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炮灰他万寿无疆[快穿]>第21章 校园文里的不良少年

  原主名叫许时喻, 万千农民工当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在这诺大的江城,他像是一只毫不起眼的蚂蚁, 是光鲜城市背后的阴影,几乎不被任何人放在眼中。

  每天在水泥混凝土和钢筋瓦砾中穿梭,居住在夏天遮挡不住半分炽热,冬天抵御不了丝毫严寒的窝棚中。

  终于熬到大老板发了拖欠了好几年的工资, 足足三万多元的“巨款”让他喜不胜收, 甚至开始不由自主的畅想未来。

  —— 当这钱寄到老家的时候, 母亲和儿子脸上会浮现出怎样的笑颜。

  可就是这样一个再朴素不过的畅想, 却被一个喝醉了酒飙车的富二代无情的抹杀。

  原主当时沉浸在即将要寄钱回家的喜悦之中, 等他听到周围的呐喊声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极速而来的汽车离他已经不过半米远。

  ——根本无法躲开!

  鲜艳夺目的百元大钞似飞雪一般飘散在空中,映衬着鲜红刺目的血, 竟是比那天空中耀眼的骄阳还要多几分颜色。

  汽车像离了弦的弓箭一般疾驰而来, 震耳欲聋的发动机轰鸣声在时喻耳边炸开, 带着狂风呼啸而过,一副势必要把他碾死在路边的架势。

  就在汽车即将触碰到他身体的一刹那,时喻微微眯起的眸子一瞬间放大了起来, 这具身体常年劳作, 倒是比上一个世界的宋时喻更适合他一些。

  刻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时喻没有半分的慌张, 只见他足尖一点, 整个身体便凌空飞跃了起来,双脚踩在汽车的引擎盖上, 轻轻松松就翻了过去。

  时喻安安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甚至连气都没有喘, 他转过身来, 好整以待着看着眼前。

  剧情里酒驾的男子在撞到人以后神智终于有了少许的清醒,原主被撞以后惨烈的现场使他被迫从昏昏噩噩当中反应过来,及时踩下了刹车。

  极速运动的轮胎在地面上摩擦出一条深深的印记,又压着原主的身体滚了过去,汽车颠簸之间,在即将撞上绿化带的前夕堪堪停了下来。

  而这一次,没有原主一整条人命来做缓冲,酒精还在那名男子的大脑皮层不断发酵,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男子依旧不管不顾地将油门踩到了底。

  汽车冲过缓冲带,在众人的惊叫声中横穿了一整条马路,直直撞上了路边高楼。

  正播放着明星广告的巨大LED屏迅速闪烁了几下,随后彻底的陷入到了黑暗当中。

  而那辆汽车也在一瞬间变得支离破碎,整个车的前方深深地凹陷了进去,一道触目惊心的殷红划过唯美的血痕,时喻透过冒着烟的车门,看到了昏迷不醒满头鲜血的男子。

  殷红的血色染了他满脸,一道贯穿整个胸膛的伤口皮肉外翻,看起来无比的狰狞,甚至是那道令人恐怖的伤口处都还在不断的往外冒着血。

  熙熙攘攘的大街,瞬间变得凌乱了起来,尖叫声,呼喊声不绝于耳,不少的人面露恐惧之色,连连往一旁跑去。

  不一会儿,出车祸的地方就变成了一个真空地带。

  虽然此次穿越成了一个没有丝毫能力的普通人,但时喻异于常人的感知还是让他嗅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

  他看着那不断冒着烟的汽车,随即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片刻之后,找到了那味道的来源——机油。

  浓稠的黑色液体滴滴掉落,很快就在汽车底下汇聚成了一小潭。

  被汽车撞坏了大门的门店招牌摇晃两下后重重砸了下来,让本就“深受重伤”的汽车变得更加破败不堪。

  时喻注意到一根电线随着招牌一同掉落了下来,电线的底端还在“滋滋”冒着火花,距离滴落下来的机油不过几厘米的距离。

  机油和冒着火花的电线触

  碰到一起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时喻十分清楚,现在只要有人用木棒把那根电线挑开,爆炸就不会发生,那名酒驾的男子或许也可以活下来。

  但是……时喻为什么要救他?

