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穿越重生>田螺夫郎他好宠我(穿越)>第12章 生煎包(2)+夫夫恩

  凌难的身体僵硬,好像马上就要同意了。

  郑秋实非杠上了,今天这个生煎包他必须煎上!

  郑秋实继续纠缠,甚至不惜用脸蹭着凌难的胳膊,语气又软又奶,像只小狗卖萌撒娇:“凌难,求求你了,让我试试吧~”

  就在快要征得同意的时候,院子里响起吆喝声。

  “哎呦,煮什么呢,怪香的!”

  是谁来得这么不是时候,郑秋实撅起嘴唇,心里嘟囔道。

  两道身影出现在堂屋门口,东张西望。

  一个高大黑壮的汉子,长着一张苦瓜脸,一个矮小瘦黑的妇女,脸上挂着精明的笑容。

  两人皆是五十来岁的模样,手上提着一提腊肉。

  此时的郑秋实还抱着凌难的胳膊,脑袋靠在他肩上,看起来颇有几分夫妻恩爱打闹的模样。

  “哟,看来我和你大伯来得真不是时候哦!”那妇人打趣道。

  来人正是凌难的大伯和大娘。

  之前听说过凌难的亲戚,关系倒不复杂,好像是只有一个伯伯,伯伯只有一个儿子,已经婚娶。

  两家人都在一个村,一个村头一个村尾。

  凌难父亲凌二还在世时,两家人因为一些田地问题有些纠纷,再加上凌大家里过得不错,为人嫌贫爱富,导致两家不怎么来往,后来凌二死后,家里更穷了,两家基本上没交集。

  偏偏这个时候,凌难新婚燕尔,凌大两夫妻手提腊肠来了。

  郑秋实的脸皮向来不算薄,但是不知道为何,这打趣却让他有些羞涩起来,仿佛被窥探到了小秘密,脸燥红着,一直红到耳尖儿。

  郑秋实慌忙抽手,正正经经地站着。

  他手足无措,一会儿摸摸耳垂,一会儿摸摸脑袋。

  倒是凌难先镇定过来,无声地张嘴,表示叫了长辈。

  凌难搓了搓手上的白面粉子,端来两张椅子给大伯大娘坐,然后准备沏茶倒水。

  郑秋实这才反应过来,他这个门面上的“侄媳妇”只会傻站着。

  郑秋实连忙夺过凌难手中的茶壶,斟茶倒水,一口一个大伯大娘,叫的亲切无比。

  大伯大娘还是有些讶异,那日的郑秋实明明是个疯哥儿,如今行事举止皆如常人。

  郑秋实在心里抹了一把汗,还好自己反应快,不然估计村里又要传他的闲话了。

  陈氏客套地笑着,露出她的龅牙,夸赞道:“侄媳妇小嘴儿真甜哦!长得也水嫩,孕痣又红,我家凌难捡到你真是有福气!”

  郑秋实笑着回了几句客套话。

  陈氏又问了他名字年纪家住哪家里有几口人之类的话。

  郑秋实一一作了回应,虽然这些信息都是瞎编的,比如他今年二十六了,他说自己年方十六。

  在这个朝代,十四岁便可考虑婚嫁,十六岁正是婚嫁的最好年纪。

  “我记得难儿今年虚岁有二十六了吧,郑哥儿才十六,两个人还这么恩爱,”陈氏调侃道,“十六正是孕崽的好年纪,难儿加把劲,让我和你伯伯早点抱上侄孙!”

  陈氏笑呵呵的,却见凌大默不作声,用手暗暗掐了凌大胳膊,刻意提醒道:“你说是吧,夫郎!”

  凌大拘谨地笑了笑,回道:“是啊。”

  凌大结结巴巴地说:“凌难啊,快到春耕了,借到牛了没?”

  这生硬的转移话题让郑秋实生疑。

  陈氏似乎不满凌大说话慢吞吞的,接过话头道:“等你大伯犁完田,你就用家里那头老黄牛,不用问其他人借了,自家的牛自家人用!”

  凌大一家和凌难这些年没什么交集,可陈氏却称两家人为自家人,郑秋实心中再度起疑。

  凌难点点头,用手势表示感谢。

  经过短暂的观察,看得出来,凌大在家里应该是没什么地位的,倒是陈氏说话份量足,看着个头小,但肯定是个强势的女人。

  他挺想知道陈氏葫芦里究竟卖了什么药。

  总不可能只是单纯的示好吧。

  郑秋实表示感谢,非要留两人下来吃生煎。

  两人也不推辞,好好地坐下来等吃。

  最后郑秋实还是没能如愿以偿,生煎包还是凌难煎的,他负责陪着长辈说话聊天。

  凌难用冷锅倒冷油,将包好的生煎封口朝下。

  一个个白净如雪的生煎静静地躺着,小巧玲珑,可爱至极。

  大火烧热,使生煎受热均匀。

  接下来倒入水,水的混入,发出滋啦啦的声音,生煎底部立马变得金黄,酥酥脆脆,散发着诱人的焦香。

  再煎一会就可以出锅了!

