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穿越]被我渣了的前任是皇帝>第七十七章 贵客

  赵庭回宫后先去见了皇叔,今天收了不少礼,也认识了好些朝廷官员,有必要与皇叔说一声。

  “哦,今日是施野纳吉的大喜日子,朕差点忘了。”

  “是,沈大人的几位姐姐姐夫都到了,一大家子人,孩子也有好几个,我还见到了那个与我年龄相同的涵哥儿。”

  赵璋不用想也知道沈家今日如何热闹,以前在保宁府时,嫁出去的姑娘回来,沈嘉都会很高兴,家里总是热热闹闹地吃喝玩乐,没有算计只有温馨的亲情。

  “你觉得那孩子如何,你与他比差在哪里?”

  “这……”赵庭脸蛋悄悄红了,他怎么会比不上一个商户的儿子?

  “你不用觉得朕是在侮辱你,每个人都有优点,你出身高贵,学的比他好,但他肯定也有你不如的地方,上位者要学会去看别人的发光点,扬长避短,这样才能物尽其用。”

  赵庭红着脸回答:“是我心胸狭隘了,涵哥儿是个很有趣的人,胆子也大,我听沈大人说,他五岁的时候就敢上街摆摊卖东西,七岁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出门谈生意,他将来肯定是个很出色的商人。”

  赵璋点点头,“将来如何先不管,就看现在,你经常都会去沈家,也与沈家人走的近,那么这家人谁该亲近谁该防备心里要有数,沈嘉的父母固然很好,但他的亲戚会越来越多,人一多总免不了出几个祸害,你要学会看人。”

  这宫里出去的人最擅长的大概就是察言观色,赵庭也是如此,他喜欢去沈家,也正是因为沈家简单,人心真诚,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能让他感觉到轻松。

  但今天这么一家客人,那种轻松感就消失了,仿佛只是换个地方应酬,这让他很不开心。

  “皇叔,为何人心如此复杂?作为帝王业需要顾忌臣民的心思吗?”

  “你以为帝王是什么?”赵璋反问他一句。

  赵庭想了想,认真地回答:“从我懂事起,见到了几位皇叔为夺皇位不顾生死,那时候我想,皇位一定是个好东西,否则为什么那么多人抢呢?

  后来在宫里住的久了,也看到皇叔日夜辛劳,我又想,如此劳心劳力的皇位有什么好抢的?其他几位皇叔夜夜笙歌,美人美酒相伴,而您永远只有冷冰冰批阅不完的奏折,其他皇叔喜欢谁就纳谁,讨厌谁就打谁,而您身边却只有几个皇祖母他们塞来的女人,你不喜欢她们却还要留着她们,还有那些大臣,明明你也不喜欢却还要赏赐他们,过的太累太苦了。”

  赵璋听的发怒起来,丢开奏折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你看的很明白,将来这个位置是你的,为了做个好皇帝,你就必须从小吃别人没吃过的苦,一辈子都被这些烦人的奏折和大臣环绕,喜欢的人也不敢昭告天下,不喜欢的人也不敢打骂出去,可这又如何?你有拒绝的权利吗?你有选择的权利吗?这是你父亲留下的摊子,父债子偿!”

  赵庭抬头怒视着他,“皇叔,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皇位首先都是传给亲子,您将来也会有自己的孩子,皇位凭什么传给我呢?外人都说我多么幸运,皇叔您念着兄长的好,对侄儿照顾有加,可我不喜欢上课,不喜欢和大臣打交道,您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吃苦就让我来吃这份苦吗?我宁愿做个商户的孩子,至少可以随心所欲。”

  刚才赵璋让他说自己比不上涵哥儿的地方,赵庭想,自己唯一比不上的难道不是命运吗?涵哥儿可以肆无忌惮的哭笑打闹,他却不可以。

  赵璋摸了摸他的脑袋,无奈地说:“能说出这种话,说明你还没长大,只有孩子才不知道权利的好处,涵哥儿现在是无忧无虑,长大以后呢?他要为生计奔波,他辛苦赚来的钱要孝敬官府,每走一步都要低头求人办事,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也许倾家荡产也保不住一家人性命,到那时候,你还会觉得商户之子好吗?

  朕说真么多,是想告诉你,你看到的,习以为常的,并且不屑于做的这些事情都是别人求之不得的,得失利弊,你要懂得权衡。还有,朕不会有孩子,所以你就算再不喜欢也得坐上这个位置,否则这江山就乱了。”

  赵庭不太明白为什么皇叔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不过有一句他听明白了:他现在所受的苦都是为了将来高贵的活着。

  “皇叔,侄儿有个请求。”

  “说。”

  “侄儿想让沈大人做我的太傅,我喜欢听沈大人上课。”

  赵璋嘴角上扬,笑着问:“他资历尚浅,做太傅不够格,你跟着他能学什么?学如何离经叛道吗?”

