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更衣室里出来,姚东明已经清醒了很多,走廊里,几个人坐在一起,面面相觑。
霍洛洛经历了很多事之后再去看姚东明,心里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张嘴就感觉嘴里苦苦瑟瑟还带着点儿酸,意识到这点之后,他干脆不开口了。
反正他现在这幅样子,只要他不承认,姚东明也不可能会认出他。
林厌在看秦彦,这家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还乐乐呵呵的瞅着霍洛洛和姚东明,一副准备随时吃瓜的样子。
林厌扶额。
现在他想不明白的事情更多了,突然出现的神秘人,还有莫名其妙就被解决了的魔婴,这里面到底是谁利用了谁?谁是受害者,谁又是那把刀。
刚开始他还以为这次和魔婴得是一场恶战,谁能想到这么轻易就解决了。
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四个人能有一千八百个心眼子,最后还是姚东明实在没忍住自己的好奇心,先行开了口。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做好了一辈子被控制的准备了,所以即使被控制的再辛苦,他都没有放弃最后的那丝清明。
趁着自己还清醒的时候,他将姚氏剩下的股权,以及他名下那些比较隐秘的房产基金还有存款,都用遗产的方式转移到了霍洛洛的名下。
虽然刘佳妮一直说那天在地下室里霍洛洛是被一只女鬼带走了,可能早就死了。
姚东明就是不信,他就是觉得霍洛洛还活着。等到刘佳妮的真实面目暴露之后,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霍洛洛一定还活着。
面对鬼,他没有害怕,但是他现在很想从林厌那里知道,如果被鬼带走之后,人还能不能有活着的几率。
林厌抬眼看他,别说,姚东明这人渣是渣了点儿,但是长得真不赖,他和秦彦不一样,姚东明的长相更像是狼,硬气中带着攻击力。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鬼,是鬼控制了你。”
“林先生你别误会,我想问的不是这个。”姚东明面上忽然染上一抹难堪,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林厌的身上感觉出了一种不欢迎的气场。
他貌似也没有的罪过林厌吧?
“我是想问,如果有被 鬼带走,那他还能......活下去吗?”
姚东明问完之后就后悔了,现在的他浑身发寒,就怕从林厌那儿得到些并不好的答案。
这说的不就是霍洛洛吗?林厌第一时间看向当事人,霍洛洛一言不发,眼神都没给姚东明一个,他这就知道,霍洛洛没打算说实话。
林厌清了清嗓子,颇为老神在在道:“那肯定……死定了。”
姚东明只觉得脑袋顶上轰隆一声,天都塌了,林厌有厉害他是知道的,林厌都说没可能了,那洛洛是不是真的……
姚东明面色凝重,林厌看热闹不嫌事大,开心的不行,以前看小说的时候还觉得追妻火葬场这种情节很俗套,不过真到了让自己看的时候,啧~感觉还真不错。
姚东明的火气一直蔓延到刘家老大的身上,这人也是倒霉,刘家老大回到会客区之后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得快点儿下手,不然等到姚东明彻底不清醒之后,他爸妈肯定会把得来的钱都收走,给他时肯定的,但是只要带上老二一起分,那他得到的不就少了很多吗?
越想就越坐不住,刘家老大决定还是偷偷摸摸的去找一趟姚东明。之前做生意的时候他就经常听到那些人说,姚家老宅里可是有不少宝贝,姚东明这个人又和格外的喜欢收藏玉,家里的藏品可有不少。
他那个废物妹妹跟人家在一起这么久,竟然连老宅都没有资格去,白白错过了这么多的宝贝。不行,他得抓进去找姚东明,想办法让姚东明同意他去一趟老宅。
刘家老大眼珠子一转,一个主意就起来了。
他颠颠的跑过来的时候,姚东明的神志已经在林厌的帮助下恢复了大半,因为刚才林厌给出的那个答案他还在气头上。
气自己,同时也在怀疑他家洛洛真的像刘佳妮说的那样,被鬼带走了?这件事刘佳妮从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肯定不是什么好角色!姚东明心里骂了句娘。就凭这些天刘佳妮做的事,这人的人品就不能再摆到台面上相信了。
在问过刘佳妮现在的情况之后,姚东明决定先去叫停这场荒诞的婚礼,然后去找刘佳妮,问清楚洛洛的下落。
他这边正急着,打着电话让齐明杰赶紧叫停婚礼继续进行,两条腿都要成风火轮了往新娘的化妆室赶。
他们用的这个酒店太大了,姚东明刚走了一半,就被刘家老大拦住了去路。
刘家老大先是看了姚东明一眼,发现这人好像是有哪里不太对劲,不过心里惦记着那些宝贝,也没多想。
“妹夫啊,佳妮她......”
姚东明挑眉,心里不耐:“她怎么了?”
嘴上说的风轻云淡,心里巴不得这人是残了死了,赶紧滚一边去。
刘家老大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现在看见的姚东明和之前看到的姚东明不太一样,这人好像是又回到了没被控制之前的那种压迫感。
他咽了咽口水,为了宝贝还是硬着头皮,满嘴胡话:“佳妮她正在化妆室里闹脾气呢,说是身上没有一套合适的首饰,那些金的银的都太俗了,女孩子嘛,人生就这么一次婚礼,她也是希望自己能漂漂亮亮的,这点儿愿望也是可以实现的吧。”
刘家老大觉得就这么两句话的时间,他的额头上都是冷汗,这个男人的气势太吓人了,不愧是黑白通吃的太子爷。
姚东明心里都快恨死刘佳妮了,他恨不得这人赶紧去死才好,不过还是咬牙切齿的问:“那她想要什么样的?”
“呃......”
刘家老大愣了一下,眼睛顿时就亮了,这事有门。
“玉的,我听说妹夫有一套红暖玉的首饰,这个应该挺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