  郑秋实已经迫不及待了,但是碍于外人的存在,他只好故作矜持。

  他连喝了两口茶,才抑住口水。

  不一会儿,一碗外皮酥香、内里多汁的生煎上桌了!

  好在早几天凌难削了几根竹子做筷子,不然今天连筷子都不够用。

  其实家里的碗碟都不多,郑秋实想着哪天有空,叫凌难带自己去镇上瞧瞧,他其实也挺好奇古代赶集的场景。

  凌大和陈氏终于动筷了,郑秋实迫不及待夹了一个生煎往嘴里塞。

  生煎个头不大,刚好一口一个,面皮表面白雪蓬松,底板金黄脆薄,好像能透过白净的面皮看到里面饱满的肉馅,仿佛能穿过酥脆的面皮听到里面摇晃的汤汁。

  面皮绵滑微粘,轻呡到嘴唇的那一刻,触感像是被一位少女轻轻一吻。下一瞬,牙尖划破绵软的面皮,肉汁仿佛热泉,从天上倾泻而来,滚烫又鲜甜,温润又咸香,只感觉口齿之间荤香四溢。

  轻轻一吮吸,肉馅入口,肥瘦均匀,绵滑不失风度,柔软不失韧性,像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带着沉稳雍容的气质。

  面皮酥脆,嚼叭几下,酥脆声咔擦咔擦,带着脆香,混着肉汁,让人欲罢不能。

  酥、鲜、绵,仅仅三字便可概括生煎包的面皮、汁水、肉馅的特点,但是它留给品尝者的却不仅仅是这三种感觉。

  虽然生煎包非常好吃,但是在郑秋实的感觉里,这生煎包和大学门口卖的生煎还是有点区别,终究是差了一抹味道,却不知道是什么。

  郑秋实想了半天,却想不出来,心里莫名涌出一股酸涩的感觉。

  刚吃了一个,陈氏就夸赞凌难手艺好,就连一直愁眉苦脸的凌大都笑了一下。

  大家都沉迷于生煎的美味之中,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都是聊些家常。

  天色渐暗,几个人坐在一起吃生煎,时不时唠扯着家常话,倒是颇有几分一家人的样子。

  吃饱喝足后天色已晚,凌大和陈氏挺着圆滚滚的肚皮回家去了。

  外人走后,郑秋实瞬间感觉自在多了,他抖着腿,摊软在椅子上。

  凌难又在收拾碗筷。

  虽然说来了几天了,但是郑秋实好像什么活也不用干。

  就算是干活,也是他心痒想做美食,这样悠闲的日子,真希望能过一辈子。

  看着凌难走来走去,忙里忙外,郑秋实感觉眼花缭绕,不知不觉有了困意,他伸了个懒腰,打算在椅子上小憩一会。

  没想到才来几天,他的生物钟已经完全调整过来了。

  非常符合古代作息,以前总是半夜不睡,现在却是晚上七八点就有了困意。

  想着想着,郑秋实已经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郑秋实感到自己被抱了起来。

  他短暂地触碰到邦硬的东西,像是坚实的壁垒,但是却带着温热,还有咚咚咚的声音,像是擂鼓一样。

  随后整个身体陷入绵软之中。

  一阵簌簌的声音,脚有些微凉,然后被温热的东西握住。

  郑秋实脑子猛地清醒,但是身体还是处于睡眠状态,动也动不了,像是鬼压床的感觉。

  为什么凌难要动他的脚?

  他想起今天陈氏的话——

  “十六正是孕崽的好年纪,难儿加把劲”

  ……

  凌难不会欲行不轨吧!

  郑秋实脑子飞快运转,身体也慢慢得到大脑控制。

  他什么都顾不上,看都没看一眼,胡乱一脚踹。

  一声闷响,一声骨碌。

  这一脚还不轻,卯了十足的力。

  郑秋实从床上直起上半身,两条腿悬在床沿边上。

  鞋袜被脱掉了,整整齐齐摆在一边,地上放着个脚盆,盛有水,热气腾腾往上冒——

  两步远处,凌难捂着鼻子坐在地上,一脸痛苦加委屈的表情……

  两个人,四只眼,相互看,一人心虚,一人委屈……

  凌难这是要帮他洗脚呢……

  郑秋实脸上挂不住,讪笑着摸了摸耳垂:“我、我下意识就……”

  “对不起……你没事吧?”

  凌难揉了揉发红的鼻子,摇摇头,他爬起来继续帮郑秋实洗脚。

  人家吃了哑巴亏,被踹了一脚,还毫无怨言继续洗脚,郑秋实自己都为凌难感到委屈。

  他抽回了脚,撅着嘴唇,乖巧道:“我自己洗吧!”

  说完他弯下上身,打算用手搓一搓脚。

  凌难突然抓住他的手,表情严肃,摇摇头,他又皱起大浓眉,仿佛所有的五官都在说不。

  他扳开郑秋实的手掌,指着他刚被刺破的泡,示意这里有伤口。

  原来凌难是担心他受伤的手沾水。

  如果不是凌难提醒,郑秋实都快忘记自己手上有伤这件事了。

  郑秋实在心里涌出一丝难以言说的感觉,像是冒出甜蜜蜜的气泡。

  不知道是因为有人惦记他而高兴,还是因为什么其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