  更何况此时车祸地点十米之内都没有一个人影,就算是汽车发生了爆炸,也不会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

  在喝了那么多酒的情况下还要开车,想必那人应当会料想到这样的结果。

  剧情中原主被他活活撞死,他自己却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而这个世界并没有将酒驾量入刑法,那人只不过在看守所里关了一天,就被保释出来了。

  害死了一条活生生的命,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关了一天后出来,依旧该干嘛干嘛。

  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不远处传来了消防车的警笛声,但因为道路拥挤,一时半会儿还赶不过来,时喻听到这声音后发出了一声轻笑,随即不紧不慢地顺着人流离开了原地。

  只因为在消防车声音响起的刹那间,时喻清晰地看到,那闪着火花的电线随着招牌的摇晃,已经触碰到了滴落下来的机油里。

  穿着简朴破旧的男子,从容的走在都市的人山人海中,恍若漫步于花丛之间,灰头土脸并不遮掩他清隽的样貌,反而是带上了一股隐没尘埃的淡然。

  “轰——”

  巨大的爆炸声响在时喻身后响起,漫天的火光映衬着朝霞流云,为本就炎热无比的六月更添了一丝滚烫。

  消防车终于穿过拥堵的街道赶到了现场,清凉的水花压下了蹿天而起的火光,但乘坐在驾驶位上的那个人,却是无论如何都救不回来了。

  ——只因为,他在汽车爆炸的刹那间,早就被翻涌的热浪烤成了焦炭。

  不再管身后车祸的事情,乘着阳光,时喻匆匆回到原主干活的工地收拾了一下行囊,便买了回乡的车票。

  原主的老家是在南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小渔村,那里面朝大海,交通不便,稍微有些志向的年轻人几乎全部都离开了村子来到大城市里打工,原主并不是一个例外。

  但大城市里人才济济,才初中毕业的原主根本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和千千万万进城的农民工一样,选择做一些体力活。

  原主记忆中的小渔村和时喻在其他世界中遇到的海边村镇完全不一样,没有络绎不绝而来的旅客,也没有努力发家致富的带领人,居住的是年年发潮的土房子,吃的是海浪翻涌时捡来的海货。

  村子里人口不多,世世代代都以打渔为生,但因为小渔村地处偏僻,没有一条完整的柏油马路,新鲜的海货无法大量运出,晒干的海货价格又十分便宜,再加上大海无情,随时都有可能剥夺掉人的生命。

  小鱼村里的人生活世代贫瘠。

  这里甚至是连一个学校都没有,想要上学,每天要徒步走好几公里的路去镇上。

  很少有人能吃得了这个苦,再加上他们很少出渔村,未曾见识到外面繁华的世界,也根本看不到读书以后会带来怎样的未来。

  因此,大部分人念个小学,认识一些字以后,就会选择出去打工。

  原主本来也是和他们一样的想法,可随着慢慢长大,从学校的老师口中,和出去打工回来的时候青年人的嘴里,原主认识到了一个和小渔村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他心中充满了对那个世界的向往,他想要带着父亲母亲过上不用再辛苦劳作,每天光享受也能吃饱饭的生活。

  因此,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来回近十公里的路,原主坚持了整整九年。

  他本是那个最有可能有机会考出小渔村,去大城市上大学的人,但天公却总是不成人之美。

  为了赚他上高中的学费,原主的父亲冒着暴风雨出

  了海,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哭瞎了双眼,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跌进了冰冷的海水当中,等原主哭着求村里人将她救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神志不清,变成了一个智商只有七岁的孩童。

  生活的重担压在了这个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他不得不选择了放弃学业,跟着村子里的年轻人进城打工。

  但母亲还需要有人照顾。

  原主人长得很好看,高高瘦瘦的,说话也斯斯文文,村子里的一个小姑娘张文秀早早就对原主芳心暗许,趁此机会主动提出了替他照顾母亲。

  原主别无选择,只能答应。

  因着这份情分,原主在成年以后娶了张文秀,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儿子,或许是因为有了孙子,原主的母亲不再随意发病,总是安安静静的和孙子呆在一起。

  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照顾了这么久的一个疯癫之人,张文秀也感到了心力憔悴,她见婆婆似乎有好转的迹象,她便趁机提出了想要和原主一起进城打工。