  赵璋可是听过沈嘉不少叛逆的言论的,就连当皇帝有多苦也是沈嘉告诉他的,赵庭要是跟着他学习,非得被他带偏了不可。

  “诗文典籍有其他几位太傅教授,国家大事也有皇叔倾囊相授,侄儿想与沈大人学豁达的心胸与开阔的眼界,沈大人说,地是圆的,天上没有神仙只有大气层,大晋之外的世界还很大,有许许多多的国家,有形形色色的人,世界之大,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赵璋暗恨沈嘉误人子弟,当年他也听过不少这样的话,甚至下定决心将来要和沈嘉走遍天下,去东海看日出,去南海看蛟龙,去西山看落日,远渡重洋,走到世界的尽头。

  赵庭离开了,赵璋坐在龙椅上,看着成堆的奏折越看越心酸,皇帝当成他这样,到底还有何乐趣可言?

  “来人……”

  杜富成走进来,以为皇上是与小王爷闹脾气,还想劝他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结果就听他说:“把没批完的奏折打包好,朕要出宫一趟。”

  杜富成看看时辰,这会儿还早呢,皇上怎么白日就要出宫了呢?

  赵璋去后殿换了衣服,走出来的时候杜总管惊呆了,玄色的云锦长袍,用金丝勾勒出来的图案亮的能闪瞎人的眼,好在赵璋气质高华,什么华丽的衣裳都撑得住。

  不过出去一趟有必要打扮成这样吗?

  “朕记得有个金龙衔玉的金冠,放哪儿了?”

  杜总管急忙跑去找出来,亲自替赵璋梳好头发,镜子里的人面无表情,看着可不像是要去与美人约会的样子。

  而且也没人约会还带着奏折吧?

  赵璋带着人出宫直奔沈府,沈府里,外客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三位姐姐的家里人,沈嘉今日休沐,干脆就陪着孩子在花园里玩,他让木匠打造了不少玩具,足够一群小孩玩半天了。

  赵璋被人带进来后看到的就是沈嘉被一群小鬼围着的场景,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辆木车,正用颜料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然后围着沈嘉问好不好看。

  赵璋突然觉得,沈嘉应该是喜欢小孩的,他从前就对孩子特别有耐心,如果他自己有孩子,肯定是个非常称职的父亲。

  “咳咳……”赵璋提醒了一下正在疯玩的男人,对方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那笑容连天上炙热的太阳都比不上,让人心里发烫。

  “你怎么来了?”沈嘉从孩子堆里钻出来,跑到赵璋跟前,鬓角已经冒出汗了,眼睛亮亮的,看出是真的高兴。

  “听说今天府里办喜事,我来沾沾喜气。”

  沈嘉将何彦拉来照顾孩子们,先领着赵璋去见沈母,毕竟是过了明路的,多见见总是好的,尤其赵璋今天真是太帅了,他刚才一眼看过去都觉得要被帅晕了,老太太肯定也喜欢。

  沈母正和两位亲家母一起挑布料,那是施野今天送来的,特意送给亲戚家的女眷的,正好给几位姐姐和老太太们做新衣裳。

  “这匹紫色的好看,庄重大气,做条裙子再绣上几朵白梅肯定好看。”

  “我还是更喜欢那件暗红的,比较适合我这老太太,其他颜色太艳了。”

  “您年纪不大,可不能把自己往老气里打扮,这长安城里的贵夫人们哪个不是鲜亮着出门的,再让沈菱给你买几套宝石头面,看起来能年轻十几岁。”沈母要是嘴甜起来的时候是非常容易交到朋友的,哪怕是亲家母这种天生敌对的关系,也对她怒不起来。

  沈嘉走进来时正好听到这一句,高兴地说:“宝石头面的话我库房里还有几套,都舍不得送给娘亲,不如就送给两位老太太吧,让管家去取来给两位老夫人挑一挑。”

  正常可没有哪家的老爷给别家的老太太送头面的道理,但沈嘉是后辈,看在他姐姐面上也说得过去,只是让人有些惊喜。

  “这不好,哪能让小舅子破费?”贾老太太是不稀罕什么宝石头面的,哪怕心里喜欢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好意,好像显得沈嘉多有钱似的。

  沈嘉可不管这些,让管家送来两个盒子,一盒红宝石的,一盒是蓝宝石的,俱是上等精致的头面,没有哪个女人看了不喜欢的。

  沈嘉也不等她们选,给贾老太太送了蓝宝石的,说:“这气质最配您了,低调奢华,等二姐夫高中那天最适合戴这个了。”

  红宝石那套塞给张家老太太,“您一看就是喜欢红红火火的,这个最衬您,显得肤色白皙透亮许多,看着就跟三十岁似的。”

