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和反派杠上以后我哭了[快穿]>第261章 番外之蜜月旅行01

  李鱼和庄嵬的婚礼在海边的大教堂举行,两人穿着黑色的同款西服,脚边跟着一只仿真机器狗。

  机器狗浑身白色的绒毛,蓬松柔顺,一对眼睛乌溜溜的睁着,跑起来一颠一颠的,有点蠢,又有点可爱。

  它的名字叫1551,会给人主人叼报纸,叼拖鞋,还能操控家庭系统,帮主人打理一切日常事务。

  偶尔嘛,还能当当黑客,找点刺激。

  李鱼从小小的任务工作者一跃成为主神,又从神坛走下来,成了寿命无法估计的不太普通的普通人类。

  仗着老公是现存的权利最大的两位领导之一,他动用关系,把即将销毁的1551救了下来。

  1551早就听说当人类宠物非常幸福,生命安全受到法律保护,每天除了吃就睡和玩儿,主人还会时常给买新衣服穿。

  这种日子,是它梦寐以求的。

  所以当李鱼问它想要一具什么样的身体时,1551想也不想的说,“我想当一条倍受宠爱,永远长不大,能跑能跳的高颜值宠物狗。”

  李鱼当天下午就满足了它的愿望,通过管理局技术部门的帮助,将1551的所有程序都转移到了仿真小狗身上。

  1551睁开眼,尾巴摇得可欢了,奶声奶气的汪汪汪,把在场的所有人给萌坏了。

  藉着宠物狗的形象,它竭力的讨好卖乖,成功住进了大别墅,有了自己宽敞的大狗窝,狗盆内堆放着各种形态的能量块,日子美滋滋。

  在狗垫子上葛优瘫的好日子没过两天,1551就被拎来了这间教堂,并且被主人强迫系上了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娘里娘气的,它短小的爪子怎么扒拉都弄不下来。

  屁股上突然挨了一脚,1551扭头,抬高狗下巴,对上一双沉冷的黑眸。

  它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舔鼻子,怂兮兮的抖了一下,放弃和领结作斗争,毛茸茸的小屁股开始扭动,慢吞吞的继续往前走。

  婚礼很简单,誓言、戒指,众人的欢呼和祝福,没有过多繁琐的花哨过程。

  一结束,两个主人就拎着它离开教堂,上了一辆黑色的豪车。

  1551脑袋上多出一面小光屏,屏幕上敲出一行字,“接下来去哪儿?”

  李鱼把小狗抱起来,往后靠进男人怀里,想了想说,“去度蜜月。”

  万千世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爽得飞起来。

  李鱼摩拳擦掌,非常期待。

  汽车抵达管理局,李鱼跟着庄嵬上了顶楼,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白色大理石地板被阳光照得反光,1551一进去就撒了欢的追着那些反光点扑腾,像个小疯子。

  庄嵬站在办公桌前,一个手势,黑色的桌面变成了光屏,修长的指尖在上面复杂的操作几下,李鱼面前出现了数不尽的闪烁星点。

  “想去哪儿?”男人问。

  李鱼的视线移到哪儿,被盯住的那颗星星上方就出现小世界解说。

  当主神的时候,他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对每个世界是什么类型,其中发生过什么,一概不关心。后来进入中心城,他成了一个书呆子,一边观察周围的人,一边埋头苦学。

  再后来,参加工作后,李鱼开始穿梭于各个世界。

  这些前前后后所经历过的,都是现代文明。

  短暂思忖后,李鱼手指伸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颗星星。

  白光闪现,刺眼的光晕逐渐放大,充斥了整间办公室,他下意识用手挡住眼前,用力闭上眼睛。

  ……

  “公子,公子,快醒醒啊……”

  哭哭啼啼的声音在耳边盘旋不散,一句接着一句,让人没办法睡个好觉。

  李鱼皱着眉头睁开眼睛,瞅见床前跪着一个穿着短袍,系着腰带,脑袋上还扎了一个发髻的小少年。

  少年见人醒来,哭得更凶,“您可总算是醒了,吓死杨柳了!”