  她看到那些打工回来的女孩身上漂亮的衣着和首饰早就羡慕不已,如今有了机会,便开始了肆无忌惮的购买。

  很快,原主的工资便不够她的花销了,但张文秀的购买欲却没有得到丝毫的节制。

  二十岁出头的女孩长得水灵灵的,虽然已经生了一个孩子,但那种未曾被尘世污染的单纯还是让张文秀的上司对她动了心。

  在数不尽的糖衣炮弹和甜言蜜语之下,张文秀选择了和原主离婚。

  因为她发现,年少时那点朦胧的爱意,早已在夜以继日的磋磨当中消失殆尽,她自认为她替原主照顾了这么多年的疯癫母亲,又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让许家有了后,她不欠他的了。

  原主自然也是认识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不再是当初校园里的那个天才少年,很快就同意了离婚。

  张文秀走了,儿子许初念留给了原主。

  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和自己一样早早的辍学,没有文凭受尽白眼,比之前更加拼命的干活,想要供儿子念大学。

  一切仿佛是踏入了轮回一般,原主初中毕业的那年夏天,父亲葬身于大海,在原主的儿子许初念初中毕业的前夕,原主被一个酒驾的人撞死在了马路边。

  一个只有七岁智商的老人,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又该怎么生活?

  但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偏缠苦命人。

  就在原主被撞死的这天晚上,许初念被镇上的小混混打断了腿,原主杳无音讯,七岁的痴傻奶奶连医院在哪都不知道,他们根本没有钱交手术费。

  好好的一个孩子,一夕之间成了一个跛子。

  等到许初念的腿已经没有了彻底治好的可能的时候,撞死了原主的那个酒驾的魏翔,终于带着一大笔钱高高在上的出现在了许初念的面前。

  江城魏家凭借房地产发家,魏翔是魏董事长的老来子,被宠的不知天高地厚,什么事都敢干。

  心怀怨恨的许初念终于知道了原主一直联系不上的真相,可心中的恨意,却早就难以消散了。

  为了补偿,也为了名声上能够好看一些,魏家人把许初念送去了江城的私立高中,还给他交了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

  可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富二代,不是富二代的,也是凭借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考进来的,唯有许初念,一没身份背景,二没学习成绩,还是一个走路都走不利索的跛子。

  很快,他就成了所有欺凌的对象,被打,被骂,撕作业本都是毛毛雨,他们逼着他用那条瘸掉的腿在他们面前跑步,肆意的嘲笑着他身体的残疾,无所不用其极的挖苦讽刺。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少年少女们,根本不会知道这些欺凌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

  伤害。

  而有时候越是单纯无辜的人,越会做出无比恶毒的事情来。

  一次许初念在被欺负的时候,一个女生不经意间路过救了他,让许初念没有想到的是,此时救下他的女生,和当初他被打断腿时,在巷子里喊报警的那个女生,是同一个人。

  白月光和朱砂痣融为一体,苏苏成了许初念永远无法宣之于口的存在。

  然而,纵使他将心中的情意压了又压,却还是被人发现了,而那人,正是欺负的他欺负最狠的魏家长孙——魏卓星。

  魏卓星表示这个女孩很独特,和其他那些上赶着要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完全不一样,不管是为了探寻心中的那点悸动,还是为了更加肆无忌惮地羞辱许初念,魏卓星开始高调的追求苏苏。

  而每当苏苏为了许初念和魏卓星争吵以后,许初念就会迎来更加严重的欺凌,可他却甘之如饴,只因为他想要保护心上的女孩。

  一次苏苏和魏卓星吵架以后,为了气他,跟着许初念回了家,这事引发了魏卓星的不满,带着一大群人冲进了许初念的家要打他。

  智商不足的许奶奶为了保护许初念,被人一棍子打在了后脑勺处,当场就没有了呼吸。

  苏苏吓坏了,哭着扑进了魏卓星的怀里,见出了人命,一群半大的少年终于害怕,放了狠话后转身离开。

  许初念抱着徐奶奶的身体枯坐了一夜,天亮之后,人去楼空,苏苏再也没有见过许初念。

  直到她和魏卓星大学毕业要结婚的时候,她终于再次见到了他,却是在绑架的现场。

  许初念像地下通道里的老鼠一般苟延残喘,暗中谋划多年,就是为了杀掉魏家人报仇,在绑架魏卓星以前,他已经把当年跟着魏卓星一块冲进家里来害死他奶奶的那个混混给解决掉了。