  “这可真是……嘉嘉这张嘴啊,太会说话了,老姐姐有这个儿子简直是祖坟冒烟了,我家张禄要是有他一半懂事我就没什么好愁的了。”

  沈母的目光落在沈嘉身后的赵璋身上,屁股已经坐不住了,特别跪下迎接,尤其沈嘉还当着他的面送礼夸人,也不介绍一句,太怠慢了。

  沈母笑容勉强地回了一句:“他顽皮起来的时候真是会把人气死,哪里有张禄省心。”说完不顾大家说什么,上前去拉着赵璋的手走过来,要介绍时却又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了,总不能说这是我儿婿。

  “这位是……”两位亲家母刚才就看到人了,可人家没介绍也不好意思问,又怕是沈嘉官场上的朋友,坐着都有些不自在。

  “这是嘉嘉的……好友,呵呵,姓赵,庭哥儿的亲叔叔。”沈母不等大家反应,就冲着沈嘉挤眉弄眼,“这里都是女眷,你带赵公子去你院子吧,晚上留下来吃饭。”

  赵璋朝两位老太太冷淡地点点头,并不亲近的样子,但对沈嘉的三个姐姐却和颜悦色许多,还送上了见面礼,连她们的孩子也没落下,而且都是重礼。

  沈菁不敢收,“我家的就不必了,上回已经给过见面礼了,哪能一直收你的礼?”

  “一些小玩意而已,大姐不必客气,赵庭回去后对你家涵哥儿赞不绝口,正巧我想请沈嘉给赵庭当老师,不如就让涵哥儿一同上课吧,有个伴他也不会那么孤单。”

  沈菁虽说还不知道这对叔侄的身份,但从他们的气质和送的礼品就能看出,必定是世族大家出身,而且张口就能让五品官员给他家孩子授课,那怕是皇亲国戚了吧?

  “这……我家涵哥儿调皮的很,且没什么学问,怕给庭哥儿拖后腿。”沈菁虽说喜欢这对叔侄,门户悬殊,她担心儿子会受委屈。

  “不怕,能被拖后腿只说明他学的不够用心,而且也不是天天,只是赵庭来沈府的时候让他陪一陪。”

  “那也好,有嘉嘉教导,我也不怕涵哥儿不听话了。”

  家里其他几个孩子都还小,否则沈嘉不介意一起教了,他行了礼就带赵璋离开了。

  回到正院,徐嬷嬷已经得到消息,正领着下人在门口跪地迎接,可比沈家下人隆重多了。

  “起吧,在沈家,一律规矩都按沈府的来,不必如此慎重。”赵璋虚扶了徐嬷嬷一把,又问她在沈府待的习不习惯。

  “这府里清静,主子随和,待下人再宽和不过了,老奴从未觉得如此舒心过,往后皇上想让老奴回宫,老奴也是不回的。”徐嬷嬷开玩笑说。

  “那就在沈府养老。”赵璋也没什么意见,宫里可没沈府这么舒心惬意,连他都想常住这里。

  沈嘉带他去书房,亲自将奏折搬出来,又一份一份先过目后给他分类摆好,然后拿了自己的公文出来和赵璋一同办公。

  赵璋这回总算舒坦了,一个人在冷清的御书房里工作远远没有两个人一起工作来的快乐,连效率都高了不少。

  看到好笑的奏折还会与沈嘉分享,遇到问题也有个人商量,日落前就将重要的奏折批阅完了。

  他放下朱红色的御笔,伸了个懒腰,抬头就见沈嘉撑着下巴正在看他,也不知道看了多久,脸色蓦地一红,打趣道:“好看?”

  “当然好看。”

  “有你好看?”

  “那是自然,我男朋友气吞山河、气质高华,宛如皎皎明月,今天这一身特别帅气!就是看着有点热。”

  “你上回说的自动转的扇子呢?做出来了没?”

  沈嘉换了个姿势,懒懒地说:“你不是说用不着吗?”

  “那是在宫里用不着,在你这里有谁给朕打扇?”

  “那还不容易,叫个侍女进来伺候就是了。”

  “朕不想有第三个人在。”赵璋摇头,好不容易和沈嘉清清静静地在一个屋里,哪能允许有外人插足。

  沈嘉笑了笑,起身说:“我去瞧瞧做好了没,好了就给你抬过来。”

  赵璋将桌上的奏折收起来,让他等自己一会儿,等收拾好了和他一起出门,“一起去看看。”

  木匠的作坊在后罩房,里主院有些远,好在太阳下山了,天气凉爽了些,两人走在路上也不觉得难以忍受。

  “上回让他们做的家具什么时候能做好?”赵璋还惦记着自己的东西呢。

  “在做了,毕竟是要送进宫的东西,光木材就等了半个月,做好了还得雕画上漆,没三个月哪能完成?慢慢等着吧。”

  赵璋并不是真图那几把椅子几张桌子,只是想早点用上和沈嘉一样的东西,最好能把他的寝殿布置成沈府这样的,那哪怕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也不会觉得太孤单。

  大热的天,沈嘉让木匠每天工作四个时辰就可以休息了,都是给自家做活,并不赶时间,但这府里吃的好住的好,两个木匠感恩,从不磨洋工,都是加班加点给沈嘉做东西。

  他们进工房的时候,就听其中一人高兴地说:“真的做出来了?风力如何,快试试看。”

  沈嘉边走边大声问:“可是我要的扇子做好了?”

