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黏人[娱乐圈]>第29章 

  如果我有喜欢的人呢。

  十五岁时的心动对象按理说是能回味半辈子的, 但对应允而言,被广播叫到教务处去挨批的印象更深刻。

  太难堪了,尤其是当着他哥的面。

  其实他自己受点处分最多沮丧一阵子, 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让他接受不了的是, 时淮还陪着他一起听了通班主任训斥。让他哥丢脸比他自己丢脸心塞一百倍。

  就觉得,小王子怎么能受这种委屈——那会儿他还没脱离奶狗期,时淮在他心里高贵优雅的小王子形象从第一次见面开始, 延续到十五岁依旧坚不可摧。

  在篮球场上给他送水的姑娘听说后来去混了娱乐圈,长什么样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确实漂亮, 高鼻梁大眼睛。

  害羞的时候睫毛一颤一颤,好像能从眼睛里飞出只亮晶晶的蝴蝶来。

  她是被一群同学陪着过来送水的, 被簇拥在人群中好像小公主。看到她的时候他莫名地想到时淮, 想到小王子和小公主好像很般配。他接了水, 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那次之后小王子就被封尘在历史里。他只叫时淮公主殿下了,带着点故意捉弄的语气。

  时淮也有和公主一样的漂亮睫毛, 也总是被簇拥在人群里成为视线焦点。最重要的是, 公主殿下和小公主的组合听起来没小王子那么般配,他邪恶地希望时淮晚点遇见喜欢的姑娘。

  不知道时淮对感情冷淡是否因为这句言灵的应验,他感到罪过又心满意足。

  应允不自知地弯起嘴角,半张脸埋进枕头里睡得很香。

  他是个自私的弟弟, 自私且理直气壮。他希望能比时淮更先找到喜欢的人,这样就不用因为嫉妒而做出更多坏事,惹时淮恼怒。

  至于是嫉妒时淮还是更嫉妒那个得到时淮青睐的人, 并没有细分的必要。只要他能找到一个温柔美丽的小可爱当老婆, 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

  隔天早上醒来, 他不舒服地掀开被子看了一眼,内裤里湿黏的一团。

  幸好时淮背对他还没醒。他赶紧下床去冲澡,换了身干净衣服出来,公主殿下还在睡。

  两天没挨打了。应允作妖的毛冒出头来,跳上床想把他哥蹦醒。但时淮翻了个身,露出的脸上表情很疲惫,他又立刻收了神通,跪下来轻轻晃时淮的肩膀,“哥。”

  时淮听见他的声音,皱着眉抬手挡住畏光的眼睛,“嗯……去把窗帘拉上。”

  “哦。”应允跳下床去拉了窗帘,又跑回来趴在床边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梦见小金了。”时淮低声道。

  应允唉了一声,手心还贴在他的额头上。

  小金是前年去世的。宠物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陪伴他们长大的那一只已经算是寿终正寝了。他们一起在院子里铲土,在小金喜欢奔跑的草坪上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把它放进去埋掉。

  应允还记得,那天落着小雨,时淮蹲在泥泞的草地上,双手贴着刚填平的墓坑。他平时是很爱干净的,可是那天手上裹着泥水,淋了很久的雨,像隔着地下六英尺的距离跟平常一样摸小金的脑袋。

  小金是早逝的妈妈送给他的礼物。即使谁都知道衰老和死亡不可避免,但他心里肯定难过死了。

  “还有我呢。”应允安慰道。

  他拉着哥哥的手放到自己头顶,就像那天任凭裹着泥水的手弄脏他的头发。他露出一个差不多灿烂的笑脸,还有洁白的犬牙尖尖,“我还能活很久呢。”

  时淮看了他一会儿,挪动身体把他的脑袋抱在怀里,右手来来回回地rua他后脑勺的头发。

  他都没动,乖巧地待着。他哥感性的时候不多,在这种时候他应该要自觉地尽一点弟(小)弟(狗)的义务。

  可能是因为做了悲伤的梦,时淮整个早晨情绪都不高,被他拉着才下楼吃早午餐。

  餐桌边许青蓝和夏赢正在给面包涂果酱和黄油,两个人都挂着似有若无的黑眼圈,显然是为爱鼓掌熬夜熬得太晚。

  异国他乡也不是法外之地。每天看这对小情侣黏糊糊地腻在一起,连他都觉得燥了,还有点子酸。

  可惜今天哥哥心情不好,他也没有开玩笑的冲动,只啧了一声聊表心意,“你们今天要出去玩吗?”