  但撞死他父亲的魏翔却是他一直都无法接触到的存在,许初念无可奈何之下只能绑架魏卓星引,用他引出魏翔。

  然而,就在他即将要动手的时候,那个唯一给过他温暖的女孩苏苏出现了,眼前已经成年的女孩和记忆中那个少女重叠在一起,在她的细声安哄下,许初念有了一瞬间的动摇。

  早就看懂了苏苏眼神的魏卓星趁此机会一脚踢开了许初念,他来不及去捡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就被围在周围的警察一枪击毙了。

  张文秀接到消息的时候,看到的就只剩下儿子冰冷的尸体,她知道许初念恨她抛弃了他,可她却从未想过他会恨她到这个地步,恨到独自一个人踽踽独行这么多年,都从未想过要去找她。

  张文秀再婚后丈夫对她却远没有原主那么体贴,再加上她没有生下个一儿半女,晚年过得也比较凄凉。

  接到儿子死讯的她彻底崩溃,不顾一切的想要利用夫家给予魏家打击,但却被丈夫的原配子女给发现,她直接被扫地出门。

  身无分文的她疯疯癫癫的离开,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也许死了吧……

  当苏苏无意间听说了张文秀的事迹以后这么想着,但许初念的一切,早就和她没有关系了。

  故事的最后,反派接受了他应有的代价,男女主也是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个屁!

  时喻头一次想要骂人,看完故事主线的时喻只想要冲到时空管理局去把主系统拉出来锤打一番,问问他到底谁才是反派。

  他做了那么多的反派任务,可每一个所谓的“反派”,只不过是站在了“气运之子”的对立面,为了促使对方上进的存在,时喻自己当反派的日子里,只除了兢兢业业搞事业,给气运之子提供动力以外,可从未做过什么作奸犯科的勾当。

  而这个世界里,所谓的主角却是实打实的害死了原主一家三代人,到最后竟然还能够心安理得的

  享受着生活。

  但任务一经开始,除非完成所有的KPI,否则是没有办法返回任务大厅的。

  时喻从角落里扒拉出来2333,满带疑惑的问道,“这些世界,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抱歉宿主,2333没有权限。]

  时喻抬手将他扔回了角落,“要你何用?”

  2333也很委屈,他只是一个刚刚出厂的小萌新啊喂!

  ——

  原主的故乡是真的偏僻,时喻下了火车以后,搭了一趟出租,又转了两趟大巴,才终于到了许初念上学的镇上。

  此时夕阳已然落山,温暖的霞光散发着阵阵余晖,落日余荫里,整个小镇都带着一股古朴的气息。

  但此时的时喻却丝毫没有时间去欣赏这些景物,两条修长的长腿包裹在破旧的工装裤里,快速地游走在中学后面的小巷中。

  剧情中只说许初念在小巷里被围堵,可小镇的巷子四通八达,像一个密密麻麻的网格,若不是时喻记性好的话,恐怕很快就会迷失其中。

  学校四周的巷子都已经找寻完毕,时喻思索了一番,正准备往小渔村所在的方向走去,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几声不太寻常的声响。

  他寻着声音快速前往,悠长深邃的巷子像一个深渊,只听得见声音,却看不到任何的人影。

  却忽然,就在时喻即将要拐弯的时候,一个女生从侧边的巷子里走了出来。

  眼前的少女大概十三四岁的样子,身上穿着干净的蓝白校服,满头青丝用皮筋在脑后束了一个高高的马尾,额间几缕胎毛修饰的额头饱满又圆润,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当她认真注视着人的时候,大大的瞳仁又黑又亮,让人忍不住沉沦其中。

  “叔叔,你不能过去。”

  少女抬起一只胳膊拦住了时喻的路,似乎是因为有些紧张,她的胳膊微微轻颤着,鼻尖冒出了几滴细小的汗珠,映射着一点红色的小痣,为她单纯的气息增添了几丝勾人的味道。

  长得如此漂亮,再加上正好出现在许初念被打断了腿的巷子旁,少女的身份已经不言而喻了。

  苏苏明明早早就来到了这里,却还非要等到许初念被打断了腿才出现,甚至还拦着自己不让过去。

  时喻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表情来,看来这个所谓的女主角,也并不像剧情中描述的那般温柔善良啊。

