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玩就玩到了商场关门电玩城歇业。

  下楼的时候, 李珩左手搂着巨大的粉色兔子玩偶,右边的胳膊还夹着条时下流行的鲨鱼抱枕, 谢笃之和谢思之手上也帮忙拿着零零散散的战利品。

  兔子是投篮全中的奖励, 鲨鱼抱枕则是谢思之后面参加电玩城枪击类比赛的特等奖,那会儿商场人流量正是最大的时候,李珩因此收到了很多小朋友——包括成年人在内的艳羡目光。

  要不是现在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带着这些战利品进电梯, 他可能还会有点不好意思。

  “乖啊, 你觉得是鲨鲨好还是兔兔好?”谢思之的嘴巴没有闲下来多久, 趁着没有其他人,笑眯眯抛出一个二选一的问题。

  “二哥觉得鲨鱼要更威猛帅气一点, 你觉得呢。”

  “二哥, 鲨鱼和兔子都很可爱。”李珩无奈地回答。

  他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然后道:“非要说的话,我其实喜欢兔子。”

  “......为什么啊?”谢思之不敢置信,有种不被欢迎的委屈感, “鲨鱼不好吗?我还特地给选了最好看的星鲨。”

  “我以前没有去过海洋馆。”李珩说, “和其他人一起看动物世界的时候, 还被突然出现的鲨鱼牙齿吓到过。”

  他在家人面前,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有意无意避开谈论过去了。

  “但是养过兔子。”

  “家里现在也可以养兔子。”谢思之试图弥补错误,“二哥的花房里也很适合种牧草, 你想养多少只都行。”

  李珩想象了一下他花园那些名贵的花草被兔子啃得坑坑洼洼的样子, 有点想笑, 还有点不忍,“二哥, 你先听我讲完。”

  兔子是将近冬季的时候养的。

  那天院长阿姨刚好带他们这批比较大, 听话不会乱跑的孩子到别人家帮忙做手工, 回来路上刚好遇到了那种摆着地摊,吆喝十块钱二十个圈的小贩。

  那个摊子上有很多东西,从毛绒玩具到精致的玻璃摆件,再到活的小动物——诸如乌龟和兔子,应有尽有。

  他只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没有到走不动路的地步,不过也有被那些东西吸引,走不动路,央着院长阿姨要套圈,要小兔子的孩子。

  院长阿姨腿上挂着好几个,胳膊上还挂着好几个,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只好付了十五块钱,要了三十个圈,差不多每人分了两三个左右,让他们套,套完再回去。

  “那小乖你套到兔子了吗?”谢思之有点好奇。

  “差一点。”李珩不太记得细节,“好像只套进去一半,好像是套上去又被弹开了。”

  “兔子是买的,或者赠送。”谢笃之如此猜测。

  “一半一半?”李珩想起那件事,好笑的同时还有点苦恼,“因为那个时候不只有我们套圈,有一个小朋友买了好多圈,但是都没有套到,付钱的家长就说那个叔叔的摊子和圈有问题,要求退钱。”

  但那个圈其实很大,套动物,毛绒玩具之类的可能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运气,那种放在前排的玻璃小饰品很容易就能套到。

  “院长阿姨看不下去,就帮忙评理了,那个叔叔就让我演示,证明自己的环没有问题,是他们想要赖账。”

  少年顿了顿,还有点骄傲,“因为我只是没有套到兔子,但是帮其他的人套到了玻璃小狗和小天使。”

  谢思之没忍住,笑出了声。

  谢笃之面上不显,眸光也柔和些许。

  “我懂了,兔子肯定是老板为了感谢特地你们送的。”谢思之说,竖起大拇指的同时,带着几分心痒痒,伸手想要去揉弟弟的脑袋,“我们小乖好厉害哦。”

  在目的达成之前,他的意图就已经被谢笃之率先看穿了。

  青年不着痕迹地侧了下身,刚好挡住这一动作。

  谢思之没发现。

  “因为大家当时都想要小兔子,不想要那个很大的毛绒老虎。”李珩下意识想摸鼻子,但手上东西太多,这个动作可能会让鲨鱼的尾巴打到旁边站着的谢笃之,又忍住了。

  “我们养兔子吧?”谢思之立场很不坚定地开始喜欢兔子,“兔子多可爱。”

  弟弟多可爱!