  哭声和喊声响彻整间屋子,轻易穿过大门,飘到了走廊。

  砰地一声,房门被用力推开,一位提艳红色长裙,头戴金钗的女人冲了进来。

  快到床前时,女人紧急刹车,手里的扇子在李鱼眼前晃来晃去,捏着嗓子说,“哎哟,我们小七可总算是醒了,你要是就这么去了,我那些哗啦啦啦流出去的银子可就捞不回来了。”

  李鱼嘴角抽了下,下意识在脑海中搜索1551的影子。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小小的狗叫,他寻声看去,一只白团子自门外飞奔而来,从女人和小少年中间穿过,飞扑上床。

  小白狗的前爪趴到李鱼身上,屁股因为用力摇摆的尾巴也跟着摇动。

  看着一脸傻气的小东西,李鱼一阵头疼,这蜜月度得太精彩了,开篇就是一场大戏。

  1551不安分的在主人身上蹦了蹦,低头在他手背上舔了一口。

  纷乱的记忆争先恐后挤入李鱼的脑海中。

  任何一个非本世界的人想要留都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寄宿在新死不久的世界原住民身上。

  关于这一点,李鱼完全理解……但也不能是个小倌吧!

  他着急忙慌的继续翻阅,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原主是个小清倌,平日里除了弹古筝就是抱琵琶,日子过的轻松惬意。

  只有一点不好,原主最近有个常客,叫张秦。

  现今虽为古代,但国风开放,南风馆比比皆是,某些较为开化的家庭,甚至愿意接受儿子娶男妻,纳男妾。

  当然,张秦对原主还没有要将人领回家的觉悟,他纯粹是因为好色。

  这家南风馆的老板娘,也就是李鱼面前站着的这位大姐,是个很会做营销的人。

  每周她都会推出一个主题,小倌们为了迎合主题,必须将自己的外表形象塑造一番,有时候是英姿飒爽的将军,有时候是英军神武的小兵,有时候,又是文弱吟诗的书生。

  总之是花样百出。

  三个月前,原主因为一身江湖侠客的装扮惊艳全场,张秦就是这个时候入了他的坑,开始往里拚命砸钱的。

  原主现在的花名叫小七,是按照进南风馆的顺序排的号,他原本姓林,单名一个寻字,是曾经礼部侍郎家的大少爷。

  礼部侍郎站错队伍,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半年前被拖去砍头了,家也被抄得干干净净,半个子儿不剩。

  原主一个过惯了锦衣玉食日子的大少爷,哪能过得了没房又没下人伺候的穷苦日子。

  将自己身上可以变卖的东西变卖完以后,没过多久就惨兮兮地流落街头。

  走投无路之下,他来到了这家南风馆。

  这种地方他以前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现如今没有办法,他走投无路,求助无门,只能把脸皮揣兜里,前来试试。

  林寻长得好,身条也不错,老板娘见了非常满意,为了把人拉进南风馆,她还破天荒的答应林寻不露脸的要求。

  就这样,靠着蒙住半张脸,原主在南风馆扎了根。

  起初,客人们还会因为看不着脸,带着几分神秘感,特意来捧他的场。

  可久而久之,神秘感变成了腻味,愿意往原主身上砸的钱财越来越少。扣除老板娘要拿走的钱,剩在手里的不过几两,根本无法支撑他的花销。

  无法,林寻妥协,摘下了蒙脸的白纱。

  靠着观众对这张脸的新鲜劲儿,他的收入重新拔高,隐隐有超过某些老人的势头。

  林寻飘了,开始拿架子,甩脸子,和其他小倌的关系越来越差。

  在老板娘的一次主题策划下,林寻摘得花魁的称号,从那之后,说他是日进斗金毫不夸张。

  作为南风馆的新晋门帘,走到哪儿原主都带着三五个小厮丫鬟,排场很大。偶尔心情不爽利,他还会阴阳怪气的讽刺那些不如他受欢迎的小倌们,嘴巴又毒又狠,时常把人气得恨不得掐死他。

  就这样,作著作着,林寻被孤立了。

  两天前,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整座瑶城如同坐落在一个簸箕上,被巨大的力量来回推搡颠簸,许多房屋倒塌,街道裂开,死伤无数。

  当时的原主刚单独给张秦弹完小曲,拎着茶壶,正准备给大金主沏一杯,脚下突然晃动,头顶的横梁咔嚓作响。

  两人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是地震,没了命的往外跑。

  也是倒霉,头顶的横梁好死不死垮塌下来,正巧挡住门口。

  外面的人疯狂的尖叫,逃跑,有人在经过的时候看见了林寻,却没有要来帮忙的意思。

  小小的缝隙无法同时容纳两人通过,张秦一把推开林寻,弯着腰想钻出去,林寻不肯落后等死,硬是把人给拽了回来,两人一起摔到地上,抱作一团打了起来。

  林寻身体弱,落了下风,被揍得仰躺到地上。

  他临死前最后一幕记忆,是整个房顶垮塌下来,将他掩埋。

  李鱼穿来以后,身体由歇菜状态变成了昏迷,是老板娘带着其他小倌一起将他从倒塌的木头和瓦片中救起来的。

  救起后,因为脑袋被砸,他始终不醒,老板娘又花大价钱请来名医为他整治。

  好在,钱没有白花,人总算是醒了。

  老板娘捏着兰花指,摇着团扇说,“你这条命可是我救回来的,花在你身上的那些银子,可得还我。”

  李鱼刚理顺记忆,脑袋还迷糊着,他佯装头痛的扶着额头,“我头疼,能让我先歇会儿吗?”

