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穿书后和王爷演戏保命>第五十一章

  既然是边境,那么最好贸易的就是当地的特色,还有生活物资。

  沧州山多,但是过了鸿雁山后面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沧州的鸿雁山就是草原与天启的分界线。

  黎安歌想了想,想要做贸易,就要用沧州的特色,因为沧州山多地广,农植物的生产可以说是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和气候。

  只是道路交通的不方便,想要运输出去也非常困难,最好还是做成成品,如此方便存储和运输贸易。

  水果弄成蜜饯,再大面积的种植棉花植被,养殖桑蚕,这样一来还可以纺织成布匹绸缎。

  草原上最缺的就是这些,用这些来贸易,可以获得最多的利润。

  但是这些短时间之间都不会看到太多的成效。

  正是头疼之际,木芙蓉突然道:“王妃莫要着急,芙蓉坊经营多年,认识的官家商人不在少数,让楼里的姑娘们去牵牵线,很快就能将第一批货物卖出去。”

  芙蓉坊在沧州经营多年,这点门路还是有的。

  将所有的方案全部都商量好之后,黎安歌就让佟曦悦跟着江韫到沧州各个庄子上收果子和棉花,再将一些棉花苗放到庄子上,让农户种植。

  物色工人和绣娘的事情也交给了两人,两人不止是要与草原通商贸,更要在沧州建立绣坊,让更多女子可以自己独立,自己谋生路。

  要争权,也要真正的改变沧州,改变这个世界固有的思想。

  这些天想着怎么处理这些杂事,不知道伤了多少脑细胞,现在黎安歌就只想安安静静的坐一下,原来用心计比直接动手累多了,难怪古代的帝王和高官没有一个长寿的,每天都想这么多复杂的心计,相互算计,能长寿才怪。

  好不容易搞定了这些,黎安歌难得有闲下来的时候,在书房内,无意间看见佟曦悦练字留下的纸张。

  佟曦悦刚刚才学习读书写字,时间还不长,写出来的字尚且带着一些不熟悉和稚嫩,但是也能够看得出来在隽秀的字迹里,有着尖锐的笔锋。

  从字上就能看得出看似柔软实则坚毅的女孩。

  不经意之间,黎安歌想起了宋诗湘,曾经黎安歌看到过宋诗湘写的字,她的字就和她的人一样,温柔又秀气。

  空闲下来之后,黎安歌又想起了,在原文中宋诗湘才是夏侯山苍的官配,并且是在花雨楼中一见钟情。

  身为策王的夏侯山苍,从小见到的美人不计其数,想要耍心机接近他的人只多不少,什么样的美人他没有见过,没有接触过。

  能够让他一眼心动的女子,绝对不是因为因为美貌,而是她的特质吸引了那个时候的夏侯山苍。

  所以黎安歌开始回忆宋诗湘的一切,她的一举一动。

  回忆了一番,黎安歌发现宋诗湘端庄典雅,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小家碧玉的大小姐,知书达礼温柔知性。

  曾经想着快点撮合两人在一块,自己能落个清静。

  现在再回想起来,竟然在庆幸,幸好原著的安排没有真的发生。

  原来后来的夏侯山苍喜欢的竟是这种温柔贤淑的女子,劝自己的时候说着庆幸,但是还是忍不住特别在意宋诗湘的一举一动,她的行为举止。

  就比如现在看到她娟秀的字,黎安歌也不禁拿起桌案上的笔,砚台上还有刚才佟曦悦没有用完的墨汁,她照着平日里看到两人练字的样子,沾了墨,可是却不知该怎么下手。

  她从前用的都是硬笔,别说是用毛笔写字了,毛笔她连碰都没有碰过,所以现在拿起了毛笔她还是不知道怎么下手。

  正头疼着该如何下笔,想想又觉得自己幼稚得可以,竟然会在意这种事情。

  算了,喜欢什么,那也是原著的设定,不是现在正在他身边的这个人。

  想通之后,黎安歌正要放下手中的笔,她刚要放下的手,就被另一只大手给握住了。

  在那只手的牵引下,面前的白纸上很快就出现“黎安歌”三个字,低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这是你的名字。”

  黎安歌认真看着纸上的三个字,没有回头看那个人,根本就不需要去看,单纯凭着淡淡的气息,还有手心的温度,她就知道那人是谁。

  这个人从进来到握住她手的那一刻,她才发现有人靠近,如果是放在曾经,那一定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她也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不过放到现在,放到这个人的身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这个人,黎安歌没有半点设防和警惕。

  带着浅浅的笑意,黎安歌问道:“你可算是忙完了?什么时候来的?”

