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佟是以非常出色的成绩考上的市第一高中。

  而对于自己的这个成绩,邹佟没有太过意外。

  因为这于他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的事情。

  自从初一考了一次班级第一后,他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一路高歌猛进,向着更多的第一冲刺。

  起初,是和原第一同学轮流做班级第一,后来慢慢地就坐稳了第一的位置,偶尔状态不佳时才会跌落第二。

  后来就跟驻扎在了班级第一的位置一样,并以班级第一为大本营,开始跟于初他们这波尖子生中的尖子生角逐年级第一。

  对于他的神速进步,他的班主任一开始还能够淡定对待,到后面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觉得邹佟实在是太给他长面子了。

  而他班上的同学则是从隐隐的冒酸气变成了大写的服气,甚至还因为年级第一在自己班里而感到自豪。

  不过,这群同学中不包括两个人,一个是吴其,一个是原第一同学。

  对于邹佟的优秀,吴其刚开始很看不惯,但他的看不惯又不能拿邹佟怎么样,后来他就决定眼不见为净了,和他的好基友林菲一起无视邹佟的存在,省得给自己添堵。

  而原第一同学,一开始从邹佟那里将班级第一的位置夺回来的时候,非常嘚瑟,还跑到邹佟面前说:“我就说我不是吃素的吧,这不,班级第一被我给夺回来了。哈哈哈,小伙子,你还有得努力呢,再接再厉吧。”

  嘴上这样说的同时,他的心里还想着:小样,好看比不过你,成绩还能输给你不成,哼哼~

  结果,没想到,邹佟还真再接再厉给他看了,直接在下一次考试中,又夺走了第一。

  甚至到最后,还非常狠地垄断了班级第一,再也没有给过他拿第一的机会。

  对此,原第一同学表示很懵,反应过来之后,忍不住躲到角落里哭卿卿去了。最后抹干眼泪,委屈巴巴地做起了班级老二。

  除此之外,受到邹佟影响的,还有一人,那就是邹佟一开始的补课老师,于初。

  一直以来,于初对于学习这件事虽认真但并不算刻苦,状态比较游刃有余。

  但看着邹佟这么努力的样子,她不知怎么的,就被激发了斗志,也开始发力角逐起了年级第一。

  最后,在这两个卷王的逼迫下,其他原本没必要那么拼的尖子生也不得不开始卷了起来。

  毕竟年级第一可就只有一个,这群心高气傲的尖子生哪里愿意拱手让人。

  就这样,邹佟以一己之力,将原本比较平和的战场推向了白热化,战场上的每个人都努力作战,希望能够在最终的考试中获得最后的胜利。

  但最后,在中考中拔得头筹的,是后来者邹佟。

  而且,拔得的不仅是学校的头筹,更是全市的头筹!

  简单来说就是,他是他们那届的中考状元。

  而身为市中考状元的他,本来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甚至更好的选择,因为在成绩出来后,除了市一中招生办打电话来拉拢外,还有省里其他同样很优秀的高中打电话来利诱他。

  但他不为利益所动,全部都给婉拒了,坚定地选择自己考前填的志愿。

  因为这可是他从小长到大的城市,是妈妈所在的城市,也是捡到哭包的城市,还是那么多朋友所在的城市。

  他可舍不得离开这里。

  而同样舍不得的,还有他和哭包住了那么久的家。

  虽然舍不得,但他们却不得不离开。

  因为市一中离家里太远,他没办法跟初中一样每天家里学校地往返。

  对此,高中仍然跟他在同一个学校,所以跟他面临同样情况的于初,选择了住校,周末休息的时候才回家。

  而他,因为哭包的存在,从来没有考虑过住校的事,而是选择在学校附近租房,搬过去住。

  然后,在于爸的帮助下,他在学校附近找好了一处不错的一房一厅,离学校非常的近,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对此,邹佟非常满意,因为这样放学之后他很快就能见到自家哭包了。

  一切准备好后,高中开学前几天,他就带上他的行李和一些重要东西,抱上他的宝贝哭包,在于爸和于初的陪同下,一起前往新租的房子去了。

  在新房子安顿下来后,没两天,学校就开学了。

  报名当天,高中仍然在同一个学校的、相熟的一些同学,知道了他在附近租房后,在家长走后、学校还可以自由出入之前,闹着说正式开学前的最后一晚不想吃食堂,也不想在外面找饭吃,就想上市中考状元家里蹭饭。

  对此,邹佟没有过多犹豫,笑着同意了,甚至还认认真真地、一个个地发消息,把其他相熟的同学也叫了来,比如说于初、原第一同学等。

  说起来也是奇怪,邹佟并不是一个多么活跃、多会来事的人,但在敞开心扉交朋友后,难得的人缘竟然不错。

  所以他相熟的朋友竟然挺多,而且在他邀请后,除了实在有事来不了的,基本都到了。

  男男女女的十几个人,大家聚在阳台上,围在一起边烧烤边聊天,打打闹闹、说说笑笑的,直到时间差不多了才把垃圾收收,跟邹佟道别后回学校去,路上还顺便丢丢垃圾。

  而李哭包,虽然对于铲屎官不让他吃烧烤这件事有点怨念,但看着以前孤零零的孩子,现在拥有了这么一群朋友,发自内心地感到欣慰。

  邹佟送完朋友们出门,回头就看到了自家狗子慈祥的笑容,觉得很好笑。

  他把门关好,然后飞步上前,把自家狗子抄在怀里,搂着它问:“哭包哭包,你喜欢这里不?”

  他上下掂了掂哭包,又接着说:“我喜欢这里,我们之后会在这里度过三年时间。”

  其实,在今天之前,他不是很习惯新住处,还是舍不得以前跟狗子住了那么久的那个家。

  但今天过后,他决定爱上这里。

  因为这里有狗子,刚刚还有那么多朋友来过这里。

  而对于他的问题,李哭包的回应是:“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我家铲屎官喜欢我就喜欢。

  怎么样,这回答满意吗?

  满意的话就把我放下来吧,不然,一身的烧烤味,有点馋狗……

  呲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