  “不了,吃完饭再补个觉。”

  许青蓝困得声音轻飘,“不过我刚刚看到有人出去了。秦炽说今天起床有预感会偶遇美女,出门很积极。”

  应允点了点头,对时淮说,“那我们也随便逛逛吧?”心情不好才更应该出去看看蓝天白云,晒晒太阳。

  时淮没什么意见,只当是陪他转悠。

  今天是他们两个单独出门,没有做旅游攻略,也没有想去打卡的地标建筑,依然乘坐电车观光。

  里斯本的电车线路复杂而精妙,复古的黄色电车叮叮响地驶来,28路全程能够涵盖大部分景点,经过教堂和城堡,也穿梭在老城区里狭小混乱的街道。视野从斑驳墙面上一转,又能看见建筑的空隙之间露出远方蔚蓝的海岸线。

  他们从始发站坐到终点站。电车走走停停,总是人满为患,有游客也有本地人。不同语言的谈笑声填满了这个晴朗的下午,他们靠在一起,不用放大音量也能听清对方在说什么。

  时淮带了手持录像机出门,但只拍了一会儿就关掉了。他的位置更靠近车窗,被漫射的阳光晒得眯起眼,不得不拿外套挡住,偏过头往应允身上倚靠。

  应允很喜欢他这个姿势,有点娇气。想调笑他一句又怕他不再这样靠着了,只能默默地,独自享受公主殿下的依赖。

  时淮还在回想自己悲伤又诡谲的梦。

  一开始他梦到的是小金没错。他一个人挖了很久的坑,挖得很累。梦境不连续地波动,等到了该填土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埋掉的是应允。

  出门时忘了带耳机,应允渐渐坐得有点无聊,发觉他没睡着就漫无边际地找话题聊天,越说越离谱,“哥你觉得,我们俩谁会先死啊。”

  “呃……”时淮直起身,“不会说话可以不说。”

  以往他们并不畏惧讨论死亡。但这会儿赶上他做了个噩梦,就显得特别不吉利,也不怎么愿意聊这个。

  “唉,这有什么。”应允还没觉得,继续道,“理论上说应该是你,你比我大了六岁呢。不过也不一定,万一我以后得了癌症或者出个车祸什么的,说没就没了。”

  “呃……”

  “诶不行,我不能死那么早。”他又说,“我还没谈恋爱呢,说没就没了多亏呀。”

  时淮把骂他口无遮拦的话咽了回去,“谈恋爱有那么重要?”

  “也不是说重不重要的吧,反正人活着一辈子总得体验一回,不然总是个遗憾。”他理所当然道。

  时淮却说,“人的一生里会有很多遗憾,即使这一项完成了,还会有成百上千种无法体验的事。谈恋爱并不是其中多么特殊的一项。”

  应允闻言仔细打量他的表情,似乎在判断他是否说谎,“你真的这么想啊?”

  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天生就对谈恋爱不感兴趣的人吗?尤其是在身边常年存在着一对热衷贴贴的小情侣的情况下,耳濡目染也不该这么冷淡才对。

  时淮面不改色,“对。”

  他却难得没有被哥哥的逻辑说服,“那就尽量在死之前多体验一项呗,有总比没有强。”

  换句话说就是「你不想谈恋爱是你自己的事,别拉上我」的意思。即使不久前刚刚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恋情,他依旧保持乐观。

  时淮知道自己不太可能把弟弟洗脑成性冷淡,心情更加燥闷,被应允拉着下车时也没怎么留意。

  应允却很快从刚才的话题里跳脱出来,用半吊子的英语在冷饮店里点了果汁和咖啡,两杯都给他,让他先挑。

  时淮选了咖啡,却一直拿在手里没心思喝,路过一段有树荫的旧围墙,看着应允蹲在墙根边画画。

  国外的街头随处可见各种风格和主题的涂鸦。他用自己小写生盘里的颜料,在墙角画了一只白色的马尔济斯犬,项圈上吊着金黄的小铃铛。

  画细节的时候他纠结了很久,要在小铃铛上写「小金」还是「xiaojin」。最后他选了第二种,这样就有更多人能念出它的名字。

  时淮在旁边安静看着,熟悉的轮廓在目光中逐渐成型,变得活灵活现。应允把画刷递过来,“最后一笔给你画。”

  最后一步很重要。给小狗黑溜溜的眼珠点上白色涂料,注入灵魂的高光。

  应允有始有终地收尾,给这副涂鸦的tag是他和时淮两个人的名字缩写,转头再看,他哥的表情变得柔和了许多。

  “拍个照吧,等回国以后想起来随时都能看。”

  他笑嘻嘻揽过时淮的肩膀,打开录像机,对着取景框喊,“哥。”

  时淮听见他说,“其实我晚一点也可以,还是等你先遇到喜欢的人吧,然后我再谈恋爱。小金听着呢,我说话算数。”

  自私的弟弟良心发现。小金已经不在了,如果他也离开,时淮会很孤独。

  应允心想,时淮应该会问「如果我这辈子都遇不到喜欢的人呢」,那么他就说「我会陪你」。

  这样的问答都是寻常。

  片刻后时淮开口,“如果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呢?”

  “呃……”应允一时没反应过来,却已经下意识地问,“谁啊。”

  作者有话说:

  来唠!

  火速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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