  夏侯山苍俯身靠近她的耳旁,几乎整个人都伏在她身后,轻声回答道:“在你拿着笔发呆的时候,拿着笔又心不在焉,你在想什么?”

  既然都已经开口问了,黎安歌偏就不想如他的意,挑眉得意道:“那就要你猜了。”

  “练字要专心点!”夏侯山苍空出一只手在黎安歌头上轻敲,示意她专心一些。

  可是这人就在她身后紧紧贴着,温热的呼吸就洒在她耳畔和脸颊上,她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写字,何况她本身就对写字没有兴趣。

  今日也不知道是哪门子的鬼,迷了心窍她才会提起笔来。

  当夏侯山苍握着她的手,在自己名字旁边留下了他的名字之后,黎安歌干脆直接撒了手,“不写了,一点也不好玩。”

  她才起身,夏侯山苍再次将她推到椅子上,双手撑在两边,将她锁在椅子小小的空间里,双目紧盯着她:“我一来,你的心就乱了,心思不定,因为我?”

  炙热如火一样的目光仿佛要将她拉过去,一同燃烧一样,迎上这样的目光,黎安歌确实无处可藏。

  便伸出长臂环在夏侯山苍肩膀上,难得娇俏模样问道:“你是不是喜欢那种知书达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就像诗湘那样类型的女子。”

  好端端的提起了宋诗湘来,一下子就让夏侯山苍想起了那时候黎安歌想要把宋诗湘送到他房里来的事情。

  旧事重提自然是要算旧账的,况且给他送女人这件事,夏侯山苍至今记得清清楚楚,就想着什么时候发泄一下不满,这下好了黎安歌自己就给提了出来。

  夏侯山苍倾身向前,更加贴近黎安歌身子,蛊惑一样问着:“怎么突然间又提起宋诗湘,到现在你还没告诉我,当初为什么要给我塞女人,你怎么会认为我会喜欢上宋诗湘?”

  当然是因为在原著中他们两个就是官配,就算那时候夏侯山苍并没有多么心动,但是至少那是书中夏侯山苍唯一另眼相待,并且不顾流言蜚语的情况下将宋诗湘赎身带回王府的女子。

  不过这些黎安歌都不能明着和夏侯山苍说,所以黎安歌干脆就选择不回答,反问起来:“你还没说,你是不是就喜欢那种小鸟依人,温柔贤淑的女子?”

  第一次,黎安歌感觉到了女生不想讲道理的好处。

  其实女生很多时候不是不讲理,而是取决于她想不想讲道理,只有在特定的人面前,才会生出想要任性耍赖的念头。

  原因就是那个人愿意无条件宠着她。

  夏侯山苍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满眼宠溺的在黎安歌唇上落下一吻,轻声道:“我喜欢的女子,英勇无畏,能打得了山匪,也能收服得了人心,还能经商论朝政,可以睚眦必报,也能一笑泯恩仇,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输男子半分,那个奇女子,如今就在眼前。”

  原来被人一本正经的夸着是这种滋味,黎安歌还是第一次知道,曾经听得起一身鸡婆疙瘩的情话,现在用在自己身上,原来那么受用。

  不过,要是换一个人对她说这些话,比较大的概率应该是会被她狠狠揍一拳。

  所以说土味情话也是要分人的,不对的人说出来就是比猪油还腻。

  情之所向的人嘴里说出来,那就是情感的调味剂。

  开心是开心,但是黎安歌玩笑过后,黎安歌还是将人给轻轻推开了,要是再让他压在身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燃起火来。

  黎安歌把夏侯山苍拉去了校场,夏侯山苍拿着图纸打造的□□已经送了一批过来,正是要验收的时候,几个士兵拿着□□试用一番,看到□□的射杀力之后,简直爱不释手。

  夏侯山苍也赞叹道:“这种□□曾经军中也备有,但是因为容易损坏,所以使用率并不高,而夫人设计出来的□□,工艺精巧一次可以装下的□□更多,而且不容易损坏,很大范围内减少了器具的损失,夫人当真是上天赐给我的最珍贵的宝物。”

  看到夏侯山苍试用弓.弩,每一下都打在靶心上,准头那是十分好。

  弓.弩的试用和现代的手.枪方法是差不多的,已经算是最接近于手枪的冷兵器,但是黎安歌拿着弓.弩在手上还是感觉不太趁手。

  忽然间黎安歌想起来了,那天在兑换伤药的时候,她在积分商城中,似乎看见了一个特别熟悉的武器,92式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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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注:枪支信息来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