  老板娘用扇子拍他的头,“行行行,我这就走,不过我可告诉你,这场灾祸让咱们南风馆损失惨重,不少屋子要维护甚至重修,你们每个人都得出钱,否则……”

  李鱼受不了她尖声尖气的声音,缩回被子里,将脑袋给蒙住。

  老板娘翻了个大白眼,“还以为自己是少爷呢,也不瞧瞧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说着想起那条莫名其妙出现的狗,“对了,那条狗也不知道打哪儿来的,要是你自己之前偷着养的,最好是给我丢到后院去,要是咬到客人,你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絮絮叨叨的声音又在屋子里流窜好一会儿才舍得离开。

  李鱼从热烘烘的被子里钻出来,抓起1551一阵狂撸,真好,不掉毛。

  小白狗脑门上冒出一行字,【现在怎么办?留下还是走人?】

  茫茫人海,他没有庄嵬的坐标,上哪儿去找人?

  李鱼说,“先留下吧,正好这段时间南风馆无法接客,等修好之后再看情况。”

  遥远的西北,驻扎的军营内人心惶惶,个个都是垫着脚在走路,生怕一不小心触怒将军,吃不了兜着走。

  庄嵬坐在军帐的最上方,面色沉沉,脸上新添的那条疤痕,让本该俊逸的脸多出几分狠厉阴鸷。

  下方的将领大气都不敢喘,正襟危坐,等着老大发号施令。

  凝固般的气氛也知道持续了多久,首座的男人终于抬手点了点沙盘中的某个位置。

  众人附和,“将军雄才大略,定能成功取下都城,不知您现在做何打算,我等又该如何部署兵力?”

  庄嵬开口,“你们留下,我一个人去。”

  “万万不可啊,都城军机严密,万一查到您……”

  “我心里有数。”

  一听男人的声音低了几个度,说话的人立刻闭嘴。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几天前将军一个人夜袭敌营回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前动不动就骂娘的粗鲁莽夫,如今多了几分贵气,也多了几分令人压抑的阴沉和威严。

  尤其是那双眼睛,只是被扫了下,心里就止不住的发憷。

  当天夜里,庄嵬脱下铠甲,带上厚厚一塌子银票,往袖子里藏上改装过的箭弩,挎上宝剑,出发了。

  汗血宝马可日行五百里,加上驿站休息,不过四天男人就抵达了西陵国的都城。

  这座本该繁华的都城,眼下却是街道凌乱,路上行走的人神色匆匆,每隔一阵,就能看见疾驰而过,拖着木材的马车。

  庄嵬随手拉了一个人问。

  那人摇头叹气,“还不是因为一场地震!就七八天前的事儿。我记得当时我刚吃过午饭,正打算出城去外面的村子采买些便宜的陈米,还没走出院子,突然地动山摇,搭建房屋的木头咔咔作响……”

  想起当时的情况,老哥心有余悸,拍着胸脯说,“不过啊,好在咱们家房屋牢固,不像有些人家为了省钱缺这缺那,才没有当场倒塌,只是裂了几根墙柱子。”

  一听到有自然灾害,庄嵬打住还要继续叨叨的中年男人,从脑海中翻出一张地形图。

  地图上闪烁的红点,是李鱼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沿着路线穿过大街小巷,最终停在一间南风馆前,只一个抬头,就看见一名穿着浅蓝色长袍,没精打采趴在窗口的青年。

  李鱼跟其他人一起,整个白天都在搬运还能用的房梁和瓦片,累成了狗。

  这会儿瘫痪似的两手枕着下巴,趴在窗口换气续命,突然鼻尖一痒,打了个喷嚏。

  揉鼻子的时候,他的眼珠子自然下垂,落在下方一个正眯着眼睛,仰头看向自己的男人身上。

  男人脏兮兮的,头发凌乱,像街上的流浪汉。

  衣服也不是都城常见的料子,粗糙得很,没款式,没质感,不知道是不是从哪儿逃荒来的,倒是眼睛黑漆漆的。

  门外走廊里,老板娘尖利的催促传来。

  李鱼收起怀疑,撑起疲惫不堪的身子,啪一声关上窗户,继续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