  “......但是二哥,我们养的那只兔子后来被吃掉了。”李珩欲言又止。

  地摊老板送的兔子是那种绒毛雪白的红眼睛肉兔,长得特别快,刚被带回孤儿院的时候小小一只,用野草和菜叶子喂,过年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有那种稍微小一点的板凳狗那么大了,远远看过去,像一团不太干净的雪。

  考虑到每天清理院子实在麻烦,兔子的排泄物味道也很刺鼻,容易给来拜访的人留下坏印象,院长阿姨就拍板宰了那只兔子,和萝卜之类的蔬菜一块炖,端上了年夜饭餐桌。

  “没事,谁敢宰二哥的给你养的兔子二哥宰谁。”

  谢思之光是靠脑补,心已经化成了一滩水,安慰话张口就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宝贝不伤心。”

  他弄得李珩有点不太好意思开口解释,说自己当时虽然确实因为兔子被杀掉难过了一阵子,但还是在年夜饭上被热乎乎的炖兔肉——还有后来院长阿姨用兔皮缝的耳捂折服了。

  那个耳捂一直陪着他到初中,后来因为实在带不上,才被院长阿姨又拿回去重新拆,改成了那种只有一只的半指手套。

  好在他内心的那杆天秤最终还是向有良知的那面靠拢,没忍心让这位大大咧咧,有时候又表现得格外细腻的哥哥继续脑补。

  “二哥,我是想说,兔肉很好吃。”少年这样说。

  “没事,二哥能理解,二哥以前也养过鹦鹉......嘎?”

  谢思之当场愣住。

  “假如我没有记错,鹦鹉是福伯养的。”谢笃之适时开口,毫无手足之情地开始拆台,“是你要过去养,结果那天和同学打游戏,忘了给鹦鹉喂食,也没有检查笼子,鸟自己把门弄开,飞走了。”

  福伯还为此念叨了很长一段时间,问自己的朋友要过好几只回来,但后来那些都不如原先的聪明,会说很多话,后来也就没有继续养,去发展其他爱好了。

  “老三,我警告你不要血口喷人。”谢思之原形毕露,试图偷袭,“明明就是那只傻鸟自己娇气,我是看它那么胖,飞都飞不起来,好心给他减肥。”

  有关鹦鹉的问题从车上一直差不多吵到了谢家,李珩几次想当和事佬,缓和一下矛盾,都被谢思之拒绝了。

  用他的话说,就是“有关声誉,势必要洗刷清楚,拒绝让步,拒绝和解”。

  然而最后谢笃之也没有承认。

  青年坐在后座,眼睛似疲倦般半阖着,视线潜藏在睫毛下面,看起来像在走神,又好像真的把谢思之那些没营养的争论全都听了进去,偶尔开口反问。

  “所以?”

  “然后呢?”

  李珩觉得他甚至听见了自家二哥磨牙齿的声音。

  他只好轻轻用手肘去捣谢笃之,试图和青年眼神交流,让他态度表现得稍微暧昧一点,把谢思之给哄过去。

  “三哥——”他做出这样的口型,心里其实有点紧张。

  主要是怕被自家小气又不服输的二哥发现小动作,夹了一点其它的不知名缘由。

  他看到谢笃之带着点促狭的笑了一下,再看过去,那个笑容仿佛又不曾存在过。

  谢笃之也学着他的样子,做了“好”的口型。

  他们两个,偷偷摸摸的,在另一位当事人的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了协议。

  这种有共同秘密——还是在眼皮子底下达成的共同秘密的感觉让少年心跳得有点不规律,也可能是刚刚那个疑似错觉的笑。

  谢笃之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给人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就从隆冬跳到春天,冰川消融,化作潺潺的溪水,一流就流向温柔明媚的春光里。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谢笃之不紧不慢,“确实不关你的事。”

  谢思之满意了。

  李珩也松了口气。

  仔细把刚刚那幕珍藏起来的谢思之同样感到开心。

  除了那只许久前就已经飞走的鹦鹉,这场持续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争论中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

  少年拧开矿泉水瓶盖,把水递给又重新得意起来的青年,有瞬间觉得自家二哥有点像总在寓言故事出现的孔雀,骄傲,自大,但同时又不可思议地容易满足,只要夸奖他的羽毛,顺着他的话继续往下说就好。

  假如二哥是孔雀,那三哥又是什么呢?

  他不自觉陷入沉思,想了很久,也没能得出确切的结论或判断。

  感觉有很多相似的,但又都没有那么贴切。

  关于“谢笃之到底像什么动物”的思考差不多一直持续到他在福伯外面不安全下次早点回家唠叨声里走进家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俨然准备召开家庭会议的父母和大哥。

  差不多差不多被他抛到脑后,在升学宴上发生的不愉快又重新涌了上来。

  他想起来自己应该道歉,因为他表现得确实有点莽撞。

  然而还没有开口,凝着张脸的谢夫人就缓缓开口,告诉了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小乖,刚刚你爷爷那边突然打电话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阿笃,一款我们宝的百变怪!

  看了一下之前的更新频率感觉我以前也是一款很勤奋的作者,但是后来,就,嗯,或许这就是倦怠期吧(。)可是故事还有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