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之后,他又关上了门。

  顾思安摸摸鼻子,迅速的把衣服换上,果不其然发现还是有点长。

  虽然夏天男生的衣服本来就宽松,但是他身高没有闵饶高不说,体型其实也小上一圈,就光是领口的位置,本来领口还能遮住闵饶的锁骨,到他这……就已经松松垮垮的快要露出肩膀了。

  长吁短叹的顾思安在穿上衣服之后终于觉得自己好了一点,在床头柜边上摸出了手机,发现电量居然神奇的还有百分之五十多。

  以前的手机呀,虽然不是智能机,但是充满了电之后甚至是可以用一星期不充电,再也不用看着闪红的百分之几的电量心慌了。

  他打开一看,首先发现的就是几条没看的短信,几个都是顾思念发来的,无非是问他在哪里。

  本来想着直接给顾思念回电话,但是顾思安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又担心顾思念会不会还没起床——顾思念的腿不好,如果起夜的话会很麻烦,而且熟睡的中途起床,对于顾思念那种本身睡眠质量就不算是好的人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再入睡很难,因此顾思安挺不愿意打扰到顾思念的。

  可要是顾思念昨晚上一直在等自己呢……顾思安挠挠头,有点纠结了。

  正巧这时候闵饶从卫生间出来,恰巧看到顾思安挠头看手机的模样,问道,“怎么了?”

  顾思安抬头看了一眼,蔫头耷脑的说,“我昨晚上还以为胖子会直接给我送回去,跟我哥说过我晚点会回去的……”

  B市的B大是全国上下都数一数二的学校,位置更是从很久以前就在市中心的位置,而且不论是从装修风格,还是别的什么方面来说,B大内的建筑甚至是被贴上了不少保护文物的字样,处处都安装了监控,定期也会有人去巡查,防止珍贵的文物被损坏。

  而在B大的周遭就有一个四合院群,算起来也是早时候一起建立起来的宅子,蒋老爷子在那里有两处祖传下来的四合院,顾思安和顾思念从小跟着他父亲一起生活,后来因为老爷子退休,加上兄弟两个对老爷子也很亲近的缘故,一家人合计了一下,干脆就搬到了一起,全都住到了冬暖夏凉的四合院里面去。

  而且因为外孙的到来,一向很有原则不允许在四合院内进行现代改造的老爷子,还特意请人在房间里面重新装了空调和暖气,花费不可谓不大。

  胖子的酒吧就在学校不远处,顾思安的住所更是就在学校旁边,回去也就是一个出租车起步费的钱,也是因为这个,他才没想到自己会一晚上没回去,甚至都没有和他哥哥提前说一声。

  “我和你哥联系过了。”闵饶说完了之后,看着依然有点懊恼的顾思安说,“现在还早,你不如买点早饭回去赔罪。”

  顾思安想了想也点点头,心想上一世自己懒得不行,后期那么废柴,任人揉搓,有一部分固然是家里惯的原因,可归根究底,还不是因为他自己没有自制力吗?

  他哥哥的胃倒是不错,只是因为腿的原因吃不了太重口味的东西,顾思安又是个无辣不欢的,上辈子因为这一点他哥也没少跟着他吃。

  虽然他现在也还是无辣不欢,但是他决定,要自己好好学习做饭了——起码得先把他哥哥养好了再说。

  话是这么说,顾思安收拾东西和闵饶一起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早知道不会喝酒就不逞能了……每次喝酒就没好事……”

  上一世小姨家的孩子开车把人撞了,又借着酒劲担心给人撞残疾了之后对方会没完没了的纠缠不休,干脆一狠心又把车来了一个二次碾压,导致本身只是骨折的人葬身车底。

  后来更是因为自己喝醉了酒人事不知的缘故,他表哥干脆和他换了驾驶座的位置,并且让自己迷迷糊糊的开向了有着显眼监控的道路上面,最终被警方抓捕归案,又阴差阳错的让一切都成了定局。

  “不会喝酒?”闵饶拿起车钥匙锁上了门。公司是标准的朝九晚五的上下班时间,和顾思安在楼上折腾了一会儿,现在也不过是七点出头,时间还早,想着干脆陪着顾思安一起回去一趟。

  顾思安点点头,和他一起从专用电梯下去,摸摸鼻子,觉得自己这么大的男人了,还不会喝酒有点不太好意思,“家里以前没多少人喝,姥爷那的酒大多数是果酒,酒精浓度不高的那种。”

  抢救文物堪比抢救火灾现场,如果发现哪个侦查团队发现了有古时的踪迹的时候,他姥爷不论当时是在做什么,都会在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火速赶到现场。

  也是因为这一点,从小耳濡目染的,顾思安也觉得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加上酒这玩意儿,得是慢慢品着才会觉得好喝的,他又已经过了最适合培养、接触喝酒的年纪。

  至于现在,可能是岁数大了,又或是经历的太多……更加觉得,酒这种辛辣苦涩的东西,他不太想碰。

  闵饶闻言了然一笑,这个习惯闵老爷子也是有的,毕竟两位老先生的职业如此,长年累月坚持下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只是酒量这东西好像也是分人,他虽然没有和人拼过酒,但是昨晚上接顾思安的时候顺带的看了一眼,一桌子的红白黄,就以那种纯度和数量来说……自己可能真的不太能喝的烂醉。

  “去哪吃?”闵饶想了想,只是隔了两条街道的距离,就算是步行着过去,来回也就是半个钟头,干脆就不开车了。

  顾思安重新回到了这个存在于他记忆当中最深处的小道,闻着印象当中那抹熟悉的油烟味,满足的深吸了一口气,回头笑的兴高采烈的,指着旁边的早餐店说,“饶哥,走啊,我请你喝胡辣汤,这一家是最正宗的,往后起码再数十年都没有这么正宗的胡辣汤了!”

  这家胡辣汤,从他们兄弟两个没有住到四合院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开着摊位了,后来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顾思安已经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了,这家胡辣汤的老板才突然搬走了。

  他那个时候还没有察觉到搬走了对于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可直到有一天早上他醒过来,饥肠辘辘的只想和胡辣汤,却怎么都找不到印象当中的那一抹熟悉的味道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多珍惜的话,等失去之后再回想起来,只会徒留遗憾和后悔。

  所以这辈子,在胡辣汤老板和老板娘搬走之前,他一定好好吃,用力吃,狠狠吃!

  看顾思安这么豪气干云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要去做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呢。

  闵饶看着顾思安雄赳赳气昂昂的迈着步子走进早餐店,丝毫没有在意自己的一身西装和这家店的格格不入感,站在门口等人。

  然而没一会儿,顾思安却两手空空的出来了。

  闵饶看着他,“没买?”

  顾思安尴尬的指了指屋里面,老板正在窗口后面提着属于他的那一大份等着他,一边着急忙慌的指挥着老板娘准备小油条,生怕等会客流高峰来了之后忙不过来。

  顾思安左右看了看,挠头小声的说,“饶哥,你身上带钱了吗?我……我的钱都在衣服兜里面呢。”

  闵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