……

  很快,这一年的汛期就又要到了。但堤坝还仍未修好,不知多少庄稼会遭殃,多少田地会颗粒无收,多少平凡之家会妻离子散。

  大概,明年的春风吹至的时候,黑巷中又将增添不少无家可归之人吧?

  ……但是,在这富贵的云端之上,又有谁在乎?

  [*注1]:古代也有人叫妈妈的,只不过比较口语化,和“娘亲”类似。

  李斯年找到林昆的时候,正在沽酒庵。

  每当林昆不高兴的时候,都会去那里喝酒。

  任何人都找不到他,只有李斯年知道他在那里。

  “枕风,枕风。”

  李斯年轻轻地叫他。

  然而林昆伏在案上,深青色的士子服皱皱巴巴,袖子的边缘处还被打湿了一片。

  李斯年靠近闻了闻,一大股极其浓烈的纯酿酒味。混杂着苏合香的冷冽辛辣,简直叫人觉得这是个能醉死街头酒鬼,而非诗文在翰林中人人传唱的惊艳士子。

  沽酒庵是个藏于深巷和长干的酒肆,不同于星野之都其他雕梁画栋的精美酒家,这里的店面小得几乎可以算得上寒酸。更没有招客酒幌,只有门前载着的两颗桃花树,能叫人勉强找的过来。

  通常来这里喝酒的,都是路过星野之都的行脚商人。饥寒交迫的异乡之处,寻一个能够取暖的落脚地。

  林昆来这里,几乎不会有人认出他是名盛星野之都林氏的嫡子,更不会有人知道他是才情诗意冠绝翰林的林枕风。

  大抵也是因为此,叫沽酒庵成为了林昆最理想的买醉之地。

  “你醉成这个样子,什么时候将‘明月心’被人拿去抵酒钱了,大抵也不会知道吧?”

  李斯年苦笑。

  他收拾了一下林昆案上的雪白宣纸——

  果不其然,那上面又写了一些潦草狂书至除了林昆自己谁也认不出的诗词。

  李斯年叹了口气:

  这些诗词被自己看到也罢,倘若被别有用心之人拿去了,恐怕少不得一番夸张过度的解读,而后为林氏招来莫须有的祸患。

  林昆醉虽醉了,手里却还攥着一颗拇指那么大的明珠,他伏在岸上,明珠攥在他眼前,是个靠的很近的位置——

  “明月心。”

  只听他低低呢喃着,目光看着那皎洁无暇的珍珠,在透过外面薄薄的表皮,他能看见里头月牙一样的一勾弯月。

  “越是在黑暗的时候……越不失其本心的高洁。”

  林昆低声:“……是么?”

  “是啊。”

  李斯年无可奈何,回答道:“枕风,你今日又怎么了?”

  林昆低低地“唔”的一声,而后像才发现似的,问:

  “……啊,斯年,你来了。”

  李斯年摸了摸他的头,林昆恍若一个小孩童那般,闭着眼,说道:

  “斯年哥哥。”

  自十四岁之后,李斯年极少听林昆这么叫他了,不由心里微微一顿。

  “有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了么?”

  李斯年极轻地说:“因为林伯父……仍是不同意你进御史台?”

  林昆趴在案上,摇了摇头。他眼瞳有些略微的失神:

  “……不。是我的老师……唯一的独子杀了人。”

  “噢。”

  李斯年应了一声,但又随即在心里想,这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我们俩的独子杀了人。

  但他仍然非常配合地继续问了一声:“然后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昆略微含糊地说:“他犯的,是杀人之过啊……会被判斩立决的。”

  “——可是,我的老师年事已高。他受不住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锥心之痛。”

  林昆此时就像一个难过的小孩一般,李斯年从他的神色中看出了悲伤的意味。

  “我兄长说……可判他充军……这样,起码还可以留条命在。来日,老师想他,亦可以在致仕后去看他。……可是,我心里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李斯年:“……”

