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去

  他扶了扶眼镜,“如果真的有战争,我们就更应该去。不然,文化遗迹被损坏以后,我们就永远的错过了。”

  他也是肉体凡胎,也害怕死,懂得趋利避害。

  可是,他的心中仍然有信念感。信念感告诉他,一段文明正在饱受摧残,而他手中,恰好有些将它记录下来的机会。

  张静也赞成导师的意见,她学历史,本就是因为热爱,若是怕死怕受伤,她当初就不会跟着接这个工作。

  当初中华战乱时,正是有无数先辈前仆后继,想方设法地保护文物安全,文明这才有了延续。

  如今,正是需要薪火相传的时候,因为淋过雨,所以他们才想也为别人撑伞。

  耿于怀也不同意去,“可是,这终究不是我们国家的事。”

  况且,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媒体工作者,并没有张静导师心里那种浓烈的信念感。

  也不理解他这种信念感。

  “可是——”张静反驳道:“文明不分国界。”

  二对二,几人就这么僵持不下,拿不出一套合适的解决方案。

  涂苏苏适时开口,“要不这样吧,去还是不去,我们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投票,这是最民主的决定方式。

  张静的导师最先同意,举起了手,“我投去……”

  张静也紧随其后,站在了他这边。

  其他人也纷纷举手,三人同意,四人反对,最后就剩下了涂苏苏和石竟。

  涂苏苏还在犹豫,刚才张静两人的话,给了她触动,她想起穿越前那段时间正在热播的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前辈们,也是怀有如此的信念感。

  而且,她当初教育余之洲,当调查记者就得做好觉悟,现在到自己了,也不应该害怕。

  在杏花村揭露罪恶是她的工作,去耶路撒冷拍摄记录素材,也是她的工作。

  “我也同意。”

  她不再犹豫,对着张静莞尔一笑,继而目光坚毅地举起了手。

  四比四……

  最后的决定权,交到了石竟手上。

  石竟摸了一把自己下巴并不存在的胡子,在众人的注视下说道,“我徒弟都去了,我没有不去的道理。”

  这下结果出来了。

  耿于怀面色不愠,小声咒骂了一句,一群书呆子。

  没见过去送死还去得这么积极的。

  没人听清他骂了什么,也没人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最后,耿于怀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将原本的出发时间从今天下午改到了明天,今晚大家就留在酒店再住一个晚上。

  如果明天老杨那边没有更坏的消息传来,再动身。

  

  涂苏苏又回到酒店房间,四楼的走廊里,她和张静的房间对面,有人正在用房卡开门。

  那人的穿着打扮,和沈从云在佩特拉穿的一模一样,略微走近一看,果然是他。

  张静戳了戳涂苏苏的手臂,“别看了,再看别人脸上都要生花了。”

  她承认,涂苏苏正在看的那人确实长得好看,张静从来没有见过容貌这么优越的阿拉伯男子。

  五官立体却不硬朗,所以看起来气质温和。只是他望向自己的眼神,太过淡漠,眼里的冰连约旦的热气都划不开。

  只是,他的目光转向身旁的涂苏苏以后,却陡然温暖了起来,甚至,还隐隐藏有笑意。

  张静又想感叹了,苏苏的魅力是真的大,这几天都遇见好几个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不过,张静不知道的是,她以为的几个男人,其实除了加齐之外,都是沈从云。

  害怕被张静认为自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渣女,涂苏苏轻咳一声收回目光,佯装无事发生。

  沈从云说是站在门口开门,其实等到涂苏苏两人出现在走廊处后,他才把房卡贴在了门上。

  在莫斯科完全见不到她时,可能还没这么想念,可是一旦又和她相处,他才知分开半天便会害相思。

  尤其是他的脑海里,昨晚她媚眼如丝的样子一直挥之不去,视线也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她红润的双唇所移动。

  她今天的唇色真好看。

  不知道是什么色号的口红。

  不知道品尝起来的味道,是不是甜甜的。

  沈从云心里逐渐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实在不行,他今晚再藏一次被子也不是不可以。

  只不过,今晚没有三叔帮忙把张静勾走了。他忽然涌出几分后悔,早知道让三叔明天再回去莫斯科了。

  此时,正在飞机上的龙三骤然感到一阵寒冷,他不禁把身上的毯子裹得更紧了些。

  奇怪,飞机上也没开空调,怎么突然这么冷。

  可能,是张静在骂自己吧。

  毕竟他今早走得急,她睡得正熟,连联系方式都忘了给她留一个。

  他决定了,等下次见到涂小姐,再好好问问她张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下次见到涂小姐,应该就是在国内了。

  对于回国,龙三的心里充满期待,他太久没吃到正宗地道的中国菜了,莫斯科虽然有不少中餐厅,但终究不够味儿。

  况且,区区的几家中餐厅,根本就涵盖不完中国的所有美食。

  ……

  夜晚来临……

  张静习惯早睡,隔壁的床上很快传来绵长均匀的呼吸声。

  涂苏苏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白天举手时的果断是真的,现在心里的忐忑也是真的。

  虽然她会点功夫,但面对真枪实弹时,根本于事无补。

  她想多做一些自保的准备。

  想到此,她轻手轻脚地穿衣下床,找到了那天的抢匪送给她的手枪。

  要论自保手段,手枪肯定更好一些。

  只是,涂苏苏从来没碰过枪,连怎么开都不知道。

  而沈从云就在隔壁,原书中,他可是枪法很准的大佬。

  涂苏苏感觉现在的自己就像是临考前的学生,然后旁边就刚好有一份押题卷。

  虽说临时抱佛脚不可取,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啊,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于是乎,涂苏苏偷摸着出了房间,在深夜,敲响了沈从云的房门。

  咚咚咚……

  恰巧在门后纠结要不要去找她的沈从云顿时一惊,凑近一看猫眼,不禁一笑。

  这就是情侣间的心有灵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