  听到他的声音,两名木匠快步迎出来,两人身上的衣裳都汗湿了,但脸上的笑容很真诚,“大人,您快进来瞧瞧,要是哪里不满意我们再改。”

  这工房里到处摆着木头工具,下人房也用不起冰,屋里跟火炉似的,但等那台扇子转动起来,一股凉风立即驱散了热意,连带着地上的木屑也被吹的到处飞。

  “搬出去试吧。”沈嘉看着也很欣喜,他们不仅在短时间内做出了自动转的扇子,还给他上了色,做的着实漂亮。

  两人将风扇抬出门,这东西大概到沈嘉的胸口,很笨重,风叶是参照沈嘉给的电风扇的风叶做的,转动的速度远远达不到电风扇的速度,但靠的近还是能感觉到凉风的。

  能做到这个程度沈嘉已经很满意了,大也不怕,现在谁家卧室不是上百平,放一个笨重的风扇也不嫌占地方。

  “快来感受一下。”沈嘉把赵璋拖过来,让他亲身体验一把什么叫科技改变生活。

  赵璋有些新奇,换着不同位置感受了一下,发现不仅正对着有风,连两侧也能感觉到风,如果对着床吹,晚上睡觉肯定凉快。

  “是个好东西,有赏!”赵璋豪气冲天地说。

  沈嘉大笑起来,冲那两个愣神的木匠说:“赵老爷说有赏,快谢恩。”

  两人不知所措,但还是跪下谢了恩,事后每人收到了一百两的巨款,差点没吓晕过去。

  何彦给两人送钱的时候格外不平衡,“想我伺候主子那么久,也认识赵老爷好几年,他可从没给我赏过如此多的钱财,果然还是要有一门手艺!”

  “这……这真是给我们的?”

  “真金白银还能有假?不过你们可别生出想走的心,老爷看重你们,钱财也从不短缺,别因为有钱了就想离开,不过想走也无妨,我们老爷想找木匠多的是人来。”

  “不不,我们不走!我们这辈子就在沈家了!”两个木匠可不傻,这么好的主家上哪儿找?有了这些钱,他们足够让一家人安安乐乐地过日子了。

  而且作为木匠,沈嘉总能给他们各种稀奇古怪的点子,做出来的时候特别有成就感,说不定以后还能有更大的作为呢。

  沈嘉命人将风扇抬进卧室,想了想该放什么位置,他想放在书房,这样工作的时候也不会觉得热了,但赵璋一定要放在床边,说晚上更需要他,否则两个人大夏天的肉贴肉,大汗淋漓,那感受可一点也不好。

  晚上沈母亲自来喊赵璋过去用饭,因为有男客,沈母便没让其他女眷一起,而是分了两边,赵璋这边还是让几个女婿来作陪了,毕竟身份尊贵,如果几个女婿能入得了赵璋的眼,随便给个恩典都是好的。

  因不知道赵璋的真实身份,大家虽然对他敬重有加,却也没束手束脚,又是以前见过面的,很快就熟悉起来。

  张禄多喝了几杯,开始和大家天马行空地畅想着江湖大侠的生活,故事说的格外精彩,仿佛他已经在江湖上走了一圈,是人人敬仰的大侠。

  贾听风也喝多了,但他一直都是斯文有礼的人,又马上能去国子监了,胸中那股豪气又冒出来了,觉得自己下一次科举一定能高中,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的开心,到最后差点要结拜做兄弟了。

  杨森更稳重许多,他酒量好,虽然喝得多但却没失态,替两位妹夫频频对赵璋道歉,觉得这两人醉酒后真是自大的没眼看。

  “无妨,大家高兴而已,有愿望不是坏事,只要愿望能达成就好了。”

  沈父暗暗叹了一口气,人与人最怕做比较,三个女婿都不算大户出身,但当时也是与沈家门当户对的,可惜一到长安,尤其是和赵璋坐在一起,那种相形见绌的感觉就冒出来了,可惜他没有第四个女儿,也没有匹配得上赵璋的家世,否则真想招他为婿。

  沈嘉没怎么喝酒,都被赵璋挡了,两人在桌子底下手牵手,一顿饭吃的是什么滋味完全没尝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