  他微抬起眼帘撇了一眼苏苏,一句话没说就要转身绕过她离开。

  却没想到苏苏死死的拉住了时喻的衣摆,死活不让他过去,“叔叔,你真的不能过去。”

  她的大眼睛里闪着水花,显露出可怜无比的样子,“叔叔行行好,我的好朋友和她喜欢的男生在里面,我是在这放风的,我不能放你过去。”

  看着苏苏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时喻冷笑一声,“编,继续编。”

  苏苏咬紧了牙关就是不松手,“我没有骗你!”

  时喻挑眉,“你是不是还要说你那个好朋友喜欢的人叫许初念?”

  苏苏愣了一下,抓着时喻的力道下意识地松开了些,脸上浮现出一抹被抓包的尴尬,“你……你怎么知道的?”

  趁此机会,时喻迅速将自己的衣角从苏苏手中抽离,“因为我是他爸。”

  拐过墙角,时喻终于看到了被围在混混中间的许初念。

  和剧情后期描写的经历了种种磋磨以后的麻木不同,此时半大的少年满脸狠戾,一双眼睛似狼崽子一般泛着凶光,手无寸铁的他,竟是和七八个手拿棍棒的小混混打得不相上下。

  “狗宰种,老子劝你把身上的钱快点交出来,免得受那些皮肉之苦,谁不知道你爹娘都不要你了,拿着那些钱也没什么用

  ,还不如好好孝敬孝敬……”

  “嘭——”

  小混混话未说完,就结结实实的挨了许初念的一拳。

  半大的少年背靠着墙,声音几乎是从胸腔里嘶吼出来,“你他妈的再说一遍!”

  “谁没人要?啊?!谁没人要?!!”他喊得歇斯底里,脖子和脸全部都涨得通红,愤怒几乎快要将他整个人给燃烧起来。

  “娘西皮的,”为首的小混混挨了一拳,又被骂了一顿,感觉自己大哥的地位受到了冒犯,他发出一声狞笑,“给脸不要脸。”

  “兄弟们,给老子一起上!”

  七八个人将许初念团团围住,手里的棍棒不要命般的朝他身上挥去。

  为首的那人拿着一个手臂般粗细的铁棍,隐藏在人群后方,眼看许初念即将不敌,他顶着嘴唇发出一声冷笑,面带嘲讽,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铁棍,用力挥向了许初念的小腿。

  许初念双手抵住了挥向自己脑袋的棍棒,却已经无力去阻止那根铁棍。

  他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不想看到自己腿被打断的情形,但意料之中的疼痛却并没有传来,反而是听到了一声那小混混的惨叫。

  他似乎格外的痛苦,那阵阵哀嚎宛如杀猪一般撕心裂肺,让许初念好奇地睁开了双眼。

  此时正是天际将暗不暗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带上了一股朦胧感,格外的不真实。

  只见方才还把他团团围住的混混们,此时一个个全部都仰面躺在了地上,就像是武侠里被点了穴道一样。

  他们以各种奇形怪状的姿势躺着,身体完全无法动弹,只有一双眼珠子在滴溜溜的打着转。

  在那一群人中间,一名男子背对着他站着,逆着依稀的光影,许初念觉得他好像是一个英雄。

  心里是这么想的,他嘴上也这么说了,“你是……专门来拯救我的英雄吗?”

  许初念没有看到时喻究竟是怎么做的,但其他人却是瞧得清清楚楚,时喻只不过是拿几个小石子打在了他们的手腕处,他们手中的棍棒便一个接一个的掉落在了地上,再也没有力气拿起来了。

  此时听到许初念这么说,一个个也把时喻当成了武侠里那样会功夫的大侠。

  他们虽然身体无法动弹,说话却还是可以做到的,此时一个个全部都张嘴开始求饶起来,只说是和许初念在打闹,根本没有想将他们怎么样。

  一群人一口一个的大侠让时喻很是无语,他没有理会那群小混混,反而是缓缓转过身抬手揪住许初念的耳朵,“不是大侠,也不是英雄,我是你爹!”