  林昆有诸多烦恼。但是小时候,他的烦恼是怎么才能去金陵,和那个叶家小公子比一把诗文;后来进了琳琅书院、御史台,烦恼却突然多了起来。

  有时候,连李斯年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抚平他眉心微微蹙起的忧愁。

  “你知道那个女孩……她才十四岁。她死了,可她不能白死。”

  十六岁的醉酒的士子,望着手中的明月心,怔怔地说。

  李斯年静静看着这如冷冽珠玉一样的苍白少年,有时候,他的是非观比林昆容易判断很多。

  因为,他早已见过了这世上许多肮脏罪恶,十岁以前,就尝尽了所有辛酸冷眼。

  但是,林昆没有。

  他的眼睛干净不染纤尘,也想要去追逐那几乎已经不存在于肮脏人世的明月;李斯年知道,可李斯年不忍心告诉他。

  因为在李斯年心中,林昆就是他漫漫长夜中唯一明亮、想要守护的月亮。

  “枕风。”

  默然很久,李斯年终于开口。但是他却并非顺着林昆的思路说,而是另摘了一个没人想过的角度:

  “你有没有想过。”

  李斯年说道:“倘若你来日进入御史台,孤掌难鸣怎么办。”

  “唔……?”

  林昆瞪大眼。

  “你的老师是忠正之辈,可此事……怎么说都是难以不了了之的。更不可能当做它没有发生过。”

  李斯年说:“而当下朝中情形,你也知道。恶徒横行,百官营私。枕风……你不能失去你的老师。”

  你不能失去的你的老师。

  林昆呢喃着这句话,过了很久,问李斯年:

  “你……怕我伤了老师的心?”

  而后他与我恩断义绝么?

  李斯年微微笑了笑,在林昆的额心轻轻揉了揉,说道:

  “不,也许是从各个意义上……你都不能失去你的老师。”

  那个时候,林昆以为李斯年的意思是御使大夫也许没有他同林昆说的那样忠义,那样大公无私。

  但是他又凭借数十年与老师的相处来说,觉得老师并非这样的人。

  李斯年看着林昆失神的眼瞳,想了想,觉得自己尚只能委婉提示于此。

  “好了,不要想了。回去睡吧。”

  不忍林昆如此单薄衣袍,虽然是在夏季,可也担心他夜寒受风。李斯年拉着林昆的手,想将他背到背上:“这本也是与你无关的事情……今夜你去我军营里宿吧。别叫林伯父又发现你饮了酒……”

  然而林昆软绵绵的,直到李斯年将他拉下酒榻的时候,险些摔一个踉跄,才听身上的人倏然笑了一声。

  “我是不是变重了。”

  总看起来冷郁不可靠近的少年人,声音里带着罕见的笑意,问道:“你要背不动我了。”

  “背得动。”

  李斯年同样是带着笑意的:“等你到八十岁我也背得动。”

  他很宠溺地抱着林昆下榻,然后又让他站好,伏到自己身上:

  “抓好了,别掉下去。”

  林昆模模糊糊地“嗯”了一声,然后便将脸颊贴在李斯年背上。

  李斯年的背很热,伏上去宽阔可靠,有种令人心安的魔力。

  林昆听着那隔着薄薄衣衫,有力的一下下心跳,方才喝酒都忘不了的忧虑,好像慢慢的都变淡、变散了。

  他伏在李斯年背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过去。

  李斯年则踩着月光,绕过长干和弄巷,慢慢地背着林昆走回家。

  那时候,他还不是羽林军的御殿大都统,林昆也不是御史台的清廉御史。

  他们只是青梅竹马,他背着他喜欢的人,看着月亮,觉得满心的珍重与安宁。

  每一步都走的既小心、又快乐。

  后来,过了很久很久,久到盛泱不再,林昆也离去很久的时候。

  李斯年自己守着这场余生,时常还会想到那些个晚上。

  好像他仍然把林昆背在背上,不怎么沉,但是他小心翼翼地走着,害怕会颠簸到林昆。

  他总是想,要是那条夜路,走不到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