  “小兔崽子!不学好,在这跟人打架,嗯?”

  许初念还没出声,一群小混混们却是立刻慌了起来,无论方才表现得多么凶残,但他们其实也都还未成年,此时见到一个大人出现,内心都不由得带上了一些恐惧。

  为首的那个小混混更是瞳孔一缩,身体控制不住地开始颤抖了起来,“大……大叔,我,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欺负许初念了,饶命啊……”

  剧情中就是他那一铁棍,直接打断了许初念的骨头,致使他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半大的少年一天到晚别的不干,光学人家打架斗殴,时喻决定给他点教训。

  对于这些十四五岁的少年而言,时喻一个成年男子是十分高大的,当对方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的时候,为首的小混混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惊恐万分地瞪大了眼睛,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后退,可因为时喻点了他的麻穴,他根本使不上半分的力气。

  “你……你不要过来。”

  “你让我不过去我就不过去?”时喻缓缓在为首的小混混面前蹲下,勾唇一笑,宛若一个修

  罗恶鬼。

  “你……你要干什么?我告诉你……”

  “唔——”

  为首小混混的话音戛然而止,只因时喻脱下了他的袜子塞进了他的嘴里。

  平日里小混混从未觉得自己的袜子竟然会是这般的臭,熏的他几乎快要呕出来。

  但时喻用了巧劲,用袜子压住了他的舌苔,再加上那股子难以言说的恶臭味道,小混混根本没办法把袜子用舌头顶出去。

  时喻抬手把小混混倒了个个,随手捡起一根木棍就重重地向着他屁股上抽了过去,“让你一天天的的不学好,你爹妈送你到学校里来就是为了让你打架斗殴的吗?”

  时喻很是知道如何打人才是最痛,而且外表看不出丝毫的伤痕。

  他冷着一张脸,恶狠狠地威胁着小混混,手下的动作也是没有丝毫的停歇,直揍的那小混混涕泗横流,却又叫不出来。

  那模样别提有多凄惨了。

  他带着巧劲一下一下打在小混混尾椎骨侧面一点的位置,这是时喻曾经做反派任务时学到的一个技巧,短时间内完全看不出任何的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腿会越来越疼,越来越疼,直到再也走不了路,成为一个瘸子。

  人们总是经常用“他还是个孩子啊!”来为那些犯了错误的未成年人辩解,可他们却从未想过,被那些所谓的“孩子”伤害过的人,又何尝不是个孩子呢?

  剧情里苏苏经常安慰许初念,说她了解他的痛苦,对他感同身受,可这世上本就没有感同身受一事。

  莫经他人苦,怎劝他人善。

  因此,许初念断腿的痛苦,小混混也必须要体验一番才是。

  确保小混混今后需日日忍受瘸腿的煎熬,时喻反手扔掉了手里的棍子,“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家混□□,再让我看到你欺负人,信不信老子废了你?”

  许初念听着时喻意有所指的话语,悄咪咪的往后挪了两步,他自己这段时间也没有好好上学,每天到处鬼混,时喻该不会也要想废了他吧?

  小混混早已痛到泣不成声,鼻涕眼泪糊了满脸,因为剧烈的疼痛五官都有了些许的扭曲,哪里还有曾经大哥大的样子。

  接受到时喻看死人一般的目光,小混混整个心肝都跟着颤了颤,他虽然也跟着一些道上混的大哥,但那些大哥也不是真的是亡命之徒,这般锐利的视线,让他忍不住心生恐惧。

  无法说话的他只能不断地摇着脑袋,惊恐万分。

  时喻抬手用棍子挑出了他口中的袜子,万分嫌弃的开口,“把你脸擦干净。”

  “哎!哎!”混混赶忙点头,生怕自己的动作慢了一分又会惹了这个煞神的不悦。

  小混混刚整理好准备离开,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却在此时到了现场,“谁报的警?”

  “是我,”时喻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他们抢我儿子的钱,还打他。”

  小混混们见到警察都快要哭了,他们从未这般期待过警察叔叔的到来,一个二个都赶忙开始告状,希望他们把时喻给抓起来。

  面对警察疑惑的眼神,时喻无奈地摊了摊手,“我什么都没做,我是被冤枉的。”

  “不可能!”为首的小混混高声尖叫,“就是他打我。”

  然而,警察按照他的说法仔细的检查了他的屁股和手腕,别说被揍得皮开肉绽了,就是连一点红印子都没有。

  一名警察满脸的不悦,“现在的小孩,撒谎都快要成性了,污蔑人也不是这么个污蔑法。”

  “真的……”小混混欲哭无泪,他都快要绝望了,“你们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

  警察快速地把他们压上了车,“说谎也要讲证据,你们说人家打你了,打你们的印子呢,用棍子打了人,能

  不留一点痕迹吗?”

  小混混猛然想到自己身体全然无法动弹的那一段时间,心头忽然一颤,他回头看了一眼警车的后方,时喻对着他露出了一抹挑衅的笑。

  完了……

  小混混顿感悲凉,他是真的把大佬给得罪了。

  时喻抬脚踹开了小混混遗落在他脚边的袜子,只觉得还是打轻了,才能让他敢在警察面前告状。

  父子俩跟着警察一起往巷子外面走,准备去警察局里做笔录,路过方才遇到苏苏的地方的时候,时喻发现她还在那里。

  看到许初念过来,女孩带着满脸的担忧冲了上来,她抓着许初念的手臂就是一顿上下打量,“你怎么样?没事吧?要不是我报了警,我都不敢想象……”

  “停——”

  时喻打断了苏苏的絮絮叨叨,将许初念的胳膊从她手中抽了出来,“首先,警察是我叫来的,跟你报不报警没关系。”

  “其次,方才拦着不让我去找我儿子的人也是你,现在假模假样的在这关心,你究竟有何用意?”

  苏苏直接一个大写的懵,满脸惊愕的看着时喻,“你真的是许初念的爸爸?”

  时喻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这个所谓的女主角身上,透露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怪异,“不然你以为呢?”

  苏苏还是有些不可置信,视线扫过时喻,最终落在了许初念的身上。

  许初念微微点了点头,“是我爸。”

  苏苏骇然大惊,她似乎是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许初念的爸爸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但她的反应很快,只不自然了那么一瞬间,立马就调整了过来。

  她眼眶慢慢湿润,看起来难过极了,“许叔叔,我知道你是许初念的爸爸,可是你也不能这么污蔑我呀。”

  长相白净的少女垂着眼眸,脸颊上带上了几分少许的羞涩,微红着眼眶不敢直视许初念,“我……我只是关心许初念而已,我看到他被那么多人围堵,我……我担心。”

  “我已经没事了,天不早了,你也快点回家吧!”许初念记得眼前的这个女孩,是和他同班的同学。

  但他们俩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自己没了妈,又没了半个爹,还有个痴傻的奶奶,几乎没有人喜欢他。

  而苏苏不一样,她家里是这个镇子上最有钱的,她会跳舞,会弹钢琴,长得还漂亮,老师同学都喜欢她。

  对于这种宛若春花般绚烂的女孩子,哪个少年又不曾有过心事?

  但许初念知道,他们的差距太大,她也没有资格和她站在一起,如今能够得到她的关心,已经是三生有幸了。

  留守儿童,内心总是自卑的。

  眼看着自家便宜儿子被人家三两句话就笼络了去,时喻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一下许初念的额头,“瞧你那出息。”

  “别碰……”

  许初念本是想要说“别碰我”,对于这个一年见不了两次面的父亲,他本能上是有些排斥的,可看着眼前女孩委屈的样子,到了嘴边的话拐了个弯,又变成了另外一套说辞。

  “苏苏她不是这样的人,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误会。”

  遇到心生好感的主角,反派总是被降智,还好时喻早有准备。

  原主有一个十分破旧的三星手机,除了发短信打电话,基本没有了其他的功能,但录音功能还是完整的。

  在刚刚遇到苏苏的时候,时喻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此便把他们的对话都给录了下来。

  时喻掏出手机按下了播放键,苏苏那极具特色的声线顺着带有些许杂音的听筒传入了许初念的耳朵,“叔叔,你不能过去……”

  在两个小屁孩震惊不已的目光下,时喻将作为证据的

  手机交给了警察,“不好意思,刚才忘记了,围攻我儿子的时候,这个女孩子一直阻拦我,我